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回 公堂辩奸情法理难容 暗室藏私信旧怨难消(2/2)
陈安心中一沉。他想起父亲昨日出门时,曾说“去陈家坳寻张账房”,而陈家坳正是周家场院的方向。
“周大郎,你说陈怀礼昨日在你家?”王仁政突然问道。
“正是!”周大郎眼睛一亮,“小的昨夜亥时才回,推开门就撞见他扶着春枝上炕!”
“亥时?”王仁政转向陈安,“陈三郎,你父亲昨日何时出门的?”
“未时三刻。”陈安答道,“爹说要去陈家坳收旧账,晚间未必回来。”
“未时三刻出门,亥时还在周家?”王仁政挑眉,“这一路三十里地,他走了六个时辰?”
陈安语塞。他想起父亲近年总说“人老了,走不动道”,可昨日却执意要自己去陈家坳,还说“年轻时走惯了”。
堂外忽然传来一阵骚动。钱班头掀开门帘,递上一张纸条:“大人,这是周家场院隔壁王屠户的证词。”
王仁政展开纸条,念道:“小的王二狗,住在周大郎家隔壁。上月十五夜里,小的起夜,见周大郎家窗户透出光。凑近一看,见陈老爷扶着春枝进屋,春枝的衣裳没系好,陈老爷还在她脸上捏了一把。后半夜,小的听见周大郎家有吵闹声,像是打架,可没敢过去看。”
“好!”周大郎拍了下大腿,“王屠户说得没错!”
陈安望着那张皱巴巴的纸条,只觉浑身发冷。他想起幼时春枝常来陈家送菜,那时她扎着双丫髻,总爱躲在门后看他读书,见了面便红着脸跑开。谁能想到,这样一个怯生生的小丫头,竟会与父亲……
“陈三郎,你还有何话说?”王仁政将纸条掷在陈安面前。
陈安缓缓跪下,额头抵着青石板:“大人明鉴,家父……家父确有小过,可这与杀人之罪……”
“杀人之罪?”王仁政打断他,“周大郎杀的是奸夫,按律不究。至于陈怀礼私通佃户之妻,本官自会另案处置——只是人已死了,倒也无甚好审的了。”
堂下看客闻言,纷纷交头接耳。有人道:“到底是乡绅,死了倒连个罪名都落不下。”也有人道:“周大郎这是为民除害,该赏!”
周大郎却突然跪倒在地,对着陈安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陈三爷,小的……小的不是人!小的知道您与老爷情同手足,可小的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您若念在往日情分,替小的……替小的照顾照顾春枝……”
“住口!”陈安猛地抬头,眼中布满血丝,“你杀了人,还想拉我下水?”
春枝突然扑过来,拽住周大郎的衣角:“大郎,你别说了!是我对不起你,是我……”
“够了!”王仁政一拍惊堂木,“周大郎,你杀人之事虽有律例可恕,可殴打乡绅致死,亦属不法。本官念你事出有因,判你杖责五十,罚银二十两,驱逐出巴县境内!春枝,着衙役领回,着保人严加管束!陈三郎,你父私通一案,本官自会详查,若有实证,另行发落!”
周大郎听了判决,竟咧嘴笑了:“谢大老爷!谢大老爷!”他站起身,拽着春枝便往堂外走,经过陈安身边时,低声道:“陈三爷,您是个读书人,该明白——这世道,不是所有理,都能拿到公堂上说的。”
陈安望着两人的背影消失在衙门外,只觉喉间腥甜。他摸出怀中的玉佩,指尖触到那道细痕,突然想起父亲临终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安儿……莫……莫要……”
话未说完,便断了气。
王仁政将惊堂木一收,对衙役道:“退堂!”
陈安缓缓站起身,阳光透过窗棂照在他脸上,刺得他睁不开眼。他望着公堂上悬着的“明镜高悬”匾额,忽然觉得那四个字格外讽刺——有些事,连镜子都照不清;有些人,连生死都论不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