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议事3!(2/2)
李标看着三位部堂终于找到了协作的契合点,心中稍安。他总结道:“好!既如此,便依天官之策:都察院正本清源,严控言路;吏部严明考功,以刑部定罪为据;
刑部整肃部务,专设‘三司会审’专班,速审严判吏治重案!三法司联动,务求形成合力,以雷霆之势,荡涤官场积弊!”
他目光如炬,扫视三人:“此乃刮骨疗毒,痛楚难免,阻力必巨。然值此国难之际,容不得半点姑息!
王天官,你掌铨衡,当知‘吏治清则天下安’;韩部堂,你掌律法,当知‘法立如山,贵在必行’;曹总宪,你掌风宪,当知‘激浊扬清,乃尔本分’!望三位精诚合作,勿负圣恩,勿负黎民!”
“谨遵阁老钧命!” 王永光、韩继思、曹于汴齐声应诺。这一刻,三位掌管帝国官员选拔、监察与刑罚的最高长官,在首辅的协调下,终于就整饬吏治的核心机制达成了初步的行动框架。
……
次日,三位尚书齐聚一堂,曹于汴率先打破沉默,从袖中取出一份卷宗,摊在桌上:“天官、韩部堂,此乃老夫着人整理之‘实证’标准初稿及内部核查流程细则。
二位皆律法、考功大家,还请斧正,务求严谨周密,堵住一切可能被人诟病、利用之漏洞!” 他的姿态放低了,深知改革要落地,离不开吏部和刑部的专业支持。
韩继思立刻凑近细看,刑部尚书的严谨本色显露无疑。他指着其中一条:“自梁公,‘贪腐账目’一项,界定需更明晰。
是仅指官员私宅所藏账册?抑或包括其亲信、白手套所控产业之账目?若后者,如何确保来源合法,不被指为构陷?建议明确‘凡与官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特定关系人(需定义)名下产业、资金往来异常相关,且有初步旁证(如经手人证言、其他官员佐证)之账目,视为有效实证’。
此外,苛政卷宗,需具体到时间、地点、受害民户名录及证言(可由地方巡检司或里甲长初步核实),不可仅以‘民怨沸腾’等语概之。” 他的建议精准地指向了证据的可采信度和律法风险。
王永光也凝神审视,从吏部考功的角度补充:“韩部堂所言极是。老夫补充一点:凡涉及官员‘失职、渎职’之弹劾实证,需明确其职责范围(可参照吏部存档之《职掌录》)。
并具体指出其不作为或错误决策导致的可量化后果(如河工延误导致决口淹没田亩数、仓粮亏空具体数额)。
如此,吏部方能在考功时,对照其职责,做出公允之‘勤惰’‘功过’评判。” 他看向曹于汴,“自梁公,此等细节,关乎吏部后续处置之公信力,万不可含糊。”
曹于汴听得频频点头,毫无不悦之色,反而提笔疾记:“好!二位金玉良言!老夫即刻着人按此修改细则。都察院内部核查,亦将严格参照此标准执行!凡提交‘三司会审’之案卷,必达此标准!”
曹于汴清楚,只有标准统一且过硬,才能真正堵住反对者的嘴,也才能让刑部和吏部后续工作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