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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3章 女子刑司初立,十判官破陈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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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微合上那本旧档,纸页发出轻微的响动。她抬眼看向裴砚,声音不高不低:“礼部的事能拖几天,可百姓等不了。”

裴砚站在殿中,袖手而立。他知道她想说什么。

“你想推女子入刑司?”

“不是推,是立。”她说,“刑名之事压着多少冤情,男子审案常凭气势断人死生,可有些案子,只有女子才看得清。”

裴砚没立刻应。这事比和亲设局难得多。北狄用毒,一击便可反制;可这一步踏出去,动摇的是百年规矩。

他沉默片刻,转身走出凤仪殿。

三日后早朝,圣旨当庭宣读。

“诏曰:国法所系,唯才是举。自即日起,女子可任刑官,执律断案,与男同等。大理寺东院设女子刑司,专理民诉重案。”

满殿寂静。

御史大夫扑通跪下:“陛下!祖制有言,刑狱为阳事,女子属阴,岂可混杂?此令若行,纲常崩坏!”

裴砚坐在龙椅上,目光扫过群臣:“你说祖制,我问你,哪一条写着女子不可执法?”

无人答话。

“法为天下公器,非一家私物。”他声音沉稳,“谁有本事断清案子,谁就能坐堂。明日挂牌,朕亲自去。”

退朝后,沈知微已在西阁备好名录。

应选者三十七人,皆报称熟读律典,出身清白。名单上有世家贵女,也有地方女吏,名字密密麻麻写满一张纸。

她只看了一眼,便命人设考。

“三轮试问。一审卷宗,二辩冤情,三拟判词。每轮过后,淘汰一半。”

第一轮在大理寺偏堂举行。十张案桌排开,考生限时两炷香,析一桩旧案疑点。

案情简单:村妇告族长强占田地,族长反诉她偷牛毁契。证据纷杂,口供矛盾。

有人提笔就写“族长势大,必是构陷”;也有人判“妇人无凭,妄告当罚”。

沈知微坐在帘后,不动声色。

待答卷收齐,她悄然启动心镜系统。

第一位,王氏嫡女,文章锦绣。心声却是:“只要入选,便可查沈家旧账,替母亲扳回颜面。”她划去名字。

第二位,衣着朴素,答题迟缓。心声只有一句:“我爹当年被说偷粮,活活打死。我要把这条命讨回来。”她将名字圈出。

第三位,自称曾代父写状,实则心中盘算:“刑司初立,皇后必重用亲信,我攀上关系,将来好嫁高门。”剔除。

九次机会,一日用尽。

第二日再考,人数减至十九。她继续听。

一人辩案时慷慨激昂,心声却道:“说得越狠,越显得忠直,皇后定会留意我。”她冷笑,划掉。

最后一轮只剩十二人。她亲自出题。

“一商贾夜宿客栈,次日银袋失窃。店家指认邻房孤女,称其昨夜进出三次,形迹可疑。女称只是起夜,并无他意。现场无赃,无打斗痕迹,仅凭出入次数定罪,可行否?”

十人答“可行”,理由是“形迹可疑,当以儆效尤”。

两人反对。

一人写道:“出入次数不能证明盗窃。若以此定罪,人人自危。”

另一人更进一步:“起夜三次,或有隐疾。未查病因便定罪,是官府逼人认错。”

沈知微看完,提笔写下最终十人名单。

她们来自州县衙门、讼师遗孀、律学私塾,无一出自京城权贵之家。

挂牌当日,大理寺东院挂起新匾——“女子刑司”。

红绸落地,十名女判官身着青袍,依次入堂。她们站得笔直,手按案卷,脸上没有激动,也没有畏惧。

百姓挤在门外,交头接耳。

“女人也能断案?”

“听说都是皇后亲自挑的,个个懂律法。”

首案即送上门来。

士族李府控告佃户弑主。死者为家中老翁,被人割喉,血溅屏风。官府抓人迅速,证据齐全:血衣一件,目击仆妇一名,口供三份,都指向那佃户。

案子已结,只等秋后问斩。家属不甘,递状至女子刑司,求重审。

十人联署受理。

首日开堂,被告带上。是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双手粗糙,眼神浑浊。他低头站着,一句话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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