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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颁行《武始律》,统一法度明赏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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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仲夏,洛阳城的空气中弥漫着新翻泥土的腥气与草木的清香,更混杂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属于新生帝国的蓬勃躁动。南宫的修复工程仍在继续,叮叮当当的敲打声与工匠们的号子声,成了这座皇城最寻常的背景音。然而,在德阳殿内,今日回荡的却不是土木之声,而是关乎帝国根基的、更为沉重也更为悠远的声响——法的声音。

大殿之内,文武百官肃立。与往日商议军政要务时不同,今日许多人的脸上都带着几分好奇与审慎。就在不久前,太子已立,国本已固,封赏已毕,连前朝旧主都得了妥善安置。所有人都明白,接下来,这位以“武”开年、行事常出人意表的皇帝,该将利刃转向内政,着手构建那足以承载万世基业的制度骨架了。而法,无疑是一切制度的基石。

袁术高踞御座,冕旒下的目光扫过群臣,最后落在了廷尉杜袭身上。杜袭,这位以明习律法、处事严谨而受重用的臣子,此刻手中正捧着一卷以明黄绶带系着的厚重卷轴,神情肃穆,如同捧着传国玉玺。

“杜爱卿,”袁术开口,声音在大殿中清晰地传开,“《武始律》编撰已成,今日便昭告天下吧。让朕与诸卿,也让天下万民,都听听我大仲朝的法度之声。”

“臣,遵旨!”杜袭深吸一口气,上前数步,在那御阶之下,面对满朝公卿,缓缓展开了手中的卷轴。那卷轴极长,以工整的楷书写就,墨迹深沉,仿佛承载着千钧重量。

“大仲皇帝诏曰:夫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汉末纲纪废弛,律令繁苛,或轻重失宜,或官吏舞文,以致冤狱丛生,豪强横行,黎庶困苦。朕承天命,革故鼎新,岂可沿袭弊政?故命廷尉杜袭,汇通博洽之士,考究历代律令,参以时宜,删繁就简,订正舛误,编撰《武始律》,以为我大仲之常法……”

杜袭的声音不算洪亮,却字字清晰,带着一种律法特有的冰冷与确凿。他首先阐述了编纂新律的缘由与原则——承汉律之框架,而去其繁苛;采各家之长,而力求宽平。重点在于“统一”与“清明”。

随着杜袭一条条宣读律文的核心要点,殿中众人的神色开始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当听到“凡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不得臆决。诸疑狱,皆须具申牒,经有司覆审,证据确凿,方可定罪……”时,不少出身寒微或因军功晋升的将领,如魏延等人,下意识地松了口气。他们最怕的就是文人官吏凭一张嘴玩弄律法,如今强调证据和程序,对他们而言无疑是种保障。而一些习惯了下属“领会精神”办事的官员,则微微蹙眉,感觉手脚似乎被套上了无形的束缚。

当“诸监临主司受财而枉法者,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绞……不枉法者,一尺杖九十,二匹加一等,三十匹加役流……”的条文被念出时,殿内响起了一片极其轻微的吸气声。对贪腐的惩处,明显比汉律更为严厉系统。列侯之中,如纪灵等粗豪武将,暗暗咂舌,决定回去要好好约束手下儿郎,莫要撞到这刀口上。而文官队列中,亦有几人面色微变,眼神闪烁,显然内心并不平静。

关于“豪强”的条款,更是让一些出身地方大族的官员,如张昭等,神色凝重起来。“诸占田过限者……诸妄认、盗买卖公私田者……诸侵巷街、阡陌者……诸营造舍宅、车服、器物违令式者……” 一系列细致的规定,矛头直指地方豪强兼并土地、欺压乡里的行径。虽然张昭等人已是朝廷重臣,家族亦受约束,但新律对“豪强”的打击态度如此明确,仍让他们感到了无形的压力。鲁肃则眼观鼻,鼻观心,似乎早已料到,并无太多意外。

然而,新律也并非一味严苛。对于民间细故,如“同居相为隐”的范围有所扩大,允许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容隐犯罪(谋反等重罪除外);对于普通盗窃、伤害等罪的量刑,在证据确凿的前提下,总体比汉律有所减轻,强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尤其是“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者,犯流罪以下,收赎……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等规定,体现了一定的恤刑精神。

杜袭宣读完核心要点,已是额头见汗。他合上卷轴,躬身道:“陛下,《武始律》共三十卷,五百条。除上述之外,另详定官制、军政、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诸篇。律文、令、格、式并行,务求纲举目张,诸司有章可循。”

大殿内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这《武始律》就像一张巨大而细密的网,试图将帝国的方方面面都纳入规范的轨道。它削弱了官吏的自由裁量权,打击了贪腐和豪强,保护了部分弱势,强调了证据和程序。它触动了许多人的利益,也安抚了许多人的不安。

袁术将众人的反应尽收眼底,心中了然。他深知,再好的法律,若不能执行,便是一纸空文。而执行的关键,在于人,更在于打破旧有的利益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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