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魔灵塔打杂三年,我偷偷成仙了 > 第272章 被盯上了

第272章 被盯上了(1/2)

目录

传送阵的光芒消散。

秦尘踏出时,脚下是松软的黑色沙滩。

眼前,是一片望不到边际的灰蓝色海域。

海水粘稠如墨,无浪无潮,静得诡异。

这就是陨神海。

传说上古时期,九天崩裂,无数碎片坠落于此。

碎片蕴含的法则与下界规则碰撞,扭曲了这里的空间与时间,形成了这片死亡海域。

海域深处,就是陨神渊。

秦尘抬眼望去。

远处海面上空,笼罩着一层厚重的灰色迷雾,迷雾中隐约可见扭曲的光影和不时闪现的空间裂痕。

那就是陨神渊的外围屏障。

此刻,沙滩上已聚集了不少人。

最显眼的是东侧一群蓝袍修士,约莫三十余人,为首的三人气息渊深,皆是紫府初期。

他们身后跟着十余位半步紫府,再往后是金丹弟子。

所有人袖口都绣着一枚金色三叉戟图案。

“海神宫。”秦尘认出。

沧州第一宗门,据说宫主是紫府大圆满,距离神境只差一线。

门中紫府修士多达数十人,金丹数千,势力横跨沧州三成海域。

没想到他们也盯上了陨神渊。

西侧是另一群人,衣着杂乱,修为参差不齐,但人数最多,足有上百。

为首的是两位紫府初期,身后跟着几十个金丹,再往后甚至还有筑基修士混在里面。

散修联盟。

一群亡命之徒临时抱团,指望在禁地中分一杯羹。

秦尘的目光扫过这两拨人,最后落在南侧一块礁石上。

那里,孤零零坐着一个黑袍人。

黑袍宽大,兜帽遮住了大半张脸,只能看到下半截苍白得过分的下巴。

他静静坐着,仿佛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但秦尘能感觉到!

此人周身萦绕着一丝极其隐晦的幽冥死气。

与他胸口魔纹,同源。

幽冥道的人。

秦尘眼神一冷,但没着急动手。

他收敛气息,将修为压制在金丹圆满,混在散修人群中,朝海边走去。

刚到水边,一个海神宫的金丹弟子就拦了过来。

“站住。”

弟子神色倨傲,上下打量秦尘:“哪个宗门的?报上名来。”

秦尘懒得搭理,继续向前。

“找死!”弟子脸色一沉,抬手抓向秦尘肩膀。

秦尘侧身半步。

弟子一爪抓空,踉跄向前,秦尘顺势抬脚,轻轻一绊。

噗通。

弟子栽进海里,溅起一片水花。

周围瞬间一静。

“放肆!”一名海神宫半步紫府怒喝,踏浪而来,一掌拍向秦尘后心:“敢伤我海神宫弟子,拿命来!”

掌风凌厉,带着海腥气,显然是某种水系神通。

秦尘没回头,只是反手,并指一划。

灰蒙蒙的混沌剑气自指尖迸发,迎向那一掌。

嗤!

剑气斩破掌风,余势不减,斩在长老胸口。

长老闷哼一声,倒飞十丈,胸口道袍裂开,一道深可见骨的剑痕正往外渗血。

“你……”他脸色煞白,又惊又怒。

秦尘这才转身,看向他:“让路。”

长老咬牙,还想说什么,东侧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小友好凌厉的剑气。”

一名白须老者踏空而来,正是海神宫三位紫府初期之一。

他看了眼受伤的长老,又看向秦尘,眼中闪过一丝惊疑。

“老夫海神宫三长老,沧澜。不知小友师承何门,来此所为何事?”

秦尘反问道:“你们在等什么?”

沧澜眼神微动:“小友不知?陨神渊外围的空间乱流,每隔七日会短暂平息三个时辰。今日午时,正是乱流最弱之时。我等在此,便是等那时机进入。”

秦尘看了眼天色,距离午时还有半个时辰。

“多谢告知。”

他不再多言,走到一旁礁石上坐下,闭目调息。

沧澜盯着他看了几息,最终没再追问,带人退回东侧。

但暗地里,他朝另一位紫府初期长老使了个眼色。

那长老会意,悄然放出神识,锁定秦尘。

秦尘并未理会,任由对方探查。

他将混沌气收敛在紫府最深处,外露的只有金丹圆满的灵力波动。

对方神识扫过,果然面露疑惑,随即收回。

“金丹圆满……怎么可能一剑伤到半步紫府?”

“许是用了某种秘宝,或是剑气特殊。”

“盯紧他。入渊后,找机会拿下,逼问来历。”

海神宫几人暗中传音。

秦尘听得一清二楚。

仙胎觉醒后,他的神识感知远超同阶,这些传音在他耳中如同当面交谈。

但他并不在意。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午时将近,海面上空的灰色迷雾开始缓缓流动,中心处隐约出现一个漩涡状的通道。

“开了!”有散修喊道。

人群骚动。

海神宫三人率先起身,带着门人踏浪冲向通道。

散修联盟紧随其后,近百人争先恐后,场面混乱。

秦尘并不着急。

直到大半人进入通道,他才起身,不紧不慢地走去。

就在这时,那名之前被他绊倒的海神宫金丹弟子,带着两名半步紫府的师兄,拦在了通道前。

“小子,伤了我海神宫的人,想就这么走?”

为首的半步紫府是个赤发青年,眼神阴鸷:“把你刚才用的剑气秘法交出来,再自断一臂,我可以考虑饶你一命。”

秦尘抬眼看向他:“我赶时间。”

赤发青年一愣:“什么?”

话音未落,秦尘并指如剑。

第一剑,斩向赤发青年。

赤发青年见状冷笑,祭出一面蓝色小盾。

盾面水光流转,是一件地品防御法宝。

嗤!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