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乌鸦的过往(2/2)
我躲在床底下,吓得浑身发抖,听见娘的尖叫,听见爹的怒吼,还有骨头断裂的脆响。”
“后来,我看见爹躺在地上,腿弯处血肉模糊,白森森的骨头碴子都露出来了。
他疼得浑身抽搐,额头上的汗珠子大颗大颗往下掉,却死死咬着牙,没喊一声疼。
那些洪兴的人临走前,还往他身上吐了口唾沫,骂他‘老不死的东西’。”
“那天晚上的月亮,亮得吓人,把院子里的血照得通红通红的。”
乌鸦的声音发颤,却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压抑了几十年的恨意,“从那天起,我爹就成了瘸子,再也站不直了。拳馆彻底垮了,我们家的日子,更是过得连狗都不如。”
“我就是从那天开始知道,什么叫江湖。江湖不是拳台上的输赢,是阴沟里的算计,是背后捅过来的刀子,是你弱,就要被人踩在脚下。”
他深吸一口气,像是要把那些呛人的烟味和往事一起咽下去。
“我一天天长大,成了城寨里的问题少年。逃课、打架、偷东西,什么坏事都干过。
没人管我,也没人愿意管我。我就像一棵长在墙缝里的野草,没人浇水,没人施肥,只能靠着一股子野劲,拼命往上长。”
“后来,我遇见了她。一个在城寨妓院里的女人,比我大几岁,眉眼弯弯的,笑起来很好看。
她不像别人那样嫌弃我,还会偷偷给我带包子吃,会听我讲那些乱七八糟的心事。
我那时候不懂什么叫喜欢,只知道看见她,心里就暖暖的,比在拳馆角落里晒太阳还要暖。”
“我那时候满脑子都是她,整天跟在她屁股后面转。
她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有一次,她说想离开城寨,想去香港岛过好日子。
我傻乎乎地信了,偷了赌档里的一笔钱,想跟她一起跑。”
“结果呢?我们刚走出城寨的大门,就被警察逮住了。”
乌鸦苦笑一声,眼底闪过一丝黯然:“那时候的警察,看见我们这种城寨里的孩子,二话不说就往死里打。
我被打得鼻青脸肿,却死死护着她,说钱是我偷的,跟她没关系。可她呢?
她当着警察的面,指着我说,是我逼她的,是我偷了钱要拉着她跑路。”
“我那时候才明白,原来所谓的温暖,都是假的。”
“我被送进了少管所。那地方,比城寨还要黑暗。
里面全是和我一样的问题少年,打架是家常便饭,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乌鸦的眼神变得凶狠起来:“我刚进去的时候,因为瘦小,天天被人欺负。
他们抢我的饭,扒我的衣服,把我摁在地上拳打脚踢。
有一次,我被打得昏死过去,醒来的时候,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浑身疼得像散了架。”
“那时候,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活下去,我要变得比所有人都狠。”
“从那天起,我开始拼命打架。别人打我一拳,我就还他十拳;别人踢我一脚,我就打断他的腿。
我不怕疼,不怕死,反正我早就一无所有了。
渐渐地,没人敢欺负我了,甚至还有人开始跟着我。我成了少管所里的老大,靠着一双拳头,打出了一片天。”
“在少管所的日子,彻底磨掉了我心里最后一点软。
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相信眼泪,只相信拳头。只有够狠,够硬,才能不被人欺负。”
“出狱那天,我没回家。我爹早就病死了,我娘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一个人在街上游荡,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找到那个女人,问她为什么要骗我。”
“我一边打零工,一边找人。搬砖、扛水泥、洗盘子,什么苦活累活都干过。
挣来的钱,一部分用来吃饭,一部分用来打听她的消息。
可我找了好久,都没找到她的影子。”
“后来,我还是被洪兴的人发现了。”
乌鸦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冷笑:“他们认出我是陈辉的儿子,说我爹当年欠了他们的钱,要我来还。
那天,他们把我堵在一条小巷子里,七八个人围着我打。
棍子、砖头,什么都往我身上招呼。我被打得趴在地上,嘴角淌着血,肋骨好像断了好几根,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我以为我死定了。真的,我那时候都已经放弃了,闭上眼睛,等着他们打死我。”
“就在这时候,蒋先生路过了。”
提到蒋先生,乌鸦的眼神里终于有了一丝光亮,那是一种近乎崇拜的光芒。
“蒋先生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身后跟着几个小弟。
他站在巷子口,冷冷地看着那些打我的人,只说了一句话:‘住手。’”
“那些洪兴的人看见蒋先生,吓得脸都白了,屁都不敢放一个,灰溜溜地跑了。”
“蒋先生走到我面前,蹲下来,递给我一支烟。他的声音很沉,却很有力量:‘小子,命挺硬啊。’”
“我没接烟,只是看着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蒋先生又说:‘想在香港活下去,靠的不是眼泪,不是运气,是拳头硬,是势力背景厚。
不然,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社会,你寸步难行。’”
“他的话,像一把锤子,狠狠砸在我的心上。我想起了我爹的腿,想起了少管所的日子,想起了那些打在我身上的拳头。
是啊,拳头硬,才有活路。”
“蒋先生从怀里掏出一把刀,扔在我面前。那是一把锋利的匕首,寒光闪闪。他说:‘想不想加入东兴?
想,就从小弟做起。记住,向上爬的路,是自己砍出来的。’”
“我看着那把刀,又看着蒋先生。我想都没想,捡起刀,站起来,对他说:‘我加入。’”
“那天晚上,我揣着那把刀,蹲在洪兴那些人常去的地方。
我等了很久,等到半夜,他们才醉醺醺地出来。”
“我冲了上去,手里的刀狠狠刺了出去。”
乌鸦的眼神变得狂热起来,仿佛又回到了那个血腥的夜晚:“我也不知道我刺了多少刀,只知道血溅了我一脸一身,温热的,黏糊糊的。
那些人倒在地上,惨叫着,哀嚎着。可我一点都不慌,一点都不怕。
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活下去,我要往上爬,我要让所有人都不敢欺负我!”
“我砍死了他们,砍断了我和过去的所有联系。
从那天起,陈天雄死了,活下来的,是东兴的乌鸦。”
“我跟着蒋先生,从一个最底层的小弟做起。
砍人、收账、抢地盘,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
每次打架,我都冲在最前面,刀刀往心窝子捅。
我不怕死,因为我早就死过一次了。”
“我靠着一股子狠劲,一步步往上爬。
砍倒了一个又一个对手,踩碎了一个又一个障碍。从小弟,到堂主,再到东兴的话事人。”
乌鸦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一股睥睨天下的戾气:“我今天能坐在这个位置上,靠的不是别的,就是够狠,够硬气!
我告诉自己,永远不要做弱者,永远不要被人踩在脚下!”
“这社会就是这样,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你不狠,别人就对你狠;你不硬,别人就把你往死里捏!”
他猛地一脚踩下油门,越野车发出一阵嘶吼,朝着更深的夜色里冲去。
车灯劈开的光影,像是一把锋利的刀,把黑暗切成了两半。
后座的老谢被轰鸣声吵醒,迷迷糊糊地嘟囔了一句:“吵什么吵……”
阿赞林始终没说话,只是捻着那串人骨念珠,骨珠碰撞的“咔嗒”声,在车厢里格外清晰。
他抬眼看向乌鸦,眼底闪过一丝深意,像是在看一头被激怒的野兽,又像是在看一个被命运逼到绝路的可怜人。
自从我加入东兴社团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了.谁要是敢欺负我。我就带人打回去。
我因为我做事非常狠辣。渐渐的在道上打出一些名气。
他们说我就好像乌鸦一样阴险狡诈。所以都叫我乌鸦哥。.后来我乌鸦哥的名号就在香港流传。很多人听见我乌鸦的名号都吓得瑟瑟发抖。.
这就是背靠大树底下好乘凉。
乌鸦把手中的烟头在烟灰缸里面捻了捻。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只有够狠辣才能不被人吃干抹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