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长老职责(1/2)
张继平推开律察司主堂的门,木轴发出滞涩的响声。堂内桌案积灰,三叠竹简歪斜堆在角架上,其中一卷滑落半截,绳结已断。他未唤人,径直走到主位案前,拂袖扫去尘屑,露出下方刻痕——一道深划横过案面,与藏律阁石台凹槽纹路走势相同。
他取出律印,按在案心。印底金纹微震,案上三卷竹简同时翻页,停在某处。第一卷记:“外门弟子陈三六,误触禁制,断其右臂,逐出山门。”批令者署名模糊,但用印清晰:刑律司副执事李坤。无律察司备案印,无三老会签,判决日期为七日前。
张继平抽出律典,翻至禁制条例篇。条文明载:非蓄意破禁者,罚役三月,禁制反噬伤人另议。断臂之惩,已超律限两等。他合上律典,将竹简移至左侧空案,又从案底抽屉取出一叠未归档文书。十份中有七份判决未经备案,三份用印残缺,其中一份竟盖着早已废止的旧律司印。
他起身,走向后堂卷库。铜钉在袖中轻颤,贴着手腕经脉,传来细微律动。库门铁锁锈蚀,他未用钥匙,只将律印贴于锁面。锁芯咔响,自动弹开。
库内分列五架,甲字号架空置,仅有一块木牌悬于横梁:“甲字卷封,非三老联署不得启。”其余各架卷宗杂乱,部分竹简散落于地。他在乙字号架底层寻到一份百年前的律令修订录,翻开第十三页,记载:“律察司有权复核各司判决,违者以乱令论。”该条下有朱批:“暂行,待议。”批注日期为百年前九月十七,正是“律令篡改案”发生次日。
他又取出藏律阁所得残简,与修订录并置。残简上“张”字的起笔弧度,与修订录中“张”姓长老署名字迹一致。而“继”字残钩的转折角度,恰好能与修订录某页边角批注的半句连上:“……继之以正,不可私……”
他正欲细查,门外传来脚步声。执事弟子在帘外低声禀报:“刑律司送来新案卷,请长老过目。”
“放下。”
“是……但李副执事说,此卷紧急,需即刻批复。”
张继平走出卷库。弟子将一卷竹简放在案上,退后两步。他展开竹简,内容为一名外门弟子因夜间巡查越界,被判定“窥探禁地”,拟处剜目之刑。判决书上,李坤的印章压在律察司备案栏空白处。
他提起朱笔,在判决书空白处写下:“律察司复核,越界属实,无恶意,依律罚役六月。”落笔时,朱砂渗入竹简纤维,形成细小裂纹,走向与残简上的烧痕完全一致。
弟子捧卷欲走,张继平忽道:“李坤近来判案,可都送此间备案?”
弟子顿步:“近月……有三成未送。”
“为何?”
“李副执事说,紧急案件,可先斩后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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