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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念奴娇(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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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梅掌柜疑惑道:“什么她?元春把谁逼走了?孩子?什么孩子?慕掌柜,你与元春究竟在打什么哑谜?”

慕笙揉了揉额角:“解释起来太麻烦,不如梅掌柜你亲自去看看。”

两张画合为一张,浮在半空中。随着画中母亲抬头,一道金光自上而下,将院中四人全部吸入画中。他们来到了梅掌柜曾租赁过的一间小院。那时,梅掌柜与元春刚到青州府,还没有置办房产,在距离贫民巷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四合院。他与他的心上人,便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

方莹住在贫民巷里,与患病的老母亲相依为命。初见那天,她装钱的荷包被贼人偷了,一个姑娘家,追着贼人跑了三条街。抢回荷包的瞬间,因体力不支倒在他身上。举手之劳,那个傻姑娘,居然在街上等了三天,就为请他吃顿饭作为感谢。

她是孤儿,是被老母亲抱回家养的。母亲对她很好,不仅给予了她全部的爱,还给予了她全部的钱。她在母亲身边过得很幸福,性格也很好,乐观向上。

半个月后,她母亲去世,只见过一两面的舅舅找上门,问她要她母亲留下的宅子。她只是母亲从街上抱回来的孩子,母亲既不识字,也不懂法,不知道抱养孩子是要去衙门备案的。亲情上,她是母亲的女儿。律法上,她与母亲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亲弟弟要亲姐姐的房产,她有什么理由不给?于是,她拿着自己的小包袱从生活了十七年的家里“搬”了出来。

那天下雨,无处可去,抱着包袱在街上游荡。累了,坐在屋檐下看雨。巧的是,那个屋檐是梅掌柜家的。梅掌柜出门办事,看到坐在屋檐下的方莹。她仰着头,眼睛亮晶晶的,嘴角还挂着一抹笑,丝毫不见被人赶出门的落魄。

初见是心动,再见亦是心动。四目相对那一刻,梅掌柜确定了自己的心意——他喜欢她。怕吓着方莹,他没有唐突地表明自己的心意,而是寻了个理由,说家里缺个打扫做饭的丫鬟,问她愿不愿意留下。

有地方住,有饭吃,还有月钱拿,当然愿意。她很勤快,将院子从里到晚打理地妥妥当当。她做饭很好吃,荤素搭配,花钱还不多。她还会看病,会自己裁剪衣服,相处的每一日对梅掌柜来说都是惊喜。

中秋那晚,梅掌柜鼓起勇气向对方表明心意,方莹含羞带怯,于月光下说出那句:“我也喜欢你!”

他们没有家人,不需要大张旗鼓的下聘。梅掌柜将自己的全部身家交给方莹,两人约定,等花船上的生意步入正轨,就正式成婚。

那段时间,他们很幸福,如寻常小夫妻一般过日子。直到那年除夕,方莹的态度突然变得奇怪起来,忽冷忽热,忽近忽远。他看得出,方莹有心事,可不管她怎么问,她都不说。

立春那天,她像是卸下了心事,高高兴兴的做了一桌子菜。他喝了很多酒,稀里糊涂地与方莹发生了亲昵之事。之后的半个月,他们越发亲昵。

那天是方莹的生辰,他备了好多礼物,欢欢喜喜的。她不在,梅掌柜以为她出去了,一个人守在屋里从天亮等到天黑。怕她出事,他寻了大半座城,直到元春拿着信来找他,他才知道方莹离开了。

远嫁这事儿是元春说的,直到今时今日,梅掌柜都不知道方莹为何要走。多年疑惑,在画中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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