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灵异恐怖 > 荒村被卖女:握锄头砸烂重男轻女 > 第328章 水利法典

第328章 水利法典(1/2)

目录

赵氏余孽挖掘暗渠的阴谋,在鱼鹰叼血巾的“神迹”与赵小满的雷霆手段下彻底败露。人赃俱获,扭送官府,等待他们的将是律法的严惩。这场未遂的破坏,如同一场突如其来的寒流,虽未造成实质损失,却让刚刚回暖的两村关系再度蒙上一层薄霜,也让所有人,包括李老栓等人在内,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仅靠利益捆绑与机械的制衡,仍不足以震慑所有潜在的恶意,维系长久的和平。

血的教训,必须以铁的制度来铭记。

风波平息后的次日,赵小满并未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而是再次召集了两村代表,齐聚于那座象征着共管与制衡的闸房之前。她的目光扫过神色各异的众人,最终落在闸房旁那块巨大、平整的青石闸基上。这块石头,曾是用以镇压农社的贞节牌坊之基,后被农社拆来筑就了守护田亩的水利之闸,如今,它将承载起更为重要的使命。

“暗渠之事,诸位皆已亲见。”赵小满的声音不高,却带着沉重的力量,敲打在每个人的心上,“可见,人心之恶,非一套闸钥便可尽锁。今日能出赵氏掘暗渠,明日未必不会出张氏、王氏行他法。若无法度规条,明晰赏罚,以儆效尤,今日之盟约,终将如沙上筑塔,一推即倒。”

李老栓等人默然。他们不得不承认,赵小满所言极是。没有严厉的惩罚作为后盾,再好的协议也形同虚设。

“故此,”赵小满语气一转,变得斩钉截铁,“我提议,将我等共同商定之分水规矩、权责界定、以及违规之惩处,明文镌刻于此闸石之上,公之于众,垂范后世!使后来者,望石而知规,触法而畏罚!此乃——《分水则例》!”

刻石立法!

这个提议,让在场众人心神俱震。在中国乡村,历来是宗族规矩、乡约民谚多于成文法,将规则如此郑重地刻于石头之上,近乎立碑传世,其意义非同小可。

“《分水则例》……”李老栓喃喃重复,眼中光芒闪动。

“然!”赵小满肯定道,“此则例,非我农社一家之言,乃需两村共议,条款公允,共同遵守!”

接下来的几日,闸房前的空地上,成了临时的“立法会场”。赵小满、王二婶、春草姐代表农社,李老栓、陈寡妇、张氏代表李村,还有那位似乎无处不在、记录一切的老书吏,就《分水则例》的每一条款,进行了激烈而细致的讨论。

条款涉及分水比例的依据(明确以“巾帼晷”与“分水尺”数据为准)、闸房共管的具体操作流程、日常维护的责任归属、遇特殊旱情时的应急调整机制等等,事无巨细,皆力求明晰。

而争论最为激烈的,便是关于违规行为的界定与惩处。

“……凡私自改动‘巾帼晷’、‘分水尺’者,视为欺天,罚没当年份水三成,补偿受损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