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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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挑眉,“你们请我解决韩琛,报酬却给成一堆废纸,现在倒像是我理亏?”
“你——”
“你什么你,”
楚天径直打断,“钱呢?带来了没有?”
恐龙冷哼一声,朝身后使了个眼色。
战龙默然提上三只旅行袋,搁在楚天脚边。
楚天拉开拉链,仔细翻查片刻,确认无误后,才向细鬼微微颔首。
馆内灯火通明,映着两张对视的脸——一张写满压抑的怒火,另一张却平静得近乎冷漠。
细鬼二话不说,将诺天王推搡到战龙跟前,自己则提起那三只沉甸甸的旅行袋。
“天哥,这笔钱,你可要拿稳了。”
眼看细鬼将三个袋子尽数收起,恐龙心头像被刀割一般,忍不住朝楚天甩出一句含沙射影的话。
楚天听出他话里有话,却无心深究,只淡淡一笑,便领着细鬼等人朝门外走去。
细鬼一行人身上弥漫的浓重血气,让号码帮一众手下心惊胆战,无人敢上前阻拦,甚至主动让开了一条通道。
恐龙死死盯着楚天远去的背影,目光阴鸷,直到那身影彻底消失在门外,才缓缓收回视线。
“大哥,这口气绝不能咽下去,咱们得 !”
满头是血的诺天王被人搀扶着站起来,咬牙切齿地说道。
他混迹江湖这么多年,从未如此丢过脸面,此仇不报,他寝食难安。
“仇自然要报,但不能急躁,得等他们先乱起来。”
恐龙意味深长地回道。
凭空损失三千万,对他这等视财如命之人而言,绝不可能轻易罢休。
但若要正面与楚天冲突,他又自觉胜算不大,只好暂且隐忍。
“楚天,就让你暂时替我保管这笔钱。
你今日从我这里拿走的,来日我必让你千百倍奉还!”
……
对于恐龙的怨恨,楚天并不知晓,即便知道也不会放在心上。
他的仇家早已不计其数,多一个少一个,并无分别。
一切,都随它去吧。
此刻,坐在林肯车后座,楚天正凝神思索着如何扳倒倪家,扶助玛丽坐上三合会龙头的交椅。
倪家是家族式经营的庞然大物,能在尖沙咀称王称霸,靠的是牢牢掌控了当地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想要击垮他们,就必须先斩断倪家与尖沙咀之间的纽带。
方法说来简单——砸毁倪家所有店面,再以新店铺取而代之。
破坏容易,难的是如何填补倪家留下的空缺。
以楚天目前的实力,尚不足以支撑如此庞大的替代计划。
“对了……程运涛!”
楚天忽然灵光一现。
程氏集团规模宏大,远非倪家可比,在整个港岛都能跻身前五。
而倪家的综合实力,莫说前五,连前十都颇为勉强。
若能说动程氏集团出手,接管倪家在尖沙咀的盘口,便能给予倪家致命一击。
思路瞬间清晰起来。
楚天当即决定,回去便联系程运涛。
至于请动程氏集团的筹码,他已成竹在胸——那便是系统奖励的《香水配方全集》。
他方才粗略翻阅过,其中记载的香水品类皆是未来数十年才会问世的前沿之作。
若在这个时代率先研制出来,对现有市场无疑是碾压式的冲击。
以程运涛的眼光,定然能识得这些配方的价值。
以此作为交换,请他出手帮这个小忙,他应当不会拒绝。
就在这时,行驶中的林肯车忽然刹停。
楚天抬眼望去,只见车前不远处立着一个身影。
那人身高近两米,赤着上身,头戴一顶泛黄的草帽,正垂首站在路 ,面容隐在阴影中看不真切。
下身是一条七分裤,脚上蹬着一双旧黄胶鞋。
这身装扮……
楚天觉得莫名眼熟,仿佛在记忆深处的某部电影里见过。
楚天微微蹙眉,在记忆里迅速搜寻着这个身影。
副驾驶上的马仔早已按捺不住,摇下车窗扯着嗓子吼道:“前面的是不是活腻了?知道这是谁的车吗?赶紧滚开!”
车灯刺眼的光束里,那人终于抬起头——一张长长的马脸,配上两撇滑稽的山羊胡子,在强光下显得格外清晰。
楚天瞬间认出了这副打扮:赤着上身,头顶破草帽,七分裤配黄胶鞋,站姿歪歪扭扭。
这不就是传说中那个打架不要命的刘海柱吗?
他怎么会在这里?
楚天的记忆被拉回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
那角色太鲜明,让人想忘都难。
可问题在于,这人本该在千里之外的东北老林子里晃荡,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港岛的街头,还偏偏拦在他的车前?
正疑惑间,车外传来浓重的东北口音:“靓仔天是不是在里头?”
话音未落,副驾的马仔已经火冒三丈地冲了下去,指着对方鼻子骂:“你算什么东西?天哥的名号也是你能叫的?”
可惜他话还没说完。
刘海柱不知从哪里摸出半块板砖,动作快得只剩残影。
只听闷响一声,那马仔连哼都没哼出来,直接瘫倒在地。
“呸!”
刘海柱朝地上啐了一口,“老子问话你插什么嘴?轮得到你教我做事?”
“妈的!”
细鬼脸色铁青,扭头看向楚天,“天哥,让我去会会这疯子。”
楚天没立刻回答。
他还在琢磨这件事的蹊跷之处。
刘海柱明显是冲着他来的。
难道是听说他在港岛的名声,特地跑来投靠?
这倒不是没可能。
如今他在这一带名头响亮,什么奇人异士找上门都不奇怪。
连自己都能穿越到这儿,就算明天冒出个会发光的巨人来,楚天觉得也没什么好惊讶的。
想到这儿,他反而生出了几分兴趣,朝细鬼点了点头:“小心点。”
细鬼拉开车门跳下去,气势汹汹地逼近:“找死是吧?敢动我的人?”
楚天靠在座椅上,透过车窗静静观察。
他记得那些关于刘海柱的传闻——单挑几十号人不在话下,在东北那片被称作“单挑王”
。
甚至有说法称,五十岁以下的架他没输过,五十岁以上的也能打个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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