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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明遥投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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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吗?”

沈明惊喜地睁大了眼睛。

“当然是真的。”

林雾笑着,“交朋友嘛,就像是去商场买东西,我想买的如果是一条毛巾,好看的颜色会让我更喜欢这条毛巾,缺损处也不会让我放弃它,即使旁边的毯子又厚又大,我想要的也只是一条毛巾而已。”

沈明怔住。

她跟着爸爸来京城那年,年纪还。

她虽然住着大房子,有了时候梦寐以求的公主房,家里有好多佣人呵护她照顾她,她想吃什么都能吃到,想要什么都能买到。

过了那阵新鲜感,她依旧孤零零一个人。

妈妈早逝,爸爸没有再娶,可他常年在外忙碌,每次都是应酬后很晚回家。

孤独感是一种很可怕,无法形容的感觉。

于是她鼓起勇气,交了很多很多朋友。

那些朋友表面上跟她关系很好的样子,背地里却有一个没有她的群,暗地里嘲讽她。

沈明对她们越是慷慨大方,出的钱越多,就被骂得越惨。

她果然是个暴发户的女儿,花钱大手大脚。

得知这件事情后,她委屈地抱着兔子玩偶哭。

那只兔子玩偶破破烂烂,做工粗糙,因为时间久了,布料柔柔软软,耳朵都耷拉下来,和沈明玩偶收藏间那些昂贵的娃娃没法比。

但是沈明最喜欢的就是这一只。

这是爸爸沈军尚未发达起来,给她从镇上的超市里面花了三百块买的。

可能和她现在拥有的那些好几千好几万,甚至几十万几百万的娃娃没法比。

但是在当时,在那个破旧的镇上,在那个狭的超市里。

三百块已经是最好最贵的娃娃了。

沈军大手抚摸着沈明的脑袋,,“兔子每天都会陪着你,就像是天上的妈妈一样。”

年幼的沈明抱着兔子玩偶,牢牢记住了这句话。

在漫长的时光里,兔子玩偶已经不单单是一个玩偶了。

它的陪伴和倾听,已经超越过了本身的价值,成为了沈明心里不可动摇的港湾。

她忍着眼泪,看着面前的林雾。

她有一头很柔顺很有光泽的长发,一双眼睛乌黑透亮,像是会话一样,比橱窗里的那些芭比娃娃都要更漂亮。

妈妈,我终于交到了一个好朋友。

沈明吸吸鼻子,“谢谢你,林雾。”

林雾隐隐觉得这话有些耳熟,像是在哪里听到过。

她没有细想,揽住沈明的肩膀出了电梯,“不用道谢,让我搭个顺风车就行。”

-

林雾回到家后,换了鞋,瞥见客厅里四个人一时间有点惊奇,“干什么呢?”

李妈:“我和夫人今天逛了一天的商场,给你们买了衣服,姐你的衣服都放在衣帽间了。”

林雾点点头,她洗了个手,看着沙发上排排坐着的两个人。

一人膝盖上放着一个纸袋。

“吃的什么?”

“炒板栗。”林肆,“你的那包在厨房里。”

“哦。”

林雾往林肆旁边一坐,大爷似得吩咐,“你去给我拿。”

邹寻右边眼皮跳了一下。

下一秒,林肆扭过头看着他,“去拿吧。”

邹寻:“……”

明知道答案,他还是忍不住问:“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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