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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大喝三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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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车,马车,骡子车,在山里都不如人方便。

绕过最后一个岗梁子,牛车也就只能停在山根,怎么摸牛屁股都不往上爬了。

这个山头后世叫乱蜂岗,现在叫白虎沟。

主要是因为这里的山头树相对较少,还漫山遍野都是野花。

如果离远了看,秃了吧唧,所以叫白虎沟。

不过后世因为花多,比较适合养蜂子。

产出的杂花蜜营养价值高。

就直接改名为乱蜂岗了。

陆云筝之所以选择这个地方。

除了地势平坦,容易下套子外。

还有个原因就是特殊的环境,让这里就算不放那些山货。

也会成为野猪群的一个落脚点。

花朵,草多,根茎就多。

当然,这也算是多一重保障。

而且,野猪群规模较大,对食物的要求实在是太高了。

这里地下的根茎怎么都要吃上个几天。

就算出现意外,也有其他的应对措施。

趁着白天野猪刚刚吃完根茎,正是休息的时候。

刑瘸子跟陆云筝两人扛着提前做好的圈套。

从乱蜂岗由内而外下了个遍。

野猪套一般分为死套,活套,绊锁套。

两人也根据地势的不同,分别下好。

当然,刑瘸子压箱底的那些铁夹子也都拿了过来。

而且下好后全都记录好位置。

这时候铁器格外的贵。

每一次下夹子都要回收。

特别是东北山区的猎人对夹子格外的憎恨。

要不是这一趟实在是太危险。

那玩意就是生锈都不能拿回来。

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的骄傲。

下夹子已经属于最受鄙视的那一类了。

“姐夫!我找到野猪群了,就在那边!不太远,小白领我去的!”

两人下完夹子已经到了下午。

耐不住寂寞的张强还是跟着小白上了山。

“那头野猪王在不?”

陆云筝今天时间台太紧,并没有过去查看。

“在那!他娘的,真尼玛的大,那玩意都郎当到地上了,也不闲冷,

你说一头猪咋那么多那玩意!”

张强傻呵呵的笑着,一般村里养的任务猪,达到重量就上交。

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

站起来快要跟陆云筝一样高的野猪,就是看一眼都让人害怕。

“那玩意多不要紧,主要是她还能带崽子么?”

陆云筝随意的回道。

“咋不能带,咋的野猪也做绝育呀?”

张强一脑袋问号的回了一句。

可已经打扫战场,清理脚印的刑瘸子听完,呲牙乐得跟个大傻逼似的。

指着陆云筝,全都是佩服的表情。

都说找老毛子是大葱搅酱缸,丝毫不匹配。

可这玩意,不仅不匹配,还够不着呀!

都是结过婚有经验的人,一听就明白其中的含义。

但张强毕竟一根筋。

看着两人哈哈大笑,也就跟着笑了起来。

“好了好了,你可收着点,别带坏了好孩子,走吧,太阳都要落山了,在不走就来不及了,

还要将山货都运过来呢。”

当然,运送山货的活就不用乡亲们跟这两人了。

所有人都不理解。

可陆云筝给出的理由让他们也无法反驳。

“人太多,气味太重,而且那边刚收拾完,你们去就又乱了。”

实际上陆云筝在上山后就将所有的山货都放进空间。

顺便再看一眼那一箱子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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