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忆江南(38)(2/2)
少女名唤初秋,是被人扔在养父母家门口的。家里日子难,养父母原是不打算收留的,是祖母的一句话让他们改了主意。
祖母说,好好养着,等养大了给咱们长生做媳妇儿。若是长生不愿意,也能嫁出去换个彩礼,另外给长生寻个好媳妇儿。要不,就咱们家里的这个条件,等长生长大了,十有八九是要娶不着媳妇儿的。
长生是养父母的亲生儿子,比她大五岁,是她的哥哥。
养父母虽然不喜欢她,却也没有过多的苛待于她。家里对她最好的除了祖母就是哥哥。哥哥很争气,十三岁就中了秀才。若是没有那场意外,他有可能成为解元,成为状元,光耀门楣。
是她,不顾祖母劝阻,非要在那样一个下雨天去河里捞鱼。结果,失足落水。是哥哥不顾个人安危,跳进河里救了她。
他们一样生病,一样烧了三天三夜,她活蹦乱跳,哥哥却变成了一个傻子。
养母受不住打击,一病不起,养父趁机把养在外头的已经有了身孕的相好接回来。半年后,养父的相好生了个儿子。没等孩子满月,养母就病故了。是养父跟他的那个相好在养母的药里动了手脚。
她拿了药渣去报官,被祖母拦下。她并非袒护自己的儿子,而是担心她日后的日子更难。看着痴傻的哥哥,她忍了。
养母坟头上的土还没干,养父就把那个相好的娶进门。新婚当夜,他们卷了家里值钱的东西跑了。
祖母没想到亲生的儿子心狠至此,把他们当成累赘,连条活路都不给他们留。祖母气得晕厥过去,醒来后半身瘫痪,动弹不得。
祖母生病,需得银钱买药。迫于无奈,将祖母托给邻居照顾,自己带着哥哥进城找活路。恰逢澹台家的绣房需要女工,她就报了名。
被害后,她随澹台家的人回过老宅。祖母怕连累她,吞针而亡。养父得知消息,不顾祖母尸骨未寒便草草卖了祖宅。祖母的后事,还是村里人帮着操办的。
哥哥被澹台家的人送到抚孤院,因他是傻子,在里头受尽欺凌。为护哥哥,她与那人做了交易,自愿供他驱使,只求哥哥有饭吃,有衣穿,不挨打。
“你哥哥……”
“七日前,他不小心撞倒了一个人。那人是抚孤院管事的儿媳妇,怀了身孕,一月有余。哥哥只是无意撞了她一下,并无大碍。她却咬住不松,让人把哥哥丢进井里。”
管事是澹台家的人,知道这个傻子与初秋的关系,急匆匆将人打捞上来。回光返照,他竟然不傻了。不仅不傻了,还记得变傻之后的所有事情。他知道他的妹妹遇害了,知道坏人利用他让他的妹妹魂魄不宁。他拼着最后一丝力气,爬到井边,当着众人的面坠入井里。
初秋红着眼眶:“我……找不到我哥哥了!”
“你找不到,不代表我找不到。”慕笙算了一下:“咱们做个交易,你帮我指出地下密室的入口,我让你见你哥哥最后一面,了却心中执念。”
沈渡:“为何是执念?”
慕笙:“因为她始终认为,哥哥变成傻子是她造成的,养父母一家的悲剧也是她造成的,没看错的话……”凑近了,上下打量着初秋:“你与你的那些姊妹不同,你不是被害的,你脸上的伤是自己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