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2/2)
政治信任的碎片化:部分政府部门的 “朝令夕改”“数据造假” 行为,削弱了公众对权力的信任。网络舆情中对公共政策的质疑潮,本质上是信任危机的政治表达。
技术信任的悖论化:大数据时代的 “算法黑箱”、人工智能的 “深度伪造” 技术,使技术信任陷入 “依赖 - 质疑” 的悖论。区块链技术试图通过 “去信任化” 重建信任,却暴露了技术理性对伦理价值的遮蔽。
(二)信任危机的深层根源
价值多元的冲击:后现代主义对 “元叙事” 的解构,使传统信伦理的绝对权威性丧失。相对主义价值观下,“信” 的标准被多元化,甚至出现 “信义无价” 与 “利益至上” 的价值冲突。
制度约束的滞后:转型期制度设计的不完善,导致 “守信成本高、失信成本低” 的逆向选择。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已启动(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但跨部门、跨地区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仍待健全。
工具理性的膨胀:马克斯?韦伯揭示的 “理性化牢笼”,使信伦理被异化为功利计算的工具。商业领域的 “信用评分” 将道德价值量化,人际信任被简化为 “风险 - 收益” 的权衡,背离了信的伦理本质。
文化传承的断裂:传统蒙学中的信教育(如《弟子规》“凡出言,信为先”)在现代教育体系中被边缘化,家庭、学校、社会的信伦理传承链条断裂,导致年轻一代的信意识薄弱。
(三)信任缺失的社会代价
从经济视角看,信任危机增加交易成本 —— 据世界银行研究,社会信任度每下降 10%,企业融资成本上升 15%。从社会视角看,信任缺失导致 “群体极化” 与 “社会撕裂”,加剧阶层对立。从文化视角看,信的消解使 “一诺千金” 的传统美德被 “契约至上” 取代,人文精神面临矮化危机。
五、信伦理的现代重构:路径与可能
(一)传统资源的创造性转化
回归信的本体论根基:借鉴宋明理学 “信即诚之发” 的思想,将信从工具理性中解放,重新确立其作为道德本体的地位。杜维明提出的 “创造性转化” 理论,要求在现代语境中激活 “信” 的形上维度,如将 “天人合一” 的生态伦理转化为对自然规律的 “信”。
重构差序信任的现代形态:在保留传统 “爱有差等” 伦理智慧的基础上,引入 “普遍主义” 原则。费孝通晚年提出的 “文化自觉” 理论,为处理 “特殊信任” 与 “普遍信任” 的关系提供了思路 —— 既肯定 “亲友之信” 的情感基础,又拓展 “社会之信” 的公共维度。
活化信的教化传统:将《论语》《朱子家训》等经典中的信伦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 “信文化” 博物馆、乡规民约等载体,使信从文本转化为生活实践。台湾地区 “信望爱” 教育运动的经验,可资大陆借鉴。
(二)制度信任的体系化建构
完善社会信用法律体系:在《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 基础上,制定专门的《社会信用法》,明确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救济规则。参考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平衡信用监管与个人隐私的关系。
构建多元共治的信用机制:政府主导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同时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征信机构(如芝麻信用)参与信用评价,形成 “政府监管 + 市场调节 + 社会监督” 的三维体系。浙江 “信用浙江” 建设的实践,已展现多元共治的成效。
强化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建立 “黑名单” 制度,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如限制高消费、行业准入),提高失信成本。同时设立 “信用修复” 机制,允许失信者通过整改恢复信用,体现伦理关怀与制度刚性的统一。
(三)技术伦理的信度重建
算法透明与伦理嵌入:要求人工智能系统的决策逻辑 “可解释”,在算法设计中嵌入 “信伦理” 原则,如区块链技术的 “智能合约” 需以伦理正当性为前提。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的 “高风险系统” 监管框架,为技术信度提供了制度范本。
数字身份与信用锚定:通过区块链技术构建 “可信数字身份”,将线上行为与线下信用记录关联,遏制网络空间的失信行为。蚂蚁集团 “碳账户” 将环保行为与信用积分挂钩的尝试,展现了技术赋能伦理的可能。
人机信任的伦理规范:制定《人工智能伦理指南》,明确机器人在医疗、教育等领域的 “信任边界”,如规定医疗 AI 不得隐瞒诊断依据,教育机器人需标明程序设定的局限性,避免技术引发的信任错位。
(四)全球信任的文明对话
儒家信伦理的世界化表达:通过 “一带一路” 人文交流,将 “信” 的伦理智慧转化为国际交往准则。如 “共商共建共享” 的全球治理观,即蕴含 “信以立约” 的儒家智慧,可与西方 “契约精神” 形成互补。
跨文明信任理论的建构:比较研究儒家 “信”、伊斯兰教 “伊玛尼”(信仰)、基督教 “信望爱” 的伦理异同,寻求文明对话的信任基础。哈佛大学 “全球伦理计划” 的经验表明,不同文明可在 “反对背信” 等底线伦理上达成共识。
全球信任危机的协同应对:推动建立 “全球信任联盟”,共同应对网络空间失信、跨国商业欺诈等问题。借鉴 wto 争端解决机制,设计跨国家、跨文化的信任仲裁制度,为全球化时代的信任重建提供制度平台。
六、结语:信作为人类文明的生存智慧
从孔子时代的 “輗軏之喻” 到数字时代的 “算法信任”,“信” 始终是人类文明赖以存续的伦理地基。在技术狂飙、价值多元的当代,重建信伦理不仅是对儒家智慧的创造性传承,更是应对现代性危机的必然选择。当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的古训与区块链的 “共识机制” 形成跨时空对话,我们或许能在传统与现代的张力中,找到人类文明走向未来的信任路径 —— 这既是对 “大车无輗,小车无軏” 的历史回应,也是对 “人类命运共同体” 的伦理承诺。信的本质,终究在于对 “人之所以为人” 的道德确信,以及对 “世界如何可能” 的文明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