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道德略解74(1/2)
《道德经》第七十四章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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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末咸阳狱中,陈胜旧将吕臣戴枷笑叹:“戍卒叫,函谷举,楚人炬,可怜焦土!”刑吏鞭笞愈厉,吕臣目眦尽裂:“今劓鼻者剽掠于市,黥面者横行于野,尔等能尽劓天下人乎?”——当刑戮沦为常景,斧钺便失其威。此正是老子洞见的治乱玄机:真正的法威,生于慎杀而非滥刑,成于天理而非人欲。
一、畏死悖论:法威根基的存亡玄枢
老子揭示法律效力的心理前提:
“民不畏死”的秦末乱象:
劓鼻者聚骊山,黥面者戍渔阳。陈涉振臂:“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刑滥则威失
“以死惧之”的法国恐怖:
断头台日斩三十人,巴黎仍传唱:“把贵族挂路灯!”罗伯斯庇尔终被推上自设刑具——惧极反生暴戾
明末驿站裁撤祸:
崇祯裁驿卒省帑银,失业李自成揭竿:“吃他娘穿他娘,开了城门迎闯王”——绝生路激死志
法威如弦,过紧则必断;似堤,壅甚则溃决。其要在立惧于未萌,而非刑戮于既肆。
二、司杀天刑:宇宙秩序的终极法则
老子划分人刑与天罚的绝对界限:
“代大匠斲”的商鞅之死:
定连坐法“户籍相伍”,逃亡时店家拒宿:“商君法,舍人无验者坐之。”终车裂——自斲其手
汉武帝腹诽案:
颜异见政令不便未言,仅“唇微反”即诛。杜周为廷尉诏狱七万,后巫蛊祸起长安血洗——人刑僭天反噬
西班牙宗教裁判:
托尔克马达任大法官,火刑处死两万“异端”。百年后西国衰微——代天行诛终遭天谴
秦代刑徒砖铭
咸阳刑徒墓砖刻“居赀赎债”,见证“代司杀者”的荒诞
三、历史歧途:僭天滥刑的文明血泪
逆道而行的惨痛警示:
隋炀帝严刑弭谤:
敕“盗一钱即死”,民反聚瓦岗。内史侍郎奏“盗贼蜂起”,即斩曰:“鼠辈何足道”——刑酷速亡典型
朱元璋剥皮实草:
贪银六十两者剥皮示众,然永乐朝贪墨更甚。王世贞叹:“重刑愈贪,其效安在?”——人欲难代天道
纳粹人种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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