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番外3,炽夏的爱情2(1/2)
五月十日。
明炽夏接到邀请,去参加一个高端珠宝晚宴。
作为品牌代言人,她需要佩戴价值数千万的珠宝,在商圈名流面前展示。
灯光璀璨,衣香鬓影,可她的心却像浸在冷水里。
她知道,自己不过是这场浮华盛宴里一件精致的摆设。
作为明家长女,她自幼清楚自家的情况:比下有余,比上不足。
父亲是公职人员,继母是医生,姥姥名下有些产业,给母亲分了股份。她继承了母亲那份,生活确实比普通人优渥。
但比起真正的豪门,还是差得太远。
比如骆家——港城那边的望族,虽然骆昀小时候在京圈长大。
大学时她就清楚地感受到了那种天与地的分别。
所以她才动了进军娱乐圈的念头。
而她那些好哥们给了她底气,一路帮衬着她在这个圈子里高歌猛进。
特别是陆野。
这个出身超级豪门的发小,在她身上砸下了惊人的资源。
所有人都觉得陆野看上她了——毕竟她长得确实漂亮。
有一回,她借着酒劲问过他:“陆野,你这么捧我,不会是对我有什么企图吧?”
陆野的回答是:“嗯,我的企图可大了,我想拿你赚大钱!信不信,你能帮我赚到第一个3亿。”
后来,他和人对赌成功,她真的帮他赚到了大钱。
所以,她知道,陆野对她的投资,只是为了赚钱。
而她借着陆野疯狂捞钱的欲望,终于在娱乐圈站稳脚跟。
可惜的是,这些年她赚的钱,一大半被自己喜欢的人败光了。
最后竟落得一个人财两空。
……
“明小姐,听说你们这个珠宝系列,还有一套‘天之斓’,我刚刚看到锁在透明保险柜里头,价值1亿五千万。很漂亮,你去帮我取来,我马上要结婚了……公婆说了,让我挑一套珠宝作为聘礼。我觉得这一套很合适……”
说话的人是简兰。
是明炽夏最最厌恶的人。
就是这个人,和她最爱的男人——骆昀订婚了,如今已大腹便便。
不巧的是,她今天是贵宾,巧笑倩兮的模样,看着很有福气。
但知道内情的人都明白,这个女人之所以指名道姓要让明炽夏去取今日的压轴珠宝,就是为了羞辱她。
在很多人眼里,明星金光闪闪,是无比耀眼的存在。
但是,在那些有钱人眼里,明星和他们根本不是一个圈层的人。
在高端局上,明星只是那些珠宝的展示工具,而且,他们还得为了多卖掉一点,和那些富豪富太名媛拍照,说一些讨好人的话。
简家也是富豪出身。
如今简兰与骆氏联姻,就是强强联手。
他们这场婚姻,是利益捆绑,所以两家人都很重视——骆家给简家送上亿的珠宝为聘礼,那是最稀松平常的事。
坏就坏在,简兰要让明炽夏送过来,这意味着明炽夏还得帮她戴上,还得夸赞她。
明炽夏知道这个女人想羞辱她,但她不能拒绝,只是指尖在身侧微微蜷起,随即展开一个无懈可击的浅笑:
“简小姐稍等,我去帮您取来。”
她找来负责人,从保险箱内取出“天之斓”,婷婷袅袅捧到简兰面前,笑吟吟道:
“您坐好,我为您试戴……”
从耳饰,到项链,到手链,到脚链,明炽夏低姿态为她一一戴上,还笑得灿烂地说道:
“好看,这一套‘天之斓’珠宝简直就是为简小姐量身定制的……”
“它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将天空的色彩:朝霞的金、晴空的蓝、暮霭的紫与极光的绿——用最顶级的彩宝凝固定格,形成了一种流动的光谱。”
“它的线条,就如风云舒卷,每一处折射都像是一小片天空,是真正能戴在身上的绚烂时刻。”
她把宝石夸得天花乱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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