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抗税(2/2)
毁坏财物抗税?:故意毁坏税务人员的个人财物,如车辆、办公设备等,以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根据《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暴力抗税?:对税务人员实施殴打、伤害等暴力行为,导致税务人员身体受伤或财产受损的。
威胁抗税?:以暴力、生命健康、毁坏财物等相威胁,迫使税务人员放弃执法或减少税款征收的。
聚众抗税?:组织、策划、煽动、挑唆、串联、指挥他人抗税,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税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毁坏财物抗税?:故意毁坏税务人员的个人财物,如车辆、办公设备等,以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能够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已受到行政处罚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某地个体户张某因不满税务人员依法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在税务人员上门催缴税款时,持木棍对税务人员进行殴打,导致税务人员头部受伤。张某的行为构成抗税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某企业负责人李某因对税务人员依法对其企业进行税务检查不满,在税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持刀威胁税务人员,迫使税务人员放弃检查。李某的行为构成抗税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某地村民王某因对税务人员依法对其村集体土地征收耕地占用税不满,组织、煽动村民围攻税务人员,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王某的行为构成抗税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法律意识,让纳税人了解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抗税行为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税务机关应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确保税收征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减少税收征管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
税务机关应加强执法力度,对抗税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形成有效的威慑力,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稳定。
税务机关应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对抗税行为进行联合打击,确保抗税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抗税行为是破坏税收秩序、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极端行为,不仅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更可能触犯刑法,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纳税人应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共同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