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灵异恐怖 > 玲珑至尊塔 > 第90章 凡界之巅

第90章 凡界之巅(1/2)

目录

叶凡突破破妄境后,天地异象持续了整整七日。

五域灵气变得前所未有的充沛,许多卡在瓶颈的修士纷纷突破。整个凡界迎来修炼盛世。

这日,叶凡正在指点韩梦修行,突然心生感应。

他抬头望天,只见云端浮现一座金色宫殿,殿门缓缓开启,一道阶梯延伸而下。

这是...飞升天梯?韩梦惊讶道。

叶凡摇头:非也。此乃凡界意志显化,邀请我前往一叙。

他踏上阶梯,步入宫殿。殿内空无一物,只有一团光球悬浮中央。

凡修叶凡,你已站在凡界之巅。

光球发出威严声音,本界意志特来相贺。

叶凡拱手:多谢界主。

光球化作人形,竟是位白袍老者:不必多礼。你能突破破妄境,实乃凡界之幸。

老者告知,凡界原本是鸿蒙界碎片所化,蕴含一丝鸿蒙紫气。

此气乃万物本源,但极难炼化。

叶凡能突破破妄境,正是因为炼化了这丝紫气。

仙帝之所以图谋凡界,也是为了这鸿蒙紫气。

老者叹息,如今你已炼化紫气,仙帝绝不会善罢甘休。

叶凡问道:界主可知仙帝实力?

老者凝重道:仙帝乃仙界至尊,虚影至少是破妄境九重巅峰。更可怕的是,他执掌仙界天道,能调动一界之力。

叶凡沉吟片刻:可有抗衡之法?

老者挥手展现一幅星图:鸿蒙界虽碎,但仍有碎片散落各界。你若能集齐所有碎片,或可重铸鸿蒙,抗衡仙帝。

星图显示,除凡界外,还有灵界、玄界、仙界各有一块碎片。最后一块碎片竟在神界!

神界?叶凡皱眉。神界乃最高界面,据说破妄境巅峰也只能飞升灵界,后面还有玄界仙界。

老者点头:前路艰难,但这是唯一希望。

离开宫殿,叶凡开始筹划。他决定先取灵界和玄界碎片,这两界相对容易。

三日后,叶凡来到灵界。灵帝感知到他的到来,亲自相迎。

叶道友大驾光临,有失远迎。灵帝态度恭敬,显然已知叶凡实力。

叶凡开门见山:此次前来,是为鸿蒙碎片。

灵帝苦笑:果然瞒不过道友。碎片就在灵源深处,但有一头上古灵兽守护,朕也无可奈何。

叶凡在灵帝指引下找到灵源。只见一头麒麟模样的灵兽沉睡其中,气息竟达破妄境三重!

此乃本源灵兽,与灵界同寿。灵帝道,若要取碎片,必过它这关。

叶凡尝试沟通,但灵兽毫无反应。他只好出手,混沌玲珑塔镇压而下。

灵兽惊醒,怒吼震天。两者激战三日,叶凡终于险胜,取得碎片。

下一站是玄界。玄帝早已等候多时:叶道友,碎片可以给你,但需答应朕一个条件。

原来玄界正在面临域外天魔入侵,玄帝希望叶凡相助。

叶凡答应下来,随玄帝来到界壁处。只见无数天魔正在猛攻界壁,情况危急。

叶凡出手,破妄境实力尽显。天魔大军瞬间溃败,魔皇被当场格杀。

玄帝履行诺言,交出碎片。至此,叶凡已得三块碎片。

返回凡界,叶凡开始炼化碎片。每炼化一块,修为就提升一重。当三块碎片炼化完毕,他已达到破妄境四重!

就在他准备前往仙界时,仙帝终于亲临!这一次,来的不是分身,而是真身!

仙帝驾临,万仙朝拜。整个凡界都在颤抖,仿佛承受不住其威压。

凡修叶凡,交出鸿蒙碎片,可免一死。仙帝声音淡漠,却带着无可抗拒的威严。

叶凡凌空而立,毫无惧色:要战便战!

大战爆发!仙帝挥手间,仙界法则降临,改变凡界规则。叶凡顿感压力倍增,修为被压制到破妄境三重。

没用的。仙帝轻笑,在朕的界域内,朕就是天道!

他祭出仙界至宝天道轮盘,轮盘转动,万物湮灭。叶凡混沌玲珑塔抵挡,竟被轮盘压制!

危急关头,叶凡引动三块碎片之力。鸿蒙紫气爆发,暂时抵住天道轮盘。

鸿蒙紫气?你竟能掌控到此等地步?仙帝终于变色,留你不得!

他全力催动轮盘,叶凡渐渐不支。眼看就要落败,他突然福至心灵:何不借轮盘之力炼化最后碎片?

他冒险引导轮盘之力,冲击体内瓶颈。顿时经脉欲裂,痛苦难忍。但就在即将崩溃时,瓶颈终于破碎!

破妄境五重!

实力大增,叶凡终于能正面抗衡。混沌玲珑塔第九层开启,蕴含完整的太初之道。

太初之道?你竟领悟此道?仙帝震惊,此道乃鸿蒙根基,你怎么可能...

叶凡冷笑:还要多谢陛下相助。

他全力反击,太初之道克制仙界法则。仙帝渐渐落入下风,天道轮盘出现裂痕。

不可能!仙帝怒极,燃烧精血,强行提升实力。

两人激战七日,打得天地崩裂。最终,仙帝不敌,被叶凡一拳轰飞!

凡修!本帝记住你了!仙帝撕裂虚空,狼狈逃回仙界。

叶凡虽胜,但也身受重伤。他知道,仙帝绝不会罢休,必须尽快取得最后两块碎片。

养伤期间,他参悟太初之道,修为提升到破妄境六重。更让他惊喜的是,韩梦在他的指点下,也突破到合道境九重。

这日,叶凡正准备前往仙界,突然感应到神界气息降临!只见一道神门开启,走出一位神使。

凡修叶凡,神主有请。神使恭敬道。

叶凡警惕道:所为何事?

神使微笑:神主已知你来意。鸿蒙碎片可以给你,但需通过神界考验。

叶凡思索片刻,决定前往。神界乃最高界面,或许有突破破妄境的关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