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章 左手倒右手(1/2)
至于左手倒右手这部分操作嘛…对了,还有合同上的日期,是《何以笙箫默》开拍之前。
咳,不过这都不影响。
签完合同,俞良交代道。“姐,我这份合同你帮我收着吧,回头直接放公司,另一份留在剧组档案里,到时候给乐视那边看。”
庞莉唯笑着将两份合同收好。
但事情还是没完。
之前也提过,俞良在剧组赚的不仅是片酬和份额,还包括各种“剧组内部操作”。
举个例子,剧组采购道具,比如一包纸巾实际一块钱,负责采购的人可能报三块或四块。
灯光组的灯泡“经常坏”,道具制作、摄影团队选用等等,各个环节都存在利益空间。
别觉得这过分,哪怕这个剧组花的不是乐视的钱,而是俞良自己掏腰包,他也会默许这些行为。
因为这是行业潜规则。
剧组等级森严,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制片人或导演的安排。
比如拍到半夜十二点,凌晨三点又要开工,所有人都得照做。
不同普通公司,剧组里领导不需要费心“pUA”员工,大家都很干脆遵守。
但前提是,必须让工作人员挣到钱。
只有让基层人员得到实惠,他们才会无条件听从指挥。
所以有些“潜规则”未必是坏事。
当然,底下员工除了遵守潜规则,也得懂事儿。
比如采购多报了几块钱,给剧组负责人和领导们分个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是应该的。
不然下次谁还请你干活?
反正灯光组、导演组、摄影组、美术组……都是如此。
而这些“孝敬”最终往往会流向俞良。
不过这也分情况,剧组人都知道,《何以笙箫默》是乐视全额投资的。
如果全是俞良自己出钱,那就不一定了。
总之,这就是俞良所说的“除了片酬和份额,还有其他收入”。
虽然这笔钱不如前两项多,可能也就十几万、几十万,但该收的就得收。
不然
当领导的,总得“体恤”下属嘛。
当然,庞莉唯、刘俊杰等各组负责人也都有份。
俞良接着说,“姐,还有件事,”
这也是为什么俞良找庞莉唯来处理,自己人,好说话。
而庞莉唯在剧组混迹多年,对这些心知肚明,根本不叫事儿。
甚至连张义谋剧组都默认这类操作,所以她随口就应下了,根本没当回事。
但是但是但是,这还没完~
事儿老多了。
比如俞良在国内有很多事儿,和糖嫣一样,明天就得回国。
因为他不仅要处理《微微一笑很倾城》的进度,和各电视台谈《何以笙箫默》的播放权。
还有一堆事等着,拍广告,毕竟代言费不是白拿的,出席商业活动,最重要的是要在七月参加两场颁奖礼。
他对这两个颁奖礼还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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