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协同初现(2/2)
他重点讲解了指引中的几个核心机制:
“一是‘联合工作组’机制。对于确定的协同项目,由涉及的相关区派出专人,与管委会人员共同组成项目联合工作组,负责方案的细化、协调和推进,改变过去靠部门之间发函沟通的低效模式。
二是‘协议化合作’机制。合作各方必须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投入、风险承担和利益分享方式,特别是知识产权和税收收益的分配,要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三是‘协同效益评估’机制。项目完成后,不仅要评估其自身的经济效益,更要评估其对区域协同发展的贡献度,并作为未来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的重要依据。”
他环视会场,语气诚恳:“我们今天讨论的这些项目,都是很好的种子。但种子能否发芽、长大,取决于我们是否能为它提供合适的土壤和规则。我建议,我们不要泛泛而谈,就从天湖区的‘环湖科创走廊’和经开区的‘智能制造共享工厂’这两个关联度最高的项目入手,按照这份指引的初步框架,由两区先成立联合工作组,尝试起草一份具体的合作方案。在实践中去完善我们的制度设计,如何?”
这个提议非常务实,将抽象的协同概念拉到了可操作的层面。天湖区和经开区的代表低声交流了几句,都表示可以尝试。
江港区的钱副区长见状,也有些着急:“江组长,那我们江港的物流园项目呢?也很需要协同啊!”
江辰笑了笑:“钱区长别急。物流园项目涉及口岸、海关、交通等多个系统,协调层面更高。我建议由筹备组牵头,先与市交通局、口岸办进行对接,理清市级层面的支持政策和协调路径,再纳入示范区框架下与你们具体讨论,您看可以吗?”
钱副区长想了想,点头同意:“这样好,这样更稳妥。”
第一次示范项目论证会,虽然没有立竿见影地促成项目落地,但成功地引导各方从“争资源”转向了“谋合作”,并启动了基于新规则的具体实践。这本身就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会后,张副秘书长对江辰的工作方法表示了肯定:“循序渐近,以点带面,让规则在实践中水到渠成,这个思路很好。要继续保持。”
江辰明白,这只是开始。联合工作组的运作不会一帆风顺,合作协议的谈判必然充满博弈,但这条路必须走下去。只有当协同带来的收益清晰可见,且大于单打独斗时,示范区的生命力才能真正焕发。
他看着窗外,远处“三角地”的塔吊依然在忙碌,而在这片更广阔的区域舞台上,一场更深层次的变革,正随着这些协同项目的破土,悄然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