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夜店(3)(1/2)
第134章 夜店(3)
在这个美好而温暖的夜晚,餐厅內的火热完全將城堡外的寒冷隔绝在外,有美食还有美酒,还能在一个暖和点的地方睡上一觉,没有什么比这个更棒了。
“丹恩,你不准再喝了,就到这。”伊文將矮人手里的酒杯夺走。
丹恩嘟噥了几句“矮人喝这点儿没事”之类的话,但是没有抢回去。
他朝正要离去的老瞌头使了个眼色,老瞌头立即会意,偷偷晃荡了一下酒壶,然后离开了餐厅。
一会儿后,丹恩借著上厕所的藉口来到了外面,他搓著手接过了老瞌头手里的杯子,笑著说:“喝那么点哪里够还是你懂我。”
老瞌头说:“当然,毕竟你们来了那么多次了————这种酒合你胃口吗你可是矮人,这种利口酒就像是漱口水一样淡吧”
“唉,凑合喝吧。”矮人看来也对这玩意儿不满意。
老瞌头神秘的说:“要来点儿更得劲的吗最近城堡里进了一批好酒,喝了之后身子暖和————”
“可以吗我是说,我明天早上还要起来赶马车呢————”
丹恩咽了口唾沫,很显然他已经在犹豫的深渊边缘踌躇了。
“你可是矮人,喝这个像什么话要不我给你便宜点。”老瞌头说。
“那————来点”
丹恩实在忍不住这种诱惑。
半个小时后。
“嗝这酒真有劲————你真的卖这么————便宜”
丹恩的脸涨得通红,眼神都有些迷糊了。
老瞌头神秘的说:“是私酒,所以特別烈,你还满意吗”
“嗯————我感觉天板在转————”矮人大著舌头说。
老瞌头冷笑一声,酒里面加了料,能不转吗
他说:“好了好了,你不能喝了,我该扶你回去了,不然乌尔诺斯先生明早该说你了。”
“他敢!”矮人大叫起来:“一个长耳朵精灵,他算什么我还能喝!给我!”
老瞌头露出了笑容,等了这么多天,终於等到了。
矮人要抢酒壶,却脚步虚浮,差点摔倒,嘴里嘟噥著胡话,什么都问不出来了,於是老瞌头招呼来了人,把矮人送了回去。
他加快脚步来到了二楼,在乌尔诺斯房门口停顿了一会儿,然后直奔蝎子所在的房间,却根本没有注意到,身后那间房门,已经悄然打开。
猛地回头,老瞌头有些疑惑,他刚刚好像確实感觉到了什么,但仔细一看,什么都没有发生,一切都和刚刚一样。
摇摇头,老瞌头现在心里只有赶紧匯报消息,他按照暗號敲响蝎子所在的客房之后,门打开了,他一进去就欣喜的说:“打听到了,就是这个车队!乌尔诺斯偽装成了人类在豪华客房里。”
说话的时候,老瞌头奇怪的打量了一眼刚刚还在和蝎子打牌的同伴,这傢伙脸上青肿了一大块,这会儿就像个委屈的小媳妇一样。
蝎子擦著自己的刀,问:“还有一个呢那个柳耀嘖,这名字真绕口。”
老瞌头说:“还没来得及打听,那个矮子就醉倒了,可能是剂量没把握好,给他喝多了,要不然我再去打听一下”
蝎子摆摆手,在灯光下满意的打量著手中利刃:“不必了,不要惊动他们,无非就是混在车队里面,全宰了就知道了。”
老瞌头有些兴奋的问:“终於要动手了吗”
他早就受够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了,是时候去城里养老了。
“不,不急。”蝎子说:“之前说了,这支车队的战斗力不容小覷,让他们先睡著,到时候就任由我们宰割了,再等等————拿著这个。”
蝎子放下刀,从包里抽出了一捆木棍递给老瞌头:“这是安眠树的树枝,我从別处弄来的,燃烧產生的带有魔力的烟雾会让闻到的人陷入安眠之中,和普通木柴混在一起可以掩盖气味,把这个加到壁炉里面,半个小时后,他们会睡得很沉,怎么吵闹都醒不了。
老瞌头接过了那捆乾枯的树枝,连连点头:“好东西,我这就去。”
蝎子吩咐:“还有,我们偽装成了车队,不好到处走动,你负责去通知其他弟兄,让他们准备好。”
老瞌头答应下来后,拿著安眠树的树枝出了门,关门的时候,他感觉到身前传来一阵微风,他奇怪的朝外面看了眼,没看到任何人。
“还等什么快点去。”身后传来了蝎子的催促。
“好,好。”老瞌头关上了门。
他先是来到了楼下的大通铺房间,这里除了在院子车上值守的人,其他人都在这休息,有几个已经开始打起了震天的呼嚕。
还有几个人正在打牌,应该是轮班守夜的人。
老瞌头把怀里混著树枝的木柴放到壁炉边上,並加了些到壁炉里,让炉火烧得更旺一些,没有引起任何的注意。
然后,他又热了些喝的给院子里车上的人,里面当然是加了料的。
接著,老瞌头又借著客房服务的名头,敲响了偽装成车队客人的同伴们的房门,通知他们准备行动,那些房门被悄悄打开,陆陆续续从里面走出了一些拿著武器的人。
做完这一切后,老瞌头带著木柴,来到了乌尔诺斯的房间,他敲了敲门,里面没反应,於是他试著扭动门栓,发现房门居然没有锁。
“客房服务,先生,您要的柴火。”他推门而入,看见那个偽装成人类的精灵现在正躺在床上睡得很安稳,胸口缓缓起伏,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人进来了。
“客人客人”老瞌头试探的出声。
床上的乌尔诺斯只是嘟噥了几声,没有醒过来。
“这下好了,连柴火都不需要用了。”老瞌头轻轻放下木柴,从身后抽出一把锋利的柴刀,对著床上目標的脖子,砍了下去————
一会儿后,房门缓缓被打开,门口围著的一圈盗匪举著刀,看著老瞌头从里面走了出来。
老瞌头將乌尔诺斯死不瞑目的脑袋高高举起,还滴著血跡,但他却丝毫不在意,反而像是举起了胜利的果实、冠军的奖盃一样。
“看吶,这是一千金幣。”老瞌头低沉著声音说。
他的声音似乎带有魔力一般,让那个狰狞的脑袋在人们的眼中变成了一堆明晃晃的金子,让那颗头颅此时显得无比的诱人。
“就是他!是那个精灵,和画像上长得一样!”
“一千金幣————”
“这个脑袋值一千!”
“只要拿去黑市,就能拿到悬赏————”
人群盯著那颗脑袋,开始不由自主的窃窃私语起来。
“但是我们得交给蝎子,他会奖赏我们的,也许我们每个人能得到好几个金幣呢。”老瞌头又说。
人群迅速寂静下来,几个金幣,和一千金幣之间,落差太大了,一个只能瀟洒一段时间,而另一个,可以让他们这大半辈子都不愁吃喝。
老瞌头的声音恍惚的不真实,如回音般迴荡:“我们快点把这个脑袋交给蝎子吧,骑马的话,这里离最近的黑市只有两天的路程,日夜兼程一天半就能到了,到时候咱们也可以去城里好好享受一把————”
一千金幣,一天半————
蠢货!这种发言愚蠢无比!也就是说,只要能独占这颗脑袋,偷一匹马,一天半就能拿到1000金幣!到时候直接消失,谁还会在意那几个金幣的打赏!
这种想法不约而同的出现在了眾人的脑海之中,他们看著乌尔诺斯的脑袋,眼神狂热无比。
他们相互望了望,发现所有人都是这种眼神。
於是所有人都不敢轻举妄动,直到,老瞌头做出了一个让人惊讶的举动。
“我得赶快把脑袋交给蝎子!”老瞌头喊道。
他转身朝著深处的房间走去,却不知道谁绊了他一脚,让他摔倒在地,那颗脑袋骨碌碌的滚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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