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7章 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2/2)
你是现场指挥,最了解情况。你认为,这件事的性质到底如何?
宁……当事人伟宁,在你的调查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
这个问题很直接,也很关键。齐亮也看向李南,等待他的回答。
李南迎上钟克明锐利的目光,没有丝毫躲闪。
他略微整理了一下思绪,用清晰、客观、不偏不倚的语言开始陈述:
“钟大队长,关政委,齐局。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全部证据,
包括当事人陈述、几名目击者及关联人员包含对方伤者及情妇的最新证言、
现场勘查结果,可以基本还原事实。”
“事情的起因,是当事人所在部队战友郑三炮的家属,
在本地遭遇以马武(麻老五)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暴力伤害及强拆,
人身和财产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当事人得知后,
在尝试通过本地居委会、派出所等正规渠道解决问题未果,
反而遭到对方威胁的情况下,于初四晚与马武约定再次谈判。”
“谈判地点在深柳镇街口的一家夜宵摊,
根据双方陈述和夜宵摊老板的证实,谈判开始后,
马武方并无诚意,率先对伟宁进行人格侮辱、逼其下跪,
继而指挥预先准备好的四名同伙持钢管、匕首等器械对当事人进行围攻。
当事人初始并未还手,在遭到殴打、头部被钢管击伤后,
出于自卫开始反击。反击过程中,马武持匕首正面袭击当事人要害,
被当事人踹中胸口倒地,后因胸部重伤死亡。
其余四名同伙被当事人以制止其继续行凶为目的,
击打关节等非致命部位致重伤,失去行动能力。”
“事后,当事人从马武散落的随身现金中,
取走之前已经约定好的医药费五万元,其余未动。
据其供述及我们调查,此笔款项已用于郑三炮家属的医疗费用。
当事人于次日中午主动来我局刑侦大队说明情况。”
李南的叙述条理清晰,重点突出,
尤其强调了“对方先挑衅、先持械围攻”、“当事人自卫”、
“取财动机与用途”等关键点。他顿了一下,总结道:
“因此,我个人初步判断,此案并非预谋的故意杀人或抢劫。
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防卫性质,且事出有因,
其动机包含为遭受不法侵害的战友家属讨回公道的因素。
当然,其正当防卫手段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超出了必要限度,因此涉嫌防卫过当。”
“目前,当事人情绪稳定,配合调查。
我们已对其采取严密的控制措施,同时保障其基本权利。
关于其军人身份及案件可能涉及的更深层次问题,
如马武团伙背后的保护伞,我们正在并案侦查。”
李南说完,会议室里一片安静。
钟克明和关云山仔细听着,脸色凝重。
李南的陈述,与他们看到的材料以及齐亮之前的介绍相互印证,
勾勒出了一个更加完整、也更令人心情复杂的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