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尘埃落定 善恶有报(2/2)
而另一边,马海玲的命运,也迎来了最终的判决。
在陈文忠伏法后不久,赵知县再次升堂,审理马海玲欺瞒官府一案。公堂之上,马海玲依旧平静。她承认了所有指控,并未为自己做任何辩解。
赵知县看着堂下这个命运多舛的女子,心中亦是百感交集。她本是受害者,遭恶僧玷污,已是不幸;后又为情所困,替杀人真凶顶罪,欺瞒官府,触犯律法;最终又被情郎无情抛弃,逼得她不得不翻案鸣冤,身心俱受重创。其情可悯,其行却亦有过。
沉吟良久,赵知县终于开口:“马海玲,你为包庇真凶,欺瞒官府,扰乱司法,按律当惩。然,念你亦是受害者,遭际堪怜,且最终能迷途知返,主动投案,揭发真相,使沉冤得雪,真凶伏法,尚有可原之处。本官法外施仁,判决如下:马海玲监管不力、诬告反坐之罪,责杖二十,以示惩戒。由其父马汉当堂取保,严加管束,不得再犯!退堂!”
这已是当下律法框架内,所能做出的最轻的判决。那二十杖,衙役们也知轻重,并未真正下重手,但皮肉之苦,又如何比得上她内心所受创伤之万一?
马汉老泪纵横,上前扶起女儿,连声道:“谢谢青天大老爷!谢谢青天大老爷!”
马海玲在父亲的搀扶下,缓缓走出县衙。外面的阳光依旧耀眼,街市依旧喧闹,但她却觉得,自己与这个世界,已经隔了一层看不见的膜。所有的爱恨情仇,似乎都随着陈文忠的人头落地,而烟消云散了,只剩下无边无际的空茫与疲惫。
回到家中,她变得异常沉默。婉拒了所有或真心或假意的探访,也包括那些听闻她遭遇、或许带着同情、或许别有心思前来提亲的人。她心如止水,再也泛不起丝毫涟漪。
一日清晨,她向父母提出了出家的念头。
马汉夫妇闻言,如遭雷击,苦苦哀求,但马海玲去意已决。“爹,娘,”她平静地说,“女儿尘缘已尽,身心俱疲,唯有青灯古佛,方能求得内心片刻安宁。若强留家中,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徒惹二老伤心。还请成全女儿吧。”
看着她那毫无生气的眼神,马汉夫妇知她心意已决,再难挽回。最终,他们含着泪,点头应允。
登州县外,有一座僻静的尼庵,名曰“水月庵”。庵堂不大,掩映在竹林深处,甚是清幽。马海玲剪去了一头青丝,换上了灰色的缁衣,拜在庵主门下,法号“静慧”。
从此,世间再无卖鱼女马海玲,只有水月庵的比丘尼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