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2章 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2/2)
“人家说了,只要你嫁过去,立马给五十万彩礼!”
“而且人家家里天天吃肉,你嫁过去那是享福,饿不着你个白眼狼!”
“五十万啊!”
一旁的姜建云听到这个数字,眼睛瞬间亮了,连腿上的疼都忘了。
有了这五十万,他的首付就有了!
甚至还能提辆好车!
然而。
原告席上。
姜瑜蓉在听到“镇东王屠夫”这五个字时,整个人如遭雷击。
上洋镇不大。
只有一条主街。
王屠夫的大名,谁人不知?
那个满脸横肉,杀猪不眨眼的男人,今年已经快五十岁了!
比她大了整整两轮!
更可怕的不是年纪。
而是他的“光辉事迹”。
王屠夫结过两次婚。
第一个老婆,在二十多年前,被他活活打死在肉铺里。
那时候法治不健全,加上又是“家务事”,最后竟然不了了之。
第二个老婆,是几年前娶的。
不到两年,就因为受不了没日没夜的毒打和折磨,精神彻底失常,大冬天光着身子在街上跑,最后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因为小地方,再加上娘家人也不管,当地派出所虽然知道这档子事,但没人报案,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这哪里是亲事?
这分明是送命!
姜大勇和刘翠芬不可能不知道王屠夫是什么人。
他们知道,但他们不在乎。
他们在乎的,只有那五十万彩礼,只有姜建云的首付,只有姜家的香火!
为了钱。
他们是要把她往火坑里推!
是要让她去死!
姜瑜蓉死死地抓着桌角,心底最后那一丝对“血缘”的幻想,在这一刻,彻底灰飞烟灭。
原来在他们心里,她真的连一条狗都不如。
哀莫大于心死。
姜瑜蓉眼中的泪水干了。
她缓缓抬起头,看着那一家三口贪婪丑陋的嘴脸。
“被告人姜大勇。”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姜瑜蓉的声音越来越冷。
“还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她盯着姜大勇,一字一顿。
“你们所谓的‘相亲’,所谓的‘五十万彩礼’。”
“本质上就是买卖人口,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你们如果敢强行逼我结婚,或者收受这笔钱财。”
“那就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是要坐牢的!”
姜瑜蓉猛地一拍桌子,气势陡然爆发。
“你们想拿我换钱?”
“做梦!”
这一番话,有理有据,掷地有声。
直接把姜家三口人给听傻了。
他们哪懂什么民法典?
他们只知道,自古以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有女儿敢不听老子的?
“放屁!”
姜建云急了,那可是他的五十万啊!
“什么法不法的!爸妈养你这么大,收点钱怎么了?”
“你个赔钱货,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