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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我信天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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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纵的指尖带着烤过火的炙热,触碰到她的手时,金季欢猛地一颤,像是受惊的兔子:“好疼……”她的脸瞬间扭曲起来,这些天她瘦了不少,原本喜庆的圆圆脸不见了,小巧又倔强的下巴格外显眼。

她竟然还关心他变瘦了,商纵在心里想:要是她看到自己现在的模样,估计得吓一跳吧?他暗自决定,得把她养回之前那样,圆乎乎的才好看呢。

“别动,忍一忍。”他的语气不容置疑,但动作却异常小心,避开了她狰狞的伤处,只稳稳托住她的小臂。入手处一片冰凉细腻,甚至能感觉到皮下的骨头都在轻微地颤抖。

“怎么这么冰?”他几乎是脱口而出,带着一丝连自己都未察觉的焦灼。

金季欢撅了噘嘴,声音闷闷的:“在牢里趴太久,给冻坏了。”

商纵收回手,在自己怀中摸索了一下,取出一个扁平的锡制酒壶。他拔开塞子,一股浓烈醇厚的酒香弥漫开来,是上好的烈酒。

“军中带的,烈得很,活血驱寒效果最好。”他向她伸出手:“冒犯了,要是你介意,我让沈寒灯给你擦。”

“哎别别,”金季欢用手腕拨开袖子:“我不介意,你让沈姐姐好好睡会儿,她又不像你。”

商纵无奈地摇了摇头,把她的胳膊托起,轻轻将她的衣袖往上略卷了卷:“是是是,我活该伺候姑奶奶你。”

“你是的,”金季欢一脸病容,嘴唇都发白了,口齿却精神:“你打我三十大板,害我趴了一个来月,你现在就得伺候我。”

“嗯,那楚晟把你折腾成这样,岂不是得跪在地上给你踩着?”

金季欢眯起眼,咬牙切齿地诅咒道:“哼,那狗玩意儿想伺候老娘?他不配!我踩他都嫌脏我脚底儿!我……”

越说越激动,眼看要吵醒人了,商纵赶忙竖起手指对她“嘘”了一声。

金季欢不再咒骂了,气鼓鼓地伸着胳膊。商纵将烈酒倒在掌心,用力搓了搓,直到掌心发热发烫,再次托起她冰冷的胳膊。当他滚烫的掌心小心翼翼包裹住她冰凉的手臂时,两人都忍不住吸了一口气。

金季欢是因为那突如其来的、灼人的暖意,冻僵的肢体骤然遇到热水,又痛又麻,却又贪恋那一点温度。她下意识地往回一抽手,牵到了手指的伤处,让她痛哼出声。

商纵则是被她皮肤的冰冷和那脆弱易折的握感所震撼。他从未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过一个女子,此刻只觉得这胳膊在手里怎么竟然那么易折?

他在心里已经把楚晟剁成臊子了。

金季欢的手指其实并不纤细,即使伤了,也能依稀看出十个手指原本应是做久了粗活,比起大家闺秀要更加厚实、有力的。此刻这双烹饪过无数佳肴的手却冰冷僵硬,恐怖地肿胀着,带着不忍久视的伤口。

他脑海里浮现出那日在飞花居,她用一条带子将衣袖高高束在背后,露出两条玉藕般圆润结实的胳膊,一脸骄傲地拿起那把刀头包金的菜刀,利落地斩出薄透的鱼脍。

心口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又酸又涩。

他把动作放得极轻、极缓,用发热的掌心一点点捂热她,不敢用力,只用自己掌心的温度,笨拙地、固执地试图驱散那彻骨的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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