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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条约缔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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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天的和谈,在太白仙君的主持下,从最初的剑拔弩张,转入了漫长而艰苦的细则磋商阶段。每一处细节,都关乎着未来的利益分配与格局走向,三方唇枪舌剑,寸土必争。

青莲仙宗方面,林青禾定下了明确的谈判基调:道种主权与核心技术不容染指,这是不可动摇的基石。在此前提下,技术服务与次级道种的细则,则交由云婉卿全权负责周旋。云婉卿以其过人的智慧与缜密的心思,在谈判桌上据理力争,将青莲仙宗的利益最大化。

玄天宗与无极魔宫方面,虽心有不甘,但在现实压力下,也只能退而求其次,竭力在监管权限、服务价格、次级道种分配等方面争取更多好处,试图挽回一些颜面和损失。

太白仙君则居中调和,既要维护仙庭的权威与仙界的大体稳定,也要平衡三方利益,避免和谈破裂。

经过数月反复的拉锯、妥协、博弈,一份厚达千页,以仙庭律法神文书写,烙印着三方核心印记及仙庭见证符印的《仙庭辖下关于青莲仙宗混沌道种及相关衍生技术应用与监管之诸方协定》(简称《青莲协定》),终于尘埃落定,正式缔结。

协定的核心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权与核心界定:

· 明确承认青莲仙宗对“混沌道种”(特指林青禾性命交修之核心道种)及“青田道种”(由其衍生的初级道种)拥有完全且不可争议的主权、所有权及核心技术掌控权。

· 任何势力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青莲仙宗交出、分享道种核心奥秘,或强行夺取道种本体。

二、技术服务细则:

· 青莲仙宗承诺,在自身能力允许及不影响宗门安全的前提下,向仙庭及签署本协定的各方势力,提供基于道种之力的“环境净化”(主要指净化魔气、死气污染区域)与“资源培育”(主要指优化灵植、矿脉生长环境与品质)两大类技术服务。

· 服务需有偿提供,具体价格、资源消耗、服务周期等,由青莲仙宗根据服务难度、范围、消耗等因素制定标准,并报仙庭“新设之‘道种技术应用监管司’”(下称监管司)备案。监管司有权对价格的“合理性”提出建议,但无最终否决权。

· 仙庭享有技术服务优先权,特别是在涉及仙界公共安全(如大型魔灾)时,青莲仙宗需优先响应。

三、次级道种条款:

· 青莲仙宗同意,在监管司的严格监督下,限量制造并对外提供功能简化、可控的“次级青田道种”。此类道种不具备演化混沌之能,主要功能集中于基础净化与促进灵植生长,且内设自毁禁制,防止被逆向解析或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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