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8章 过失相抵(2/2)
那姿态,仿佛他才是正义的审判者。
“那就是作为家属,你们的失职!”
“在此,我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主张‘过失相抵’!”
周明翻开法典,字字铿锵。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他合上书,目光如刀。
“林老汉从死亡到被发现,中间整整隔了七天!”
“这七天里,他在哪里?他在医院的病床上。”
“但这五天里,他的家属在哪里?!”
周明咆哮着质问,声音在法庭内回荡。
“在深城?在打工?在忙着赚钱?”
“原告口口声声说医院欺诈,说医院利用信息差。”
“但如果家属能尽到最基本的赡养义务,如果你们能哪怕两天来探视一次,甚至打一个视频电话!”
“你们就会发现林老汉已经去世!”
“那么后续的所有‘欺诈’、所有‘多收的费用’、所有‘精神损害’,就根本不会发生!”
“诚然林老汉作为癌症晚期患者已经丧失了基本的行动能力,但是你们不是请了护工吗?为什么不给护工打视频看看躺在病床上的丈夫,父亲?!”
周明双手撑在桌案上,身体前倾,死死盯着面色惨白的林家二婶。
“损害结果的扩大,完全是因为家属的冷漠和缺位造成的!”
“医院是有错,但家属的过错更大!”
“你们把身患绝症的老人像丢垃圾一样扔在医院,指望护工和医生代替你们尽孝。”
“现在人死了,出了问题,你们却跑来要几百万的赔偿?”
“这合理吗?这公平吗?!”
周明深吸一口气,抛出了最后的结论。
“综上,我方认为,即便医院存在管理过失,但原告方存在重大过错!”
“根据《民法典》过失相抵原则,原告方应承担至少50%以上的责任!”
“也就是说,所有的赔偿金额,必须先打个对折!”
这一招“反客为主”,直接把旁听席上的律师们看傻了。
几秒钟后,激烈的讨论声像炸了锅一样爆发出来。
“卧槽!这也可以?”
一名刚入行的实习律师目瞪口呆,“过失相抵不是用在交通事故里的吗?比如行人闯红灯被撞,自己也要担责。”
“把这个条款用到医疗欺诈上?这也太……”
“太流氓了,但也太TM天才了!”
大成律所的李合伙人此刻也不得不服,他摘下眼镜擦了擦,眼神复杂。
“这就是顶级律师的手段啊。”
“他在扩大法律解释的适用范围。”
“常规来说,这确实不适用。”
“但从法理逻辑上讲,损害结果的扩大,确实和家属未及时发现有关。”
“周明这是要把水搅浑,他想把这案子从‘单方欺诈’变成‘混合过错’。”
旁边的王主任也点了点头,神色凝重。
“而且这一招最毒的地方在于,他在道德上绑架了家属。”
“他在暗示法官:这家人只要钱,不顾人。”
“一旦法官心里种下了‘家属也有错’的种子,那两千万的精神赔偿,瞬间就会显得像是‘敲诈勒索’。”
“只要责任一分摊,医院的压力就小了一半。”
“高,实在是高。”
“这是要把受害者的伤口扒开,往里面撒盐,逼着他们承认自己不孝啊!”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张伟身上。
面对这种近乎无赖的“受害者有罪论”,面对这种直击人性的道德审判。
那个年轻人,还能笑得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