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1/2)
这并非因为他们有阴阳眼或未卜先知,而是投胎转世时体内残留的阴气未散,那是来自阴间的能力。
盗门自古就有盗命之术,盗魂便是由此衍生而来。
盗命是为续命,盗魂则为稳固魂魄,抵御邪祟。
而童子魂的效果,比普通盗魂强过千万倍。
但盗魂术被千机诡盗祖师严令禁止,皆因此术太过阴毒。
活人才有三魂:天魂主运势,地魂掌生死,人魂系健康。
失任一魂都令人痛不欲生。
至于盗童子魂与普通盗魂的区别,莫说马福祥,就算吴功耀在世也难说清。
神调门原是满人部落的萨满,用现在话说就是跳大神的通灵者。
神调门在江湖消失近半个世纪了吧?三姥爷,您说会不会是他们后人重现?无双问道。
难说。
神调门都是满人,您也知道祖师爷与满人的关系...所以在盗门各脉中,他们地位最低。
后来师父继任魁首,也对神调门心存戒备,最终将其逐出盗门。
至今江湖上都没他们后人的消息。”
看来有些棘手。
明天我让陆局把案件档案送来,您和二爷研究研究。
年前辛苦二位外出查探,这事既因盗门而起,我不能再让这害人手段祸乱江湖,损我盗门声誉。”无双吩咐道。
长春重庆路繁华喧闹,时尚男女挽手逛街,挑选名牌。
哥,太贵了,别买了!金花站在一条精美连衣裙前,既喜爱又犹豫。
标签上三千多的价格,够她和老朴三个月生活费。
服务员,包起来!无双自幼在董家养尊处优,如今挥金如土。
这点他继承了先祖吴功耀的作风——胡子得来的钱,花起来从不心疼。
专卖店外,路人指指点点。
有人猜他是权贵子弟,有人骂他仗势欺人,用钱 小姑娘。
活腻了?再嚼舌根老子弄死你们!方家兄弟戴着墨镜,露出颈后狰狞纹身,驱散围观者。
老二,小爷的品味真难懂。
彩蝶和马丫儿哪个不比这丫头强?瞧这瘦弱样。”赶走路人后,兄弟俩自己却嘀咕起来。
“别胡说,要是让咱家爷听见,不得收拾你?不该说的少说,出来逛逛多好,瞧瞧,小爷还给咱俩置办新衣裳。”方老二知足常乐。
无双身份不一般,虽说他不像某些人那般蛮横霸道,但正因有董家在长春镇着,整个吉林的黑道势力没一个敢在他面前放肆。
方老大和方老二往专卖店门口一站,顾客们都不敢往里走。
无双戴着墨镜,翘着腿坐在沙发上抽烟看报,直接吩咐服务员:“我妹妹看中的,全给我包起来。”那架势,活脱脱一个挥金如土的阔少。
“哎?你们快看,那不是前两天一直在咱店门口要饭的孩子吗?怎么呆呆的?是不是病了?”店长心善,因店里客流大,总有个五六岁的小乞丐蹲在门口乞讨,她中午和晚上都会给他送点吃的。
可今天这孩子竟没出现。
这小乞丐在这儿待了一年多,怎么说走就走?店长待他如亲弟弟,甚至带回家给他洗过澡。
无双压低墨镜,抬眼望向窗外。
一个小叫花子本不足为奇,许多都是被人控制的,白天讨来的钱晚上都得交回去,不交就得挨打。
这种事无双以前整治过不少次,盗门手下如今没人敢干这种缺德事,但街上仍随处可见,他也管不过来。
“小萍,去给他送杯水,看看是不是发烧了?”热心的店长让服务员去看看小乞丐。
橱窗外,小乞丐僵硬地挪动着,衣衫破烂,头发蓬乱。
路人递钱给他,他却不接,眼神直勾勾地往前走,如同行尸走肉。
——
第四回 丢失人魂
服务员小萍歉意地对金花笑笑,示意她先试衣服,自己端了杯热水走出去。
平日小乞丐和店员们很熟,有时中午还一起吃饭,可今天他对小萍理都不理,机械地走到店门前坐下,呆呆望着飘落的雪花。
“啧……”无双歪头摘下墨镜,仔细打量小乞丐的异常举动。
小萍把热水递过去,他既不接也不看,只是发呆。
小萍摸了摸他额头,不烫,回头对店长无奈摇头。
“方老大,把那孩子抱进来。”无双朝门外喊。
“好嘞!”方老大壮得像头熊,一把夹起瘦弱的小乞丐进门。
无双扫了眼四周,似乎这孩子是独自流浪,背后没人控制。
“双爷,您要做什么?小亮挺可怜的,生下来就被爹妈扔了,就让他在我这儿讨口饭吃吧,我们不嫌。”善良的店长以为无双要送他去孤儿院。
方老大瞪了店长一眼,吓得她缩回头不敢多话。
“你叫小亮?告诉叔叔,几岁了?”无双笑着抱过小亮,怕吓着他,还掏出十块钱塞他手里。
可小亮没握紧,钱又掉在地上。
“哥,你别吓着他。
小亮,饿不饿?跟姐姐说。”善良的金花也被小亮可怜的模样打动,顾不上再看那些漂亮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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