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灵异恐怖 > 我悟性逆天,在雪中修仙无敌 > 第221章 狐妖寻故 师兄将至

第221章 狐妖寻故 师兄将至(1/2)

目录

翻云寨事了后的第三日,琴川城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那些被掳的姑娘已由家人接回,虽然受了惊吓,但好在无人受到实质伤害。方家因在此次事件中立功,声名更盛,连孙家老爷都亲自登门致谢——孙月言被救回后,在方家静养,与方兰生的感情日渐深厚。

然而表面的平静之下,暗流仍在涌动。

这日清晨,屠苏正在方家别院中练剑,晴雪匆匆走来,神色有些异样。

“屠苏师兄,有件事……我必须告诉你。”她犹豫道,“其实……陵越师兄早就到琴川了。”

屠苏收剑,眉头微皱:“你一直没说?”

晴雪点头:“我知道你不想回天墉城,怕说了……你会离开。但昨天我收到陵越师兄的传讯,他说他已经在琴川查到了些线索,想见你一面。”

她看着屠苏,眼中满是担忧:“师兄,你若不想见,我可以帮你……”

“不。”屠苏打断她,“该面对的,总要面对。况且,肇临之死的真相,也需要查清。陵越师兄……他是可信的。”

晴雪松了口气,随即又皱眉:“但陵端那边……”

“陵越师兄既然能避开陵端的耳目下山,说明他已经有所防备。”屠苏道,“而且,他既然主动联系你,说明他相信你,也相信我是清白的。”

晴雪点头:“那……我安排你们见面?”

“好。”

就在两人商议见面地点时,方兰生忽然从院外冲进来,一脸惊慌:“屠苏兄!外面……外面有个妖怪找你!”

“妖怪?”屠苏一愣。

“是个女妖怪!长得可好看了,但眼睛是琥珀色的,一看就不是人!”方兰生比划着,“她说她叫……叫襄铃,是你朋友。但我看她鬼鬼祟祟的,就把她拦在外面了。”

襄铃?

屠苏想起月老庙那夜,在桃花林中遇到的那只狐妖。她说有关于青玉坛的秘密要告诉他,但因为后来山寨出事,他还没来得及去找她。

“让她进来。”

“啊?真让她进来啊?”方兰生迟疑,“万一她……”

“让她进来吧。”晴雪也道,“那晚在月老庙,她确实帮过我们。”

方兰生只得去请人。

不多时,襄铃跟着方兰生走了进来。她依旧是一身白衣,面容娇美,只是脸色有些苍白,脚步虚浮,显然受了伤。

“屠苏……”她看到屠苏,眼睛一亮,但随即注意到旁边的晴雪,眼神又黯淡了几分。

“你的伤……”屠苏注意到她手臂上有道焦黑的伤口,显然是焚寂之火造成的。

“没事,一点小伤。”襄铃勉强笑了笑,“我来是想告诉你,花奴……逃回青玉坛了。而且,她带回去的玉横,已经被雷严炼化了大半。”

“炼化玉横?”屠苏脸色一变,“他们要做什么?”

“七情艳煞阵……”襄铃低声道,“玉横能聚集魂魄,而七情艳煞阵能炼化情魄,两者结合,能创造出一个……完美的仙魂。雷严想要用这个方法,复活他死去的妻子。”

复活亡妻?

屠苏和晴雪对视一眼,都想到了欧阳少恭——他寻找玉横,也是为了复活巽芳。

难道……

“少恭知道这件事吗?”屠苏问。

襄铃摇头:“我不知道。但玉横被花奴抢走,他一定很着急。我来找你,是想请你帮忙……阻止雷严。”

“为什么要阻止?”晴雪不解,“如果玉横真能复活逝者,那……”

“因为那根本不是真正的复活!”襄铃激动道,“七情艳煞阵炼化的,是七个无辜女子的情魄!用别人的命,换一人的重生,这是邪术!而且……”

她顿了顿,声音低沉:“被炼化的仙魂,虽然拥有生前的记忆和力量,但已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那只是一个……傀儡。”

这话让屠苏和晴雪都沉默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少恭追寻的复活之法,岂不是……

“还有,”襄铃继续道,“雷严已经知道你们在琴川了。他派了人来,要抓你们回去……尤其是你,风姑娘。”

她看向晴雪:“你的娲皇神力,对七情艳煞阵有克制作用,雷严要抓你,用来献祭阵法。”

晴雪心中一凛。

“所以,你们必须离开琴川。”襄铃恳切道,“越快越好。”

屠苏沉吟片刻,摇头:“我们不能走。如果青玉坛真的盯上了琴川,我们一走了之,这里的百姓怎么办?”

“可是……”

“我们会想办法。”屠苏打断她,“你先养伤。方家暂时安全,你可以留在这里。”

襄铃看着他坚定的眼神,最终点头:“好……那我先去疗伤。”

她转身要走,却忽然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

“你伤得不轻。”晴雪扶住她,“我略通医术,帮你看看。”

她三指搭在襄铃腕上,片刻后皱眉:“你体内有妖气反噬,还有……焚寂煞气的残留。这伤,需要专门的法子才能治。”

“我去找少恭兄。”屠苏道,“他精通医术,或许有办法。”

“欧阳少恭?”襄铃眼神复杂,“他……他现在在哪?”

“应该在长青医馆。”

---

长青医馆内,欧阳少恭正在整理药材。

这几日,他一直在研究玉横被夺后的事。花奴逃回青玉坛,玉横落入雷严之手,他的计划被打乱了。更重要的是,雷严若真用玉横施展七情艳煞阵,那巽芳复活的希望就更渺茫了。

“少恭兄。”屠苏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欧阳少恭抬头,看到屠苏扶着受伤的襄铃进来,晴雪跟在后面。

“这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