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一念黄泉(2/2)
法官的声音平稳、冰冷,回荡在寂静的法庭。
“经查,被告人在撞击瞬间确有刹车及试图转向避让的行为,事故后主动报警并滞留现场等候处理,可认定为自首。辩护人所提‘被告人极度悔恨,愿倾尽所有赔偿’等情节,本院予以注意。”
法官略作停顿,目光扫过被告席上那个形容憔悴、眼神涣散的男人,也扫过原告席上那位背脊挺得笔直、从头到脚裹在黑衣里的老妇人——王秀芳。她怀里紧紧抱着一张放大的合影:儿子、儿媳、孙女,笑容灿烂。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骏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哗——” 旁听席一阵压抑的骚动。有人长出一口气,有人摇头,有人低语。
陈骏的肩膀塌了下去,仿佛被抽走了最后一丝力气。旁边的林薇,作为同乘人虽未被起诉,但此刻已是满脸泪痕,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法官看向原告席:“被害人近亲属,如对本判决不服,可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五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抗诉。”
就在书记员准备宣布闭庭的瞬间——
“我不服!”
一个嘶哑却异常清晰、斩钉截铁的声音响起。
王秀芳站了起来。她身形瘦小,却像一块历经风浪的礁石。她没有看法官,而是转向了检方席位,目光如炬,声音因极力克制而颤抖,却字字砸在地上:
“缓期?什么意思?给他机会活?那我儿子、儿媳、孙女呢?他们有什么机会?!”
她猛地举起怀中的照片,转向媒体和旁听席,照片上的一家三口,与此刻她孤身一人的黑衣形成惨烈对比。
“我儿子被撞飞五十米!我孙女……她才那么点大……” 她的声音哽住,但随即爆发出更锐利的力量,“法官说他‘有避让行为’?那种速度,踩一下刹车叫避让?我看了现场报告!那叫毁灭!他毁了我的全家!!”
她死死盯住检察官:“我要抗诉。不要死缓。我要他——死刑。立即执行。”
法庭彻底安静下来。所有目光聚焦在这位骤然间爆发出骇人力量的母亲身上。闪光灯开始无声地急促闪烁,记录下她苍老面容上每一道刻骨的悲痛与决绝。
陈骏终于抬起头,看向王秀芳的方向,嘴唇翕动,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他看到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即将喷发的、由无尽痛苦凝成的火山。
林薇捂住嘴,压抑的哭声从指缝漏出。
审判长敲了下法槌,面色凝重:“被害人亲属情绪,本院予以理解。是否抗诉,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休庭。”
法槌落下。
但故事,远未结束。王秀芳那声“立即执行”的诉求,如同投入深潭的巨石,激起的涟漪才刚刚开始扩散。庭外的舆论场,关于“激情驾驶”与“主观恶意”的界限,关于“自首”情节在极端后果前的权重,关于逝者生命与生者悔罪的天平,一场更为激烈、更为残酷的争辩,已然山雨欲来。
而陈骏,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走向囚车时,耳畔反复回响的,不再是关于鹦鹉学舌的无谓争吵,而是那声凄厉的“我错了”,以及随后吞噬一切的、沉闷的撞击声。
那声音,注定要伴随他,直至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