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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章 色胆包天的老汉《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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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捕后,赖兴发没有丝毫抵抗,很快就向民警们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承认,茶花巷11号小区门卫室下水道里的三具女尸,都是被他杀害的,三名受害者分别是18岁的重庆女孩张丽、16岁的云南女孩唐艳,以及38岁的四川中江人谢芳。随着赖兴发的供述,这起尘封数年的连环杀人案,终于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赖兴发并非德阳市本地人,上个世纪80年代,他因为工作调动,从老家来到德阳。本以为能在德阳开启新的生活,可没过多久,他就因为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入狱后,他的妻子受不了旁人的指指点点,跟他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也被判给了妻子,从此,他就成了孤家寡人。

6年刑期结束后,赖兴发刑满释放,此时的他,已经身无分文,无家可归,只能四处漂泊,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直到2003年,他找到了茶花巷11号小区门卫的工作,才算有了一个固定的住处和稳定的收入。这份工作虽然薪水不高,但足够他维持基本的生活,而且门卫室可以住宿,让他不用再四处流浪。

本以为赖兴发会就此安分守己,好好生活,可他骨子里的恶,却始终没有被磨灭。2004年的一天,18岁的重庆女孩张丽,走进了他的生活,也成为了他第一个下手的目标。张丽当时居住在小区附近的一家火锅店集体宿舍,有一次,她不小心划破了手,听说门卫室的赖兴发那里有白酒,可以用来擦拭伤口消毒,于是就找到了赖兴发。

赖兴发见张丽年轻漂亮,又独自一人,心里便生出了歹念。他热情地给了张丽白酒,还主动关心她的伤口,两个人就这样认识了。张丽用完白酒后就离开了,可没过几天,她又再次来到门卫室,这一次,她是来向赖兴发借钱的。

赖兴发二话不说,就借了50块钱给张丽。闲聊中,他得知张丽没有固定的住处,集体宿舍也不方便,于是就假意好心,主动邀请张丽晚上到门卫室来住,说自己可以给她腾出一个地方。涉世未深的张丽,没有多想,觉得赖兴发是个老实的老人,不会伤害自己,于是就答应了。

就这样,18岁的张丽,住进了茶花巷11号小区的门卫室,和55岁的赖兴发过上了同居生活。一开始,赖兴发对张丽还算不错,经常给她买吃的,对她也十分“关心”,可这份“关心”的背后,隐藏着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好景不长,几个月后,两个人之间的矛盾就爆发了。张丽再次向赖兴发借钱,这一次,她开口就要1000块钱。赖兴发本身薪水就不高,平时省吃俭用,根本没有这么多钱,而且他也不愿意再继续借钱给张丽,于是就当场拒绝了她。

被拒绝后,张丽十分生气,情急之下,说了一句让赖兴发彻底失控的话:“你必须借我1000块,少一分都不行,不然我就告你强奸。”这句话,像一根导火索,点燃了赖兴发心中积压多年的怒火和恐惧。他曾经因为强奸罪坐过牢,深知牢狱之苦,他绝不能再回到监狱里去。

失去理智的赖兴发,二话不说,冲上前去,一把掐住了张丽的脖子。张丽拼命挣扎,想要挣脱,可她的力气太小,根本不是赖兴发的对手。赖兴发死死地掐着她的脖子,眼神凶狠,直到张丽停止挣扎,没有了呼吸,他才松开手。

杀死张丽后,赖兴发并没有惊慌失措,反而异常冷静。他想起那段时间小区正在整改下水道,他在围观的时候,得知下水道有夹层,可以用来隐藏东西。于是,他趁着夜深人静,撬开了门卫室门口的下水道井盖,将张丽的尸体扔了进去,然后重新盖好井盖,清理了现场的痕迹,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之后的日子里,赖兴发依旧像往常一样,每天按时上下班,看守小区大门,没有人发现他的异常,张丽的失踪也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大家都以为,张丽只是离开了这个地方,去了别的城市打工,谁也没有想到,她已经被赖兴发杀害,藏在了下水道里。

一年之后,也就是2005年,第二个受害者,16岁的云南女孩唐艳,出现在了赖兴发的面前。唐艳是来茶花巷找人的,可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又累又饿,就坐在小区门口休息。赖兴发看到后,主动上前搭话,询问她的情况,还热情地给她买了包子吃。

唐艳年纪小,独自一人来到陌生的城市,无依无靠,见赖兴发如此“好心”,就对他放下了戒心,把自己找人未果的事情告诉了他。一来二往,唐艳就经常来小区找赖兴发聊天,久而久之,也开始向赖兴发借钱,赖兴发同样借了50块钱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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