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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章 铁律惩奸佞 民监昭公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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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平三十三年九月下旬,花省监察局留置区的空气凝重得能拧出水来。厚重的铁门隔绝了外界的喧嚣,只有走廊里卫兵巡逻的脚步声沉稳有力,每一步都踏在“民生为本”的纲纪之上,也踏在涉案人员惶惶不安的心上。朱静雯身着深青色调查制服,袖口“民生监察”的铜章在白炽灯下泛着冷冽的光,身后跟着监察局专员李刚、王健,三人步履坚定地走进地下一层的留置室——这里,将是原樱花大学体育中心负责人刘刚、原体育老师张磊、原校医院院长三人接受最终审查的地方,也是大明监察体系与人民监督力量对漠视生命、贪腐渎职行为的集中清算。

作为全国议事会议事长、调查组组长,朱静雯此次审查全程接受全国人民监督协会的同步监督,留置室的监控信号实时传输至花省樱花大学所在村人民监督协会与全国人民监督协会的终端,确保审查过程公开透明、全程留痕。按照大明监察体系设定,人民监督协会无层级依附关系,村一级人民监督协会直接对全国人民监督协会与全国议事会负责,不与县、省两级同类组织产生任何隶属关联,此次樱花大学事件的立案与补查侦查,正是由花省樱花大学所在村人民监督协会率先发起,联合全国人民监督协会证据核查组同步推进,形成了“百姓举报、民监立案、跨区补查”的监督闭环,从源头杜绝了任何形式的干扰可能。

“把刘刚带进来。”李刚对着留置室看守点了点头。片刻后,穿着灰色囚服的刘刚被两名卫兵押入房间,他头发凌乱,眼神躲闪,曾经的嚣张气焰早已被恐惧冲刷得无影无踪。当他瞥见审讯桌后神色冷峻的朱静雯时,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双手死死攥着衣角,指节泛白。

“刘刚,依据《大明国官员纪律》第七十七条、《大明公职教职监察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花省樱花大学所在村人民监督协会立案、全国人民监督协会补查侦查,你涉嫌渎职罪、受贿罪,证据确凿,现对你正式立案审查调查。”李刚的声音沉稳如钟,一字一句砸在刘刚心上,“你身为原大明公职人员、教育系统教职人员,本应恪守‘民生为本’的准则,却利用职务之便贪赃枉法,漠视学生生命,你的行为已严重违背公职人员操守,触犯大明纲纪,现在,如实供述你的罪行!”

刘刚喉咙动了动,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我……我推行运园跑是为了提升学校体育教育水平,想争取全国体育教育先进称号,没想到会出这么大的事……”

“提升教育水平?”朱静雯猛地抬眼,目光如炬,打断了他的狡辩,“《大明公职教职监察法典》明确规定,公职教职人员不得为追求虚名而损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你制定‘不跑记旷、取消学分’的霸王条款,无视《大明教育律》中‘不得以学分强制学生参与超出体质活动’的红线,这是提升教育水平?你采购成本三十明币的劣质跑鞋,报账一百八十明币,三年间仅跑鞋采购就贪腐二十万明币,加上体育器材、运动服装采购及克扣学生伙食费,涉案总金额高达五十万明币,这些赃款都流入了你的私人账户,这也是提升教育水平?”

她将一叠由全国人民监督协会补查侦查获取的财务凭证狠狠推到刘刚面前,凭证上的签名、公章与银行转账记录清晰可辨:“这是你与供应商王某某的采购合同,上面写着跑鞋单价180明币,可供应商账本及全国人民监督协会调取的银行流水显示,实际成本仅30明币;这是你的隐秘账户流水,每次采购后,供应商都会将差价转入,五十万赃款去向一目了然;还有食堂阿姨的录音,你让她多进咸菜罐头、缩减肉蔬采购,克扣的伙食费与她平分,这些铁证,你还想抵赖?”

刘刚的脸瞬间惨白如纸,头埋得更低,肩膀剧烈颤抖。朱静雯继续说道:“更令人发指的是,你漠视学生生命。赵宇、孙浩因运动过量晕倒,你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救治,而是威胁李梅篡改病历,试图将死因伪造成‘突发疾病’,掩盖你的渎职罪行。《大明国官员纪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得隐瞒、谎报重大责任事件,你不仅隐瞒,还伪造证据,罪加一等!”

随着全国人民监督协会调取的操场完整监控视频在墙面投影亮起——学生们穿着劣质跑鞋磨破脚、林晓晕倒时张磊踢她鞋跟、赵宇孙浩嘴唇发青倒在跑道上的画面一一呈现,刘刚终于崩溃,双手抱头发出压抑的呜咽:“我错了……我不该贪钱……不该逼学生跑步……不该篡改病历……”

“错?”李刚语气沉重,“两条年轻的生命没了,两个家庭破碎了,你一句‘错了’就能弥补?现在,如实交代你所有罪行,包括与其他人员的利益勾结,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

刘刚颤抖着抬起头,泪水混合着悔恨滑落,开始逐一交代自己的贪腐细节、强制推行运园跑的决策过程,以及如何威胁原校医院院长和李梅篡改病历的全部经过,每一句话都与全国人民监督协会补查侦查的结果相互印证。他承认自己为了申报“全国体育教育先进单位”,明知强制运园跑可能损害学生健康,却依旧一意孤行;为了中饱私囊,在体育器材采购中虚报价格、收受回扣,甚至与食堂老板勾结克扣学生伙食费,将赃款用于购置房产和奢侈品。

审查完刘刚,张磊被押了进来。他一进门就跪倒在地,连连磕头:“我错了!我不该听刘刚的要求,逼着学生跑运园跑!不该见死不救!求你们饶了我!”

“起来说话!”王健厉声呵斥,“这里是审查现场,不是求饶的地方。依据《大明国官员纪律》第七十一条、《大明公职教职监察法典》第五十八条,你涉嫌玩忽职守罪,经花省樱花大学所在村人民监督协会立案调查,相关证据已固定,需如实供述你的罪行。”

张磊瘫坐在椅子上,眼神涣散:“我……我只是执行刘刚的要求,他说不按规矩让学生跑完全程,就扣我的绩效工资,我上有老下有小,实在不敢违抗……”

“要求?”朱静雯拿起陈阳拍摄的视频证据,以及全国人民监督协会收集的多名学生的书面证词,“刘刚让你踢晕倒的学生?让你摔学生的手机?让你见死不救?《大明公职教职监察法典》规定,教职人员对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发现危险必须立即采取救助措施。林晓晕倒时,血压仅90\/60,你不仅不救助,还阻止其他学生求救;赵宇、孙浩晕倒后,嘴唇发青、呼吸微弱,你明明看出异常,却谎称他们‘装晕’,延误了最佳救治时间,导致两人死亡,这是执行要求能掩盖的吗?”

视频里,张磊呵斥学生“装病”、摔碎学生手机、挥手驱散围观学生的画面清晰刺耳,旁边的记录员飞快地记录着。张磊浑身发抖,语无伦次:“我……我以为他们真的在装……以前也有学生不想跑步就假装晕倒,我没想到这次是真的……我要是当时及时叫救护车,他们是不是就不会死?”

“你没想到?”王健念出全国人民监督协会收集的证词,“多名学生证实,你多次对身体不适的学生进行讥讽,有哮喘的学生跑步时喘不上气,你嘲笑‘娇气’;女生来例假想请假,你说‘跑一跑就好’,甚至辱骂学生‘吃不了苦’。你不是没想到,是根本没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眼里!”

在铁证面前,张磊再也无法抵赖,交代了自己长期漠视学生诉求、粗暴执行强制运园跑规定的全部过程。他承认自己为了完成刘刚定下的“全员参与率”指标,对学生的身体状况视而不见,甚至故意刁难想请假的学生;赵宇和孙浩晕倒后,他担心被刘刚追责,又心存侥幸认为两人只是“装晕”,才延误了救治,直到看到救护车赶来时医护人员紧急抢救的场景,才意识到自己闯下了大祸。

最后被审查的是原校医院院长。他身着囚服,神色憔悴,双手交握放在膝上,试图用沉默掩饰内心的慌乱。“依据《大明国官员纪律》第六十八条、《大明公职教职监察法典》第六十一条,你涉嫌伪证罪,经全国人民监督协会补查侦查,相关证据已确凿,说说吧。”朱静雯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院长叹了口气,缓缓开口:“我……我是被刘刚威胁的。他说如果不把赵宇和孙浩的死因改成‘突发疾病’,就向上面举报我之前在药品采购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还说要让我孩子在花省无法立足。我一时糊涂,就答应了他的要求……”

“被威胁不能成为你触犯纲纪的理由。”朱静雯拿出李梅的录音与改前改后的病历,这些都是全国人民监督协会在补查侦查中从李梅处获取的关键证据,“刘刚威胁你,你完全可以向村人民监督协会或监察局举报,可你却选择篡改病历、协助隐瞒罪行。你作为原校医院院长,本应守护学生的健康,却成为贪腐人员的帮凶,亵渎了医者的职责与公职人员的操守。更重要的是,你明知校医院的救护车是‘应急摆设’,急救设备长期不维护、医护人员缺乏应急培训,却从未想过整改,这也是导致两名学生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的原因之一。”

院长的肩膀垮了下来,悔恨的泪水顺着脸颊滑落:“我对不起赵宇和孙浩,对不起他们的父母……我不该为了保住自己的职位就妥协,不该对校医院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我愿意承担所有责任。”他如实交代了自己协助刘刚篡改病历的具体过程,承认自己亲自修改了病历上的死因诊断,并让相关医护人员统一口径;同时也坦白了校医院长期存在的急救设备老化、应急流程缺失等问题,以及自己为了规避检查而做的虚假记录。

九月二十六日,经全国人民监督协会审核、监察局复核,依据《大明国官员纪律》《大明公职教职监察法典》的相关规定,正式作出决定:对原樱花大学体育中心负责人刘刚、原体育老师张磊、原校医院院长严重违律、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全部非法所得;因该案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且涉及教育系统公职人员渎职侵权,为彻底排除干扰、保障司法公正,依据《大明司法异地审判条例》,由全国民生都察院(大明司法监督机关,在省、府、县、乡、村五级均设层级组织,实行“分级管辖、重大案件直报”原则)承接案件后,直接向全国大理寺提起公诉,由全国大理寺指定京北府异地审判庭审理,确保案件审理不受任何地方势力干预。

这一决定通过明网、礼部广播向全国公示后,立刻获得百姓广泛支持。京北府百姓在明网留言:“异地审判好!村人民监督协会立案、全国民生都察院公诉、全国大理寺审判,层层把关,不怕有猫腻!”花省樱花大学所在村人民监督协会也发布声明:“坚决支持全国大理寺异地审判,以铁律护民生,还受害者公道!”赵宇和孙浩的父母得知后,专程通过全国人民监督协会向调查组致谢:“从村监督协会立案到异地审判,每一步都让我们看到了公正的希望,相信全国大理寺会给孩子一个毫无偏袒的判决。”

全国民生都察院接到案件移交后,立即成立专项公诉组,由全国民生都察院资深公诉人周敏牵头,抽调府、县、乡三级都察院骨干力量,联合全国人民监督协会证据审核组,对监察局与人民监督协会移交的证据进行三轮复核。公诉组不仅核实了刘刚贪腐的五十万明币资金流向、张磊延误救治的关键时间节点、原校医院院长篡改病历的具体细节,还补充调取了三人无自首、立功情节的证明材料,以及涉案人员以往违纪违规的投诉记录——包括刘刚此前在其他项目采购中的贪腐线索、张磊对学生的多次违规处罚记录、原校医院院长任职期间的多起医疗投诉处理不当情况,形成了长达百页的完整公诉卷宗,确保案件移送全国大理寺后,审判工作能高效、公正推进。

十月五日,全国民生都察院正式将案件卷宗、被告人及全部证据移送全国大理寺。全国大理寺接到移送材料后,第一时间启动异地审判程序,指定京北府审判庭负责审理,并发布审判公告:定于十月二十日在京北府异地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庭审全程通过礼部直播,邀请两名百姓监督员参与审判监督,全国百姓均可通过明网报名旁听,京北府审判庭设置五十个旁听席位,优先保障受害人家属、人民监督协会代表及高校学生代表参与。

公告发布三小时内,明网旁听报名通道就收到了十万余条申请。全国大理寺通过随机抽签,选取了三十名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职业的百姓旁听,涵盖工农代表、学生、教师、普通市民等;另外二十个席位,分别分配给受害人家属(4名)、全国及村一级人民监督协会代表(6名)、高校学生代表(10名)。两名百姓监督员的选拔则更为严格,经全国大理寺、全国人民监督协会、全国议事会联合筛选,最终选定了花省百姓公社的农工代表老黄(全程参与案件监督,熟悉基层诉求,与涉案人员无任何关联)和京北大学学生代表陈雨桐(曾遭遇强制体育活动困扰,能代表学生立场,无公职背景)。两人均签署《公正监督承诺书》,承诺全程客观监督庭审过程,独立发表监督意见,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干预,庭审结束后需向全国人民监督协会提交书面监督报告。

十月二十日清晨,京北府秋高气爽,阳光洒在异地审判庭的青砖黛瓦上,庄严肃穆。审判庭外,前来旁听的百姓、记者、学生代表有序入场,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凝重的期盼,想亲眼见证这场跨越地域的正义审判。来自花省樱花大学所在村的人民监督协会代表也到场旁听,他们胸前佩戴着“民监见证”的标识,手中拿着案件立案及补查侦查的关键证据副本,随时准备监督庭审过程中证据出示的合法性与完整性。

上午九点,庭审正式开始。京北府异地审判庭内,审判长由全国大理寺资深法官担任,身着深黑色法袍,胸前佩戴“司法公正”徽章;两侧是两名来自不同府级审判机关的审判员,形成跨区域审理阵容;全国民生都察院公诉组与被告人辩护律师分列左右;旁听席上,五十名代表坐得笔直,老黄和陈雨桐作为百姓监督员,坐在靠近审判台的专属席位,面前摆放着《大明刑典》《庭审监督手册》与案件核心证据副本,神情专注。

“传被告人刘刚、张磊、原校医院院长到庭!”审判长的声音威严有力,传遍整个审判庭。三名被告人被法警押入法庭,当他们出现在视野中时,旁听席上响起压抑的愤怒声,“刽子手”“贪腐分子”的低声斥责此起彼伏,被法警及时劝阻。赵宇和孙浩的父母坐在旁听席前排,看到三人时,眼泪瞬间涌出,紧紧攥着彼此的手,孙浩爸爸的嘴唇颤抖着,默默擦拭着眼角的泪水。

庭审伊始,公诉人周敏站起身,手持公诉卷宗,声音清晰而坚定地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刘刚,身为原樱花大学体育中心负责人,滥用职权推行强制运园跑,漠视学生生命安全;利用职务之便贪腐五十万明币,数额特别巨大;重大责任事件后伪造证据,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渎职罪、受贿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张磊,身为原樱花大学体育老师,长期漠视学生权益,对晕倒学生不予救助,反而阻止他人求救,延误最佳救治时间,导致两名学生死亡,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原校医院院长,身为原校医院负责人,协助他人伪造证据,隐瞒重大责任事件真相,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严重损害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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