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历史十大罪人(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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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汪精卫:近代最大的汉奸,伪国民政府的傀儡
活跃时期:民国时期(清末至抗日战争时期)
核心罪行:投靠倭国、建立伪国民政府、出卖国家主权,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的傀儡与帮凶
汪精卫原名汪兆铭,早年曾是反清志士——公元1905年,他加入孙中山领导的华夏同盟会,参与创办《民报》,撰写文章抨击清朝统治,甚至在1910年因刺杀清朝摄政王载沣未遂而被捕,在狱中写下“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诗句,一时成为革命党人的“英雄”。
辛亥革命后,汪精卫逐渐走上政治舞台,曾担任国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长等职,成为国民党内仅次于蒋介石的二号人物。
但汪精卫性格懦弱,且一直对倭国主义抱有幻想,认为华夏“国力衰弱,无法与日本抗衡”,主张“曲线救国”——实则是妥协投降。
1937年“七七事变”后,抗倭战争全面爆发,汪精卫的“投降主义”倾向愈发明显。
他多次在公开场合散布“亡国论”,声称“华夏的抗战是徒劳的,早晚要向倭国求和”,并暗中与倭国侵略者联系,商讨投降事宜。
1938年12月,汪精卫秘密离开重庆,经昆明飞往越南河内,随后发表《艳电》,公开响应倭国首相近卫文麿提出的“善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提携”三原则,正式投靠倭国,成为近代华夏最大的汉奸。
1939年,汪精卫前往上海,与倭国侵略者签订了一系列卖国条约,其中最着名的是《日支新关系调整要纲》——该条约规定:华夏承认日本对东北、华北、华中的“特殊权益”;倭国有权在华驻军;华夏的经济、财政、交通等领域由中日“共同管理”;
华夏需协助倭国“防共”,即镇压华夏共产党领导的抗倭武装。
这些条款,几乎将华夏的国家主权全部出卖给了倭国。
1940年3月,在倭国的扶持下,汪精卫在南京成立“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自任“国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院长”,成为倭国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傀儡政权。伪政府成立后,汪精卫积极配合倭国的“以华制华”策略:
- 组建伪军:汪精卫招募国民党投降官兵与地痞流氓,组建了一支约20万人的“伪军”,协助倭国军队镇压抗倭根据地的军民,屠杀无辜百姓;
- 推行奴化教育:在其统治区域内,强行推行倭语教学,篡改中国历史,宣扬“大东亚共荣圈”思想,试图磨灭华夏人民的民族意识与抗日意志;
- 掠夺资源:为支持倭国的侵略战争,汪精卫伪政府大肆掠夺华夏的粮食、煤炭、棉花等战略物资,甚至强迫百姓服劳役,将大量中国劳工运往倭国做苦工,导致无数劳工死于非命。
汪精卫的卖国行径,遭到了全华夏人民的强烈谴责——国民党开除了他的党籍,国民政府发布通缉令,悬赏捉拿汪精卫;华夏红党则发表声明,痛斥汪精卫的汉奸行为,号召全国人民“打倒汉奸汪精卫,坚持抗战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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