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圣殿中的偶像(2/2)
3. 外邦神只(为搭模斯哀哭):引进异教仪式,混合信仰
4. 自然崇拜(跪拜太阳):以受造物取代造物主
二、罪的渐进性与严重性
上帝四次指出“你还要看见比这更可憎的事”,显示:
罪具有渐进性,从公开到隐秘,从外部到核心圣所
罪的本质是“可憎的”,即在上帝眼中极其污秽
领袖(七十长老)带头犯罪,使全民陷入悖逆
三、神圣临在的离去
偶像崇拜的后果是上帝荣耀的离开:
“正是这些事把我从我的圣所赶离了”:罪使圣洁的上帝无法住在不洁的民中
“主看不见我们”:罪人自欺的谎言,上帝鉴察一切
上帝的同在不因地点(圣殿)而自动保证,取决于子民的忠诚
四、审判的必然性
结尾的宣告显明:
1. 罪必招审判:上帝的烈怒是对公义违背的必然回应
2. 审判的彻底性:“眼不吝惜”、“不怜悯”——恩典时期已过
3. 祷告的无效:当人执意悖逆,即使呼求也“不听”
五、对今日的提醒
1. 偶像的现代形式:不一定是木石雕像,可能是金钱、成功、权力、享乐等取代上帝地位的任何事物
2. 隐秘的罪:自以为隐藏的罪,在上帝面前全然显露
3. 混合主义的危险:将世俗价值观、文化潮流与信仰混杂,玷污纯正敬拜
4. 领袖的责任:属灵领袖若犯罪,影响整个群体
5. 圣洁的重要性:上帝是圣洁的,要求子民分别为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