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一致行动人!(2/2)
但现实就摆在面前。
像包玉港这个层次的商人,口头承诺通常都会兑现,只要不触及根本利益,哪怕吃点亏,也会坚持执行。
这是这个时代华商的普遍作风,讲究信用,重视承诺。
秦迪与那些富豪既然答应了老丈人,大概率不会反悔。
除非他们愿意背上失信的名声,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不过这位头脑出众的船业继承人,立刻想到了另一个关键点——
“爸,这个方案确实非常稳妥,成本也很低。也只有秦生能想得出,并且付诸实施。”
“但我们还得考虑一件事。”
“嗯?”包玉港正盘算着拿下九龙仓之后,该如何掌控这家大公司,听到这话转头看向二女婿。
“一致行动人!”吴匡正没有卖关子,直接说出口。
“我们这样操作,会不会被港府认定为一致行动人?进而引发监管干预?”
他提到的“一致行动人”,是依据港府发布的《收购与合并守则》中的定义。
所谓“一致行动人”,指的是通过正式或非正式协议,在没有公开披露的情况下,彼此配合,由其中一方出面完成对某家上市公司的收购。
全球各大证券交易所,对于企业收购行为,都对一致行动人严加防范。
不仅如此,监管机构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往往不看书面协议,而是直接判断是否存在一致行动的事实。
一旦被认定,收购行为就会被叫停。
这类行动通常极为隐蔽,几方共同锁定目标企业。
为了达成控股权,他们会让一个代表作为公开收购人,与公司正面交锋。
其他参与者则暗中配合,等到控股权稳定后,再突然发起攻势。
等到这一刻,胜负基本已定,目标公司几乎没有反击余地。
正因为这种行为破坏性极大,各地监管机构都对此设下严格限制,只看事实,不看合同。
包玉港听后,目光中带着欣赏。
“你说得对。”
“秦生也提到了,这次行动最大的障碍,就是一致行动人身份可能带来的风险。”
“但他已经有了解决方案。我们几个商议过后,都觉得可行。”
“什么方案?”吴匡正忍不住问。
包玉港这次只是笑了笑,没有开口。
“先回去吧,阿正。回家再讨论。”
…………
第二天。
张强从九龙区一家华夏星传媒旗下的印刷厂出发,照例拖走一整车的报刊。
今天一早,他得把这些报刊送到各个报刊亭和书店。
这是他的日常。
但今天有点特别,车上除了报纸,还多了《秦迪》杂志。
他还是按老习惯,先送最近的地方。
骑着车,他停在了表叔的报刊亭前。
从后备箱里,他拿出两沓报纸,放在表叔的摊位上。
“表叔,150份《天天日报》,100份《漫威日报》,你点一下。”
“报纸不用点了,你快把杂志给我拿过来,赶紧的!”表叔语气急切。
他根本没去看那堆报纸,眼睛一直盯着张强的报箱。
对《天天日报》公司推出的《秦迪》杂志,他已经迫不及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