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拟取消事业编制录用,给予开除处分(1/2)
钟鑫说完这些话之后,自己低头接着核对工资表了,反正话说的很清楚了,你要有能耐,拿假条来给你请假,没能耐,老老实实给我上课去。不去的话,那处分就不是院里来下了,那可能就是直接组织部下文件了。
不过钟鑫不知道的是,唐紫涵入党材料疑似造假这个事儿,科技委员会党委给当地的区委组织部发函要求查证,两新工委收到函件之后也不怠慢,直接去了万青股份查阅相关资料。
但是你就说那些后补的材料,老组工干部一眼就能看出来到底是真的假的。而且最重要的一个,跨局知会,而且涉及到党员问题的,都是要抄送市委组织部的。
也就是说,市委组织部已经知道这个事儿了。现在就等着当地的区委组织部查出来结果之后给科委党委回函件。然后再行议处。为了这个事儿,市委组织部还专门给属地区委组织部下了通知,要求务必快查严查,公正公开。
这个事儿市委组织部一旦介入进来,那说白了,再想猫盖屎糊弄过去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了,所以区委只能是一杆子戳到底,直接把核查的所有情况直接据实上报。
钟鑫后来在党办看到了科委转来的区委的回函。上面写的清清楚楚:
滨河市科技委员会党委并转滨河市军地合作研究院党委:
你部于8月30日发来的《关于协助核查唐紫涵同志入党材料的函件》我委已收悉,经现场调查、与相关责任人谈话,现已查明,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1.我委于2015年9月18日收到中共滨河市万青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递送的2015年度新发展党员名册,其中记载唐紫涵相关信息,我委于2015年9月22日将相关信息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2.我委经现场调查,发现滨河市万青股份有限公司在唐紫涵入党问题上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正当行为,我委已要求责令整改;
3.经调取相关信息,唐紫涵在入党期间并未在国内长期居住,其所有材料存在捏造伪造嫌疑,我委已将所有材料封存等待后续鉴定;
4.相关调查报告我委已递送滨河市委组织部。
滨河市滨东区委组织部
2017年8月5日
“钟鑫,有了这个文件,是不是咱就能按照身份造价,资格审核不合格处理了?取消录用资格?”
“取消,再递补一进来?”
“可以啊,到时候你看呗。这个事儿反正已经就这样了,基本就算定论了估计是。”
“要不再等等市委的结论?这个事儿我觉得光看滨东的调查报告,多少是不是不够那么权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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