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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章 联盟方案:聚变时代的合作新范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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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能源治理峰会上的交锋余波未平,国际舆论场关于“技术公开”与“务实合作”的争论仍在发酵。林枫在会上的清晰表态,如同在浑浊的博弈池水中投下了一颗明矾——争议并未消失,但各方立场和利益诉求开始加速沉淀、分层。

星环联邦及其部分核心盟友(如枫叶邦联、大洋同盟)依旧坚持强硬路线,一方面在国内加速推出自己的“国家聚变倡议”并大幅增加预算,另一方面在国际场合继续呼吁建立“基于规则和透明度的国际聚变技术监管框架”,试图从道义和规则层面制衡龙芯。然而,其联盟内部已出现微妙裂痕,部分能源密集型企业和对华贸易依存度较高的州政府私下表达了不同声音。

西陆联盟和北海帝国则明显转向了务实探索。在内部激烈辩论和利益权衡后,他们不再公开强调“技术公开”,而是开始频繁通过外交和商务渠道,与龙洲及龙芯接触,探询“寰宇能源互联网络”框架下具体合作的可能性,特别是关于区域性聚变能源中心的技术标准、投资比例、运营模式和能源定价机制。

而更多的国家,尤其是能源进口依赖度高、工业基础较好但缺乏顶尖技术的国家(如部分东欧国家、中东产油国转型意愿强烈的成员、以及亚太地区的一些新兴经济体),则对龙芯的“合作”提议表现出了浓厚兴趣。他们意识到,与其在遥遥无期的自主研发或注定艰难的“技术共享”谈判中空耗,不如抓住眼前的机会,哪怕是以“学生”或“合作伙伴”而非“主导者”的身份,率先接入未来的能源体系。

正是在这种日益分化的国际氛围中,龙芯工业正式向全球发布了《关于发起成立“国际聚变发展与合作联盟(IFDCA)”及章程草案的倡议书》。这份文件,可以视为“寰宇能源互联网络”构想的具体执行方案和组织保障,也是林枫对“如何合作”这一问题给出的最终答卷。

倡议书选择在龙芯官网和数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学术、经济平台同步发布,并附有详细的章程草案、技术合作分级目录、以及一份详尽的《联盟成员权利与义务指导原则》。

龙洲,京城,龙芯总部一间经过特别布置的会议室。林枫再次面对国内外数十家权威媒体,进行倡议书的解读发布。这一次,没有全球直播的喧嚣,只有记者们专注的记录和频繁闪烁的闪光灯。

“各位,经过与多方初步沟通和内部审慎研究,龙芯正式提议,成立‘国际聚变发展与合作联盟’。”林枫的开场白直接切入主题,“IFDCA的宗旨,是在尊重知识产权和市场规则的前提下,汇聚全球意愿和资源,共同推动可控核聚变技术的安全应用、工程推广与产业生态建设,加速清洁能源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

他身后的大屏幕上,显示出联盟的伞形结构图。顶端是“联盟大会”和“技术标准与安全委员会”,这是最高决策和监督机构。其下分为几个核心板块:

1. 技术合作与转让平台:下设“核心设备供应”、“工程设计咨询”、“人员培训认证”、“联合研发基金”等子单元。

2. 项目投资与开发平台:负责协调“区域性聚变能源中心”等具体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

3. 能源贸易与市场平台:负责制定联盟内的能源(电力、氢能等)交易规则、结算体系和市场监测。

4. 产业协同与供应链平台:旨在培育和发展全球聚变产业链,确保关键材料和部件的稳定供应。

“IFDCA将是一个开放、透明、基于规则的多边合作机制。”林枫强调,“任何主权国家、符合资格的国际组织及企业实体,只要认同联盟章程,承诺履行成员义务,均可申请加入。联盟实行‘分级参与、权责对等’的原则。”

他重点解读了最受关注的“分级参与”模式。

“根据成员的技术基础、资源禀赋、合作意愿和贡献度,我们将成员分为三个层级:”

“核心合作伙伴:具备较强工业基础和聚变相关研发能力,愿意并能够深度参与联合研发、关键设备制造或承担区域性能源中心主导建设任务的成员。核心伙伴享有最高比例的技术许可权限、项目主导权、以及联盟事务的投票权重。龙芯工业作为发起方和技术引领者,将作为当然的核心伙伴。”

“项目合作伙伴:主要参与具体能源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或运营,或提供关键的资源、市场、物流等支持。项目伙伴享有对应的项目收益权、技术使用权(限于项目范围)和供应链优先权。”

“观察员与关联成员:包括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等。他们可以参与技术交流、标准研讨,获取行业信息,并为联盟提供专业支持。”

“那么,加入联盟,特别是获得更高级别的合作权限,需要付出什么?又能得到什么?”林枫自问自答,揭示了倡议书最核心的“技术换资源”逻辑。

“我们认为,未来的聚变能源时代,技术、资本、资源、市场缺一不可。因此,IFDCA倡导一种基于贡献的‘要素交换’合作模式。”

他展示了几个虚拟但极具代表性的案例模型:

“例如,A国拥有丰富的稀土资源和先进的精密加工能力,但缺乏聚变技术和巨额资金。A国可以以‘资源开采权+部分加工产能入股’的形式,参与到某个区域性聚变能源中心项目中,换取该项目的股权、稳定的清洁电力供应、以及聚变电站部分非核心部件的生产技术许可。”

“B国是重要的海上交通枢纽,拥有优良港口和庞大的航运船队,但能源高度依赖进口。B国可以以其港口基础设施、船舶制造能力以及未来的氢能储运中心建设为筹码,换取联盟支持在其附近建设一座聚变电站(或接收站),并参与运营,同时转型为未来的‘绿氢’贸易中心。”

“C国是人口大国和制造业中心,市场潜力巨大但环保压力沉重。C国可以承诺大规模采购联盟产出的‘绿氢’或直接消纳跨境输送的绿电,并开放其部分绿色产业市场,以此换取联盟的技术支持和优先投资,建设本土的清洁能源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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