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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西古停战条约》签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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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896年2月28日。

地点:大夏帝国,夏威夷,檀香山政府会议厅。

巨大的椭圆形谈判桌居中,上方悬挂着大夏帝国的金龙旗。作为调停者和会议主办方,大夏帝国的旗帜居于最显眼的位置。西班牙王国和新生“古巴自治邦”的旗帜分列两侧,形成了微妙的对比。至于被西班牙拉来“见证”的英法两国,他们的旗帜被安排在次要的位置,与会代表也只是各自派来的二等秘书或随员,神情淡漠,显然对这场调停兴趣不大。

会议桌旁,三方代表泾渭分明:

大夏帝国代表团:以外交部长唐绍仪为首。身后坐着几名年轻的外交官和记录人员。

西班牙王国代表团:由一位名叫费利佩·德·博尔冯的资深外交官率领。

古巴自治邦代表团:以未来古巴“执政官”的马克西莫·戈麦斯为首,安东尼奥·马塞奥和萨尔瓦多·西斯内罗斯等重要人物均在列。

唐绍仪作为会议主席,首先起身,用沉稳有力的声音宣布会议开始。

“诸位代表,今天,我们齐聚在夏威夷,目的是结束古巴岛上持续的流血与冲突。在大夏帝国皇帝陛下的深切关怀和积极斡旋下,西班牙王国与古巴人民代表,本着务实与和解的精神,终于达成了这份《夏威夷条约》。现在,请各方审阅条约最终文本,如无异议,将进行签署。”

侍从将装帧精美的条约文本分发给三方代表。文本以中文、西班牙文(古巴也是以西班牙文为主)书写。

《夏威夷条约》(又称《西古夏威夷和约》)内容如下:

第一条:战争状态与主权安排

1. 自本条约签署生效之日起,西班牙王国与古巴自治邦之间的战争状态正式结束。

2. 西班牙王国承认古巴岛的“特殊地位”,保留对古巴的“名义宗主权”,但立即并永久性地将古巴岛的行政管理权、防务权、外交权全部“委托”予大夏帝国行使。

3. 大夏帝国象征性支付给西班牙王国六千万元(华元),作为“战争补偿”。

第二条:古巴政治架构

1. 成立 “古巴自治邦” ,享有高度内政自主权。

2. 自治邦设执政官一人,为首任执政官。设武装部队总司令一人,为首任总司令。

3. 自治邦设立行政议会,各部部长由执政官提名,经大夏帝国驻古巴高级专员批准后任命。

4. 大夏帝国向古巴派遣高级专员一名,拥有对自治邦一切法律、政策及人事任命的最终否决权。

第三条:军事与安全

1. 大夏帝国拥有在古巴的无限期驻军权。首批驻军规模为陆军不少于2万人,海军有权使用并建设关塔那摩、西恩富戈斯两处主要海军基地,并可自由选择其他地点建立军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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