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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简论清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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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与生于子、午、卯、酉等“专气”月,或寅、申、巳、亥等“长生”沐旺之月有显着不同。这些月令所藏之物要么单一纯粹(如子水仅藏癸水),要么本气极其强旺且层次分明(如寅木本气为甲木,长生丙火、墓库戊土依次减弱),因此可以直接以其最强旺的“本气”来取格,无需等待透干或会支来“取清”。例如,甲生寅月,直接定为建禄格;丙生子月,直接定为正官格。

三、“发用”通论:十二地支的激活机制

“发用”的原理,普遍适用于十二地支。月令逢生旺之支,虽可直接以其本气取格,但这更多是确立了格局的“名目”与静态框架。地支本身属阴、主静,其所藏之气的生克能力,若不与天干发生联系,或不与其他地支产生强烈互动,则其力量的发挥是相对内敛和受限的。这就好比一个人才华横溢,但若不走上舞台展示,或不被外界事件所激发,其影响力终究有限。

《子平真诠》认为,透干和会支是实现“发用”的核心途径。

透干发用: 地支所藏之干透于天干,是能量由内而外、由潜至显最直接的体现。一旦透出,该十神便如同登上了指挥台,其生克权柄大增,能直接与命局中其他天干发生作用,显着影响命局层次与人生事象。例如,酉月辛金官星透出,其约束日主、谋求事业地位的力量,远胜于仅藏于地支之时。

会支发用: 三合、三会局能汇聚强大的五行气流,不仅可能“取清”杂气,更能极大地“激活”参与会合的地支能量,使其由散兵游勇变为集团军,发挥出远超单个地支的威力。例如,亥卯未三合木局,使得亥中的甲木、未中的乙木以及卯木的本气联合发动,木(代表印绶或比劫)的力量沛然莫之能御。

然而,引发地支能量“发用”的机制,绝不仅限于透干与会支。刑、冲、破、害、合(六合、半合等)等地支相互作用,同样是至关重要的“发用”触发器。这些特殊关系如同给静态的地支施加了各种“外力”,迫使其内部能量做出反应,从而由静转动。

以冲为例: 冲是地支间最激烈的相互作用,具有“冲动”、“冲开”、“冲散”等多种效应。原文提到的“辰戌冲”、“丑未冲”开启财官库,正是“冲”能“发用”的典型。即便是非库地,相冲也能激发其气。例如,子午相冲,子中癸水与午中丁火激烈碰撞,水火二气的活动性被极大提高。

以刑、害为例: 如寅巳申三刑,或子未相害等,这些特殊组合也会扰动相关地支的平静状态,使其所藏之干“不得安宁”,从而被动地参与到复杂的生克关系中,这也是一种形式的“发用”。

以六合为例: 如子丑合化土,卯戌合化火等,六合能改变地支原本的五行属性,引导其能量向新的方向“发用”。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发用”本身是一个中性概念,它描述的是能量被激活的过程,而不代表吉凶。被激活的能量是喜神还是忌神,决定了“发用”的最终性质是“喜用”还是“忌用”。

例如,命局中以酉金正官为用神,若逢卯木来冲酉(卯酉冲),则酉官被冲动,这固然是“发用”,但却是“忌神发用”,因为冲动了喜神,主官非、职位不稳等不吉之事。反之,若此酉金官星为命局忌神(如身弱官杀旺),逢卯来冲,反而是好事,减轻了压力。再如,忌神为卯木,有戌土来合卯(卯戌合),合能解冲(如果原局有酉),且戌土绊住了忌神卯木,这便是“喜神发用”,起到了制忌护格的作用。

四、总结与启示

综上所述,“清用”是《子平真诠》格局法中的一个精妙概念,它深刻揭示了八字能量从潜在到显在、从混浊到清晰、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化机制。

“取清” 主要服务于杂气格的定格,其核心在于通过透干、会支等方式,厘清月令主气,为准确选取用神奠定基础。这是杂气格论命的特殊性与首要步骤。

“发用” 则具有普遍意义,它阐述了任何地支所藏能量要充分发挥其影响力,都需要一个激活机制。这个机制以“透干”为最直接,“会支”为最强大,但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刑、冲、破、害、合”等复杂地支关系的激发作用。

因此,我们在研读《子平真诠》时,既要深刻理解“透干会支”作为“清用”主要途径的核心地位,也不能僵化地认为这是唯一的途径。原文在结尾处提出的疑问——“然发用岂可忽略刑冲破害合乎?”——正是提醒我们,命理的动态分析与格局的最终成败,必须综合审视天透地藏与会合刑冲等一切激活因素,方能洞察玄机,断准休咎。对于初学者而言,掌握“清用”概念,是步入《子平真诠》格局法堂奥的重要阶梯,它让我们明白,定格取用并非简单地查看月令本气,而是一个辨清浊、明动静的辩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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