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发现猫腻(1/2)
三天后,苏晚的深度分析报告和傅璟深调取的审计记录摘要,几乎同时送达冷月辞的加密邮箱。
苏晚的报告核心内容摘要:
「1. 经比对,王振国副总在过去三年内,经手或审批的咨询类、外包服务类合同共计17份,涉及总金额1.2亿人民币。
2.其中9份合同(总金额约6800万)的供应商存在以下共同特征:
a. 公司注册时间短(均在合同签订前半年内注册)。
b. 注册资本低(均低于500万),实缴资本不明。
c. 除与冷氏的业务外,无其他显着经营活动。
d. 资金支付后,均在短期内通过复杂多层转账将大部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并提现,难以追踪。
3.这9份合同对应的项目,最终成果验收报告均流于形式,缺乏可量化的交付物评估。
4.高度怀疑这是一个长期、系统性的通过虚设项目套取资金的模式。王振国为核心操作人。」
傅璟深提供的审计线索摘要:
「1. 调阅了近三年集团内部审计报告(非公开部分)。发现两次对王振国分管部门的例行审计中,曾提及‘部分外包合同供应商选择流程不够透明,建议加强监督’,但未深入追查。
2.根据公开信息交叉比对,上述9家可疑供应商中,有3家的注册地址,与王振国妻弟名下的一处闲置商铺地址重合。
3.王振国个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资产申报记录显示,其家庭在过去三年内新增了两处位于海外(澳大利亚悉尼)的不动产,总价值约合4000万人民币,资金来源申报为‘投资理财收益’,但无法提供具体交易流水凭证。」
冷月辞将两份报告的内容整合比对,结论清晰:王振国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控制或关联的空壳公司,以虚假合同的方式,长期、系统性地侵吞公司资产,并可能利用非法所得进行海外资产配置。金额巨大,手法专业,且隐藏极深。
这已经远远超出了“270万”的范畴,也超出了王振国个人所能覆盖的层面。内部审计曾有过提示,却被轻轻放过。这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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