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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3章 应对(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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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祁同伟抬起了头。

“振华商贸的法人周振华,背景查过吗?”

“查过,表面看很干净,做进出口贸易起家,近几年转向国内大宗商品交易。

但…………”李云犹豫了一下。

“一虎出事前说过,他托人打听过,这个周振华和汉东书记的儿子赵瑞龙的一个手下有往来。”

祁同伟眼神一凛。

果然。

就在这时,赵东来的电话来了。

“祁书记,查清楚了。

承办人是经侦支队二大队队长刘勇,副支队长李建国亲自督办的案子。

证据主要是对方提供的质检报告、合同以及所谓的‘销毁证据’的监控录像——但录像很模糊,只能看到有人从一虎公司仓库搬出一些纸箱,不能证明里面是什么。”

“程序上呢?”

“刑拘手续齐全,但有一点可疑——按规定,这种经济案件,如果嫌疑人没有逃跑或串供风险,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但支队坚持认为王一虎和李小飞有销毁证据的行为,有串供风险,所以不予取保。”

祁同伟冷笑。

“销毁证据的指控本身就需要证据证明,他们用待证的指控作为不予取保的理由,这是程序循环论证,不合法。”

“我也是这么想的。

另外,我通过技术部门的朋友查了那个质检员张明的通话记录——在出质检报告前一天,他接到过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通话时长七分钟。

那个号码的机主登记信息是假的,但基站定位在‘云巅’会所附近。”

云巅会所,赵瑞龙的地盘。

所有线索都串起来了。

“东来,我需要你做一件事。”

祁同伟压低声音。

“找两个信得过的、懂经济的侦查员,明天一早去振华商贸,以‘核实报案材料’的名义,调取他们公司的财务账目、纳税记录,特别是这笔交易的资金流向。

重点查他们付给一虎公司的定金来源,以及所谓的‘损失’是如何计算的。”

“明白。

但需要个由头…………”

“就说接到匿名举报,振华商贸涉嫌虚报损失、骗保或者税务问题。

经济犯罪侦查本来就有主动发现犯罪的职责,这个由头合法合规。”

“好!”

挂了电话,祁同伟对李云说。

“把你刚才说的张明的联系方式给我。”

拿到号码后,祁同伟用自己的备用手机拨了过去。

响了几声后,一个略显紧张的男人声音响起:“喂?”

“张明先生吗?

我是省纪委工作人员。”

祁同伟用官方而严肃的语气说。

“我们接到实名举报,反映你在王一虎公司质检部工作期间,涉嫌出具虚假质检报告。

请你明天上午九点到省纪委317办公室说明情况。”

电话那头传来明显的吞咽声:“我……我……”

“如果你能主动说明问题,配合调查,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从轻处理。

但如果等我们查实,性质就不同了。”

祁同伟语气放缓,“想想你的家人,张明。”

长时间的沉默后,张明颤抖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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