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夜场迷局(1/2)
夕阳把橡胶林染成了暖橘色,割胶口凝固的乳白色胶汁像琥珀般挂在树干上,沾着几粒被风吹来的草屑。雷清荷的笑声还在枝叶间打旋——那笑声粗哑得像生锈的铁皮摩擦,撞在胶乳凝固的树干上,又弹回来绕着垂落的气根转了两圈,才慢悠悠地散在空气里。突然,他的脚步猛地顿住,像被什么东西钉在了青石板上。
纯金龙头拐杖的底部重重砸了下去,龙鳞纹路擦过石板上那些被岁月磨出的凹痕——凹痕里还嵌着去年雨季的泥垢,被龙头一蹭,簌簌往下掉。“笃”的一声闷响炸开,沉得像敲在石棺上,顺着石板缝钻进地下,惊得石缝里藏着的潮虫飞快缩进青苔深处,连叶片上的露珠都抖了抖,“啪嗒”掉在地上。
雷清荷转过身,唐装的真丝下摆滑得像浸了油的绸缎,扫过脚边的狗尾草。那些长到齐膝的狗尾草被扫得弯了腰,草籽一颗颗粘在真丝上,颗颗饱满,带着夕阳的金辉,像谁随手撒了把碎钻。他抬手理了理领口,指尖蹭过纯金纽扣——那纽扣上刻着缠枝莲纹,被他摸得发亮,接着就咧开了嘴。
先是嘴角往上挑了挑,露出半颗泛黄的后槽牙——那牙上还沾着点羊肉的油星子,是刚才在祠堂没擦干净的。紧接着眼尾就堆起了褶子,里面藏着点没散尽的雪茄烟灰,得意劲儿还没褪干净,暧昧的光就从瞳孔里冒了出来,活像偷看到别人家墙角的猫,既兴奋又藏着坏。“光吃羊肉没意思,”他的声音比刚才软了些,带着点哄人的调子,却又不容拒绝,“难得今天高兴,带你们去个好地方。”
我心里“咯噔”一下,像被刚盛出来的羊肉汤烫了心口,猛地一缩。心跳瞬间飙了起来,“咚咚”地撞着肋骨,连呼吸都跟着滞了半拍,喉咙里像堵了团刚炖烂的羊肉,发紧发闷。下意识地攥紧了腰后的伯莱塔,枪身的红颜料早就干透了,结成了薄薄一层痂,边缘有些翘起来,硌着掌心那些常年握枪磨出的硬茧——那些茧子层层叠叠,是在侦察连练枪时磨出来的,此刻被颜料痂硌得钻心,疼得我指尖都发颤。
冷汗顺着指缝渗出来,先是一点点,很快就聚成了小水珠,顺着虎口往下淌,滴在工装裤的右侧口袋上。那口袋里装着个微型对讲机,被冷汗一浸,塑料外壳变得滑溜溜的。我不敢抬手擦,只能僵着身子,眼睛盯着雷清荷的拐杖头——那龙头的眼睛是两颗黑珠子,在夕阳下闪着冷光,像在盯着猎物。
旁边的辛集兴也动了动,肩膀像被冻住的铁块,猛地绷直,连后背的肌肉都鼓了起来,像块硬邦邦的门板。他怀里的假账本被勒得变了形,牛皮封皮原本就磨得发毛,此刻更是被他的胳膊挤得皱巴巴的,边角蹭过他洗得发白的工装——那工装是老周生前送他的,袖口都磨破了边,发出“沙沙”的轻响,像老鼠在暗处啃纸。
他的头压得很低,下巴几乎贴在账本上,可还是飞快地抬眼扫了我一下。那眼神快得像闪电,只一瞬间就收了回去,可我看得清清楚楚——他的瞳孔缩得像针尖,里面全是“计划乱了”的慌乱,还带着点急得发颤的光,眼白上甚至蹦出了几根红血丝。紧接着他就低下头,手指无意识地抠着账本的封皮,把原本就磨旧的牛皮抠出了几道新痕,生怕雷清荷察觉到半点异样。
夕阳把橡胶林的影子拉得老长,投在青石板上,像一道道扭曲的黑蛇。雷清荷的影子压在这些蛇影上,头大身子小,活像个张牙舞爪的恶鬼。我脑子里瞬间炸开了锅,之前和辛集兴、张队长敲定的计划在眼前飞速闪过:明天凌晨四点在老胶厂后山集结,五点跟着雷清荷进仓库,趁他验AK47的时候动手……每一个步骤都排得严丝合缝,根本没给“去个好地方”这种意外留半分空隙。
辛集兴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我能听见他从鼻子里发出的“呼呼”声,像刚跑完五公里越野。他怀里的账本又往肋下勒了勒,仿佛那不是本假账本,而是能救命的浮木。我悄悄用眼角的余光瞥他,看见他的鞋尖蹭了蹭我的鞋跟——那是我们约定好的“别慌”的暗号,可他的鞋尖都在发颤,显然他自己也没稳住。
雷清荷看着我们俩僵硬的样子,嘴角的笑更浓了,眼尾的暧昧变成了戏谑。他用拐杖头轻轻敲了敲我的鞋尖,纯金的冰凉透过军靴传进来,激得我打了个寒颤。“怎么?怕了?”他嗤笑一声,声音里满是不屑,“跟我雷清荷做事,这点场面都经不住?”
我攥了攥手心,把冷汗抹在工装裤上,勉强挤出个僵硬的笑:“没有,雷总,就是……没想到您还会带我们去玩。”心里却像揣了只兔子,蹦得越来越快——这个突发状况,到底是雷清荷的临时起意,还是又一场试探?如果是试探,那“好地方”里,又藏着什么陷阱?
“雷总,这……不太合适吧?”我刻意把后背弯成了虾米,肩胛骨往里缩着,像被无形的手按了下去,连脖子都不敢伸直,活像棵被狂风压弯的橡胶树苗。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工装夹克的衣角——那布料洗得发白,边缘都磨出了细密的毛茬,线头在指尖绕来绕去,勾住了指甲缝里的泥垢,是早上在橡胶林里蹭的。
我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只盯着自己的军靴鞋尖——鞋面上沾着块黑褐色的泥渍,是刚才从祠堂出来时踩的,“我们还得赶紧熟悉明天老胶厂的路线,听说那边的土路下雨后特别滑,万一……万一出岔子,耽误了运货的事,可就麻烦了。”说话时,我的声音刻意放得发颤,带着点讨好的怯懦,指甲却悄悄掐进了掌心,疼得我保持清醒——必须稳住,不能让他看出破绽。
雷清荷喉咙里挤出一声嗤笑,像被烟呛到似的,带着点不屑的痰音,震得空气都发颤。他抬起拐杖,纯金龙头的鳞片蹭过我军靴的橡胶底,“吱”地一声轻响,冰凉的触感顺着鞋底往上窜,激得我小腿肚子都发颤,连脚趾都蜷了起来。“岔子?”他的声音沉了下来,带着点压人的气势,“有我雷清荷在,金三角这地界,谁敢让我的货出岔子?”
话音刚落,他的手掌就拍在了我肩膀上。那手掌上的硬茧蹭过我夹克的肩章——那肩章是我故意弄皱的,装出常年奔波的样子,此刻被他按得更扁,像块揉烂的纸。力道比刚才重了不止一倍,几乎要把我的肩胛骨按进肉里,疼得我倒抽一口冷气,却不敢吭声。“让你去你就去,”他的语气不容置喙,像在命令一条狗,“跟我做事,该拼的时候要拼,该玩的时候就得玩,别跟块捂不热的木头似的,没劲。”
说罢,他猛地转过身,下巴往越野车的方向扬了扬,动作干脆利落,唐装的真丝下摆扫过地面的草屑,发出“沙沙”的响。那司机正斜靠在车门上,用拇指指甲抠着食指上的倒刺,指尖沾着点黑色的油污——是刚才检查发动机时蹭的,听见动静立刻直起身子,腰弯得像把折尺。
他咧嘴笑时,露出那颗缺了角的门牙,牙豁里还卡着点绿油油的青菜叶,是中午吃的糙米饭里的,“雷总,您吩咐!”雷清荷瞥了他一眼,声音不大,却带着穿透性,压过了橡胶林里的风声:“去‘金孔雀’,让阿豹把最好的姑娘都叫出来,再备点‘好东西’——要缅甸那边刚运过来的,别拿仓库里的陈货糊弄我。”
“哎!好嘞!”司机忙不迭点头,转身钻进驾驶室时,后脑勺“咚”地撞在了车门框上,他龇牙咧嘴地揉了揉,却不敢哼一声,麻利地系上安全带。引擎发动的瞬间,排气管喷出一股淡蓝色的烟,在夕阳下散成细碎的雾,沾在旁边橡胶树的叶片上,像结了层薄薄的霜,风一吹,就化作细小的水珠,滴在地上的落叶上,发出“嗒嗒”的轻响。
我站在原地,看着越野车的轮胎碾过地上的橡胶果,发出“咔嚓”的脆响,心里像被塞进了一团乱麻。辛集兴悄悄凑到我身边,用只有我们俩能听见的声音说:“‘金孔雀’是他的销毒窝点,里面全是他的人,不好对付。”他的声音发颤,怀里的账本抱得更紧了,我能看见他手背上的青筋都绷了起来。
夕阳把雷清荷的影子拉得老长,投在橡胶林的落叶堆上,像个歪歪扭扭的黑疙瘩。他回头冲我们喊:“磨蹭什么?跟上!”拐杖头在青石板上敲了敲,“笃笃”的声音像催命符,容不得我们半分犹豫。我和辛集兴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无奈——这场突如其来的“安排”,到底是试探,还是真的放松了警惕?不管是什么,我们都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走。
我和辛集兴交换了个眼神,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没说出口的无奈,只能硬着头皮跟上雷清荷的脚步。青石板被夕阳晒得发烫,脚掌踩上去却像踩在泡发的棉花上,虚飘飘的没个着力处,膝盖都下意识地发颤。可心里却绷得比侦察连考核时的弓弦还紧,每一次呼吸都不敢太用力,生怕喘粗气的声音惹得雷清荷起疑,只能小口小口地吸着橡胶林里混着草屑的空气。
“金孔雀”三个字像根冰锥,突然扎进我的脑海里——辛集兴上次在仓库墙角递情报时说的话,一字一句都清晰得像刻在石板上:“那地方是雷朵集团的钱袋子,表面是夜总会,背地里洗黑钱、卖毒品,连二楼的包厢里都能做器官买卖的中介。”他当时压低了声音,手指在地上画着夜总会的布局,“门口的保镖是缅甸果敢过来的死士,手上都有人命,腰里别着仿五四手枪;走廊的墙里藏着针孔摄像头,连天花板的通风口都能录音;更要小心他们递的酒,十有八九掺了致幻剂,沾一点就浑身发软。”想到这里,我的手心又冒了层冷汗,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的微型对讲机,金属外壳的冰凉让我稍微定了定神。
越野车就停在不远处,司机正探着头催我们快点,引擎还没熄火,发出“嗡嗡”的低响。坐进后座时,皮革座椅被晒得滚烫,烫得我后背的汗瞬间冒了出来,浸湿了工装夹克的内衬。车一启动,就猛地颠了一下,辛集兴怀里的假账本“咚”地撞在车门上,他慌忙按住,脸色发白——那账本里夹着我们画的老胶厂地形图,要是掉出来,一切就全完了。
土路坑坑洼洼,轮胎碾过碎石子,发出“咯吱咯吱”的响,混着小石子弹飞起来砸在底盘上的“嗒嗒”声,震得人骨头都发酥。我靠窗坐着,车窗外的夕阳正一点点往橡胶林深处沉,把整片林子都染成了暖融融的橘红色,连空气都透着股灼热的甜。路边的橡胶树上,早上割胶工划的斜口已经凝住了,乳白色的胶汁像凝固的蜂蜜,挂在树干上,沾着几只翅膀被粘住的小飞虫,它们的腿还在徒劳地蹬着,翅膀在夕阳下闪着细碎的光。风从车窗缝钻进来,带着橡胶汁的淡甜和雨后泥土的腥气,却吹不散我胸口的憋闷。
二十多分钟的颠簸像过了两个小时,越野车终于拐进了镇上的主街。刚一进街,就闻到一股熟悉的烟火气——路口的小饭馆正冒着热气,蒸笼里的包子掀开盖,白气“噗”地涌出来,裹着面香飘了半条街;老板系着油乎乎的围裙,手里的铁锅“哐当”一声颠起,葱花和鸡蛋的香味瞬间漫开来,混着廉价酱油的咸香,勾得人胃里发空。路边的红灯笼串成一串,被风一吹,红穗子就扫过斑驳的墙面,在积着灰的墙皮上留下一道淡淡的红痕,墙面上还贴着撕了一半的农药广告,纸边卷着,像翻卷的枯叶。有个老头蹲在街角卖槟榔,竹筐上盖着块蓝布,手里的烟袋锅“吧嗒吧嗒”地抽着,烟圈在夕阳里散成淡白的雾。
可这份烟火气没持续多久,就被一股诡异的光和味冲散了——街尾的“金孔雀”夜总会,像一头蹲在暗处的野兽,突然撞进了视线里。招牌是三米宽的霓虹灯牌,拼出的孔雀开屏图案忽明忽暗,蓝色的尾羽灯管接触不良,闪两下就灭半秒,粉色的孔雀身却亮得刺眼,紫色的光斑在地面上晃来晃去,照在积着雨水的洼地里,像打翻了的调色盘,红的、绿的、蓝的混在一起,脏得让人恶心。霓虹灯还发出“滋滋”的电流声,混着从夜总会里飘出来的重金属音乐,震得路边的玻璃罐都跟着发颤。
门口站着两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个子都在一米九以上,比旁边的路灯杆还高出小半头。西装紧绷在他们壮实的身上,袖口崩得紧紧的,露出半截胳膊上的过肩龙纹身——龙身是青黑色的,龙鳞用金色颜料补过,掉了好几块,露出底下的皮肤,龙的眼睛却用红颜料涂得鲜艳,像渗着血。他们站姿笔挺得像两座铁塔,双手交叉放在小腹前,眼神却像鹰隼似的,扫过每一个路过的人,连风刮起的衣角都要盯两眼。
当那两道目光落在我和辛集兴身上时,明显顿了顿。我下意识地攥了攥夹克的衣角——那里因为刚才在祠堂“挣扎”时蹭了点红颜料,此刻被他们盯得发烫。辛集兴的头压得更低了,怀里的账本往肋下又紧了紧,手指关节都泛了白。那两个保镖的眼神没有温度,像在看两件没有生命的东西,瞳孔里映着霓虹灯的光,却没半点波动,其中一个还微微抬了抬下巴,目光扫过我们的腰——显然是在查有没有藏枪,另一个则摸了摸腰间鼓起来的地方,那里明显是枪套的轮廓。
雷清荷走在最前面,拐杖头在地上敲了敲,那两个保镖立刻站直了身子,微微颔首,连眼神都收敛了几分,恭敬得像见了主子的狗。“开门。”雷清荷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其中一个保镖立刻转身拉开了夜总会的玻璃门,一股混杂着香水、酒精和烟味的气息扑面而来,呛得我差点咳嗽。
我和辛集兴跟在后面,脚刚迈过门槛,就感觉后颈被两道目光死死盯着,像有针在扎。我不敢回头,只能盯着雷清荷的脚后跟,看着他的军靴踩过门口的红地毯——那地毯脏得发黑,沾着不少酒渍和烟蒂,踩上去软乎乎的,像踩在腐烂的树叶上。心里的弦绷得更紧了:这“金孔雀”里的每一寸空气,都藏着看不见的刀,我们稍有不慎,就可能把命丢在这里。
雷清荷的军靴刚沾地,阴影里就窜出个人影——是阿豹。他留着贴头皮的寸头,发根泛着青黑,左脸那道刀疤从眉骨斜劈到嘴角,足有五公分长,颜色比周围皮肤深些,像条趴在脸上的黑虫,把右边的眉毛劈成了上下两截,上半截眉尾还缺了块。看见雷清荷,他立马把手里的烟屁股往鞋底一碾,烟蒂冒着的火星子“滋”地灭了,灰屑粘在他磨破边的皮鞋上。
他跑得急,裤腿沾着的泥点都抖了下来,腰弯得像被暴雨压垮的芦苇,几乎要贴到地面,双手交叠在小腹前,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发白:“雷总!您可算来了!”说话时他的喉结上下滚得飞快,像吞了只活泥鳅,还不忘从口袋里摸出包软中华,烟盒皱巴巴的,边角都磨白了,递过去时手还在微微发颤,“姑娘们一早就打扮好了,全在二楼VIp等着,您放心,都是刚从邻镇挑来的,干净!”
顿了顿,他又凑近半步,声音压得极低,热气喷在雷清荷的裤腿上:“‘货’也备妥了,缅甸佤邦那边直接送过来的,纯度九十往上,我试了口,劲儿足得很。”说这话时,他的眼睛像偷油的老鼠,飞快地瞟了我和辛集兴两眼——那眼神扫过我的工装夹克时顿了顿,落在辛集兴怀里的账本上又缩了回去,满是审视的警惕,仿佛在掂量我们是不是“自己人”。
雷清荷连眼皮都没抬,瞥了眼他递过来的烟,没接。阿豹识趣地把烟塞回口袋,腰弯得更低了。雷清荷迈步往里走,军靴踩在门口的红地毯上,厚厚的绒毛陷下去又弹起来,发出“沙沙”的轻响,像踩在晒干的狗尾草上。他走得极稳,每一步都透着不容置疑的气势,唐装的真丝下摆随着动作轻轻摆动,扫过地毯上没扫干净的烟蒂。
一进大厅,一股混杂着廉价麝香、威士忌和汗臭的气味就猛地撞进鼻子——先是刺鼻的麝香香水味,那是门口迎宾小姐身上的,浓得发腻,像把整瓶香水都泼在了身上;接着是威士忌的酒精味,混着点变质的果盘酸气;最底下是舞池里攒动的人身上的汗味,带着股闷臭,三层气味裹在一起,呛得我忍不住皱紧眉头,下意识地用袖口捂了捂鼻子。
电子乐的重低音从天花板的音响里炸出来,“咚咚咚”的震感顺着脚底往上窜,麻得我脚趾都蜷了起来,胸腔里的心跳跟着节奏乱撞,连耳膜都在发颤。舞池中央挤得水泄不通,穿超短裙的女人踮着脚扭腰,裙摆飞起来时能看见大腿根的淤青,劣质的亮片在追光灯下闪着刺眼的光,有个女人的红色口红蹭在了搂着她的男人衣领上,像块凝固的血渍。那男人穿着花衬衫,扣子解开两颗,露出胸口的老虎纹身,手在女人的后背胡乱摩挲,指缝里还沾着点白色粉末,脸上泛着醉酒后的潮红,眼神涣散得像蒙了层雾,嘴角挂着涎水似的笑。
五颜六色的追光灯在人群里扫来扫去,蓝的光落在男人的花衬衫上,紫的光映在女人的眼影上,把他们的脸照得忽明忽暗,有的人张着嘴跟着音乐哼,却连调子都对不上,活像一群被提线的木偶,机械地重复着扭摆的动作。我注意到舞池角落的阴影里,两个穿黑西装的保镖背对着背站着,手始终按在腰后——那里是枪套的位置,眼神像鹰一样盯着舞池,连有人不小心撞在一起都要扫过去一眼。
阿豹弓着腰在前面引路,时不时回头赔笑:“雷总,这边请,VIp包厢在最里面,安静。”上楼梯时,黄铜扶手沾着层薄薄的油污,我扶上去时,黏腻的触感粘在指腹上,蹭了蹭都没掉——那是常年有人摸留下的,混合着汗渍和灰尘。楼梯转角的墙面上贴着几张褪色的美女海报,海报上的女人笑容僵硬,口红都晕开了,边角卷着,像被风吹烂的枯叶。
走廊两侧的包厢门都是暗红色的,上面钉着黄铜号码牌,有的号码牌都掉了漆。每个门后都传出不同的声音:3号包厢里是男人的哄笑声,粗哑得像破锣;5号包厢里有女人的哭声,断断续续的,被音乐盖得若有若无;7号包厢的门没关严,一条缝里漏出浓烈的烟味——是缅甸产的“卡崩”烟,辛辣味十足,还混着点奇怪的甜香,我心里一紧,知道那是毒品燃烧的味道。
最里面的VIp包厢门是深色实木的,上面雕着孔雀开屏的图案,孔雀的羽毛纹路被磨得发亮,显然经常被摸。阿豹推开门时,门轴发出“吱呀”的老响,像生锈的铰链在挣扎。包厢里的氛围和外面截然不同,喧嚣瞬间被挡在了门外,只剩下墙上音响里飘出的爵士乐——萨克斯的旋律软乎乎的,像裹了层棉花,连空气都变得慢悠悠的。
红色的丝绒沙发占了半个房间,我坐下时,身体瞬间陷进去大半,布料蹭过手臂,滑得像刚洗过的丝绸,还带着点淡淡的樟脑味。茶几是黑色大理石的,冰凉的触感透过胳膊传过来,上面摆着一篮水晶葡萄,紫黑色的果皮上挂着水珠,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水珠折射着水晶吊灯的光,像撒了把碎钻。旁边的轩尼诗xo瓶身锃亮,标签上的金色字体闪着光,倒了半杯的酒液是琥珀色的,在杯壁上挂着细密的酒泪,杯口凝着的水珠滴在茶几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雷清荷往沙发正中间一坐,双腿分开,像尊铁塔。他把纯金龙头拐杖靠在茶几腿上,龙头正对着门口,两颗黑珠子做的眼睛在灯光下闪着冷光,活像只守着宝藏的恶龙。他的手指在沙发扶手上轻轻敲着,节奏和爵士乐的鼓点重合,眼神扫过整个包厢,最后落在阿豹身上,抬了抬下巴,语气平淡却带着命令:“把姑娘们叫进来。”
阿豹立马应了声“好嘞”,转身就往外跑,皮鞋踩在地板上发出“噔噔”的响,差点撞到门框。没过两分钟,包厢门就被轻轻推开,十几个女孩鱼贯而入,排成整整齐齐的一排。她们都穿着粉色的露脐短上衣,领口开得极低,露出锁骨上的淡粉色腮红,超短裙刚到大腿根,布料薄得像层纸,稍微一动就能看见里面的安全裤边。脚上的十厘米细跟高跟鞋是银色的,鞋跟细得像针,她们站在那里时,膝盖都在微微发颤,有的重心不稳,还得悄悄扶一下旁边的人。
站在最左边的女孩留着齐刘海,长发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小巧的下巴,她的手指紧张地抠着裙摆,指甲涂着裸色的甲油,边缘已经掉了一块,指关节泛着青白。中间的女孩强装镇定,抬头看了雷清荷一眼,又飞快地低下头,眼神飘向墙角的绿萝,睫毛抖得像受惊的蝴蝶。最右边的女孩眼角画着浓黑的眼线,却遮不住眼底的疲惫,她的嘴唇抿得紧紧的,嘴角还有道淡淡的红痕,像是被人打过。
她们身上的香水味搅在一起,甜腻的草莓香、浓烈的玫瑰香、刺鼻的百合香,还有种廉价的茉莉香最冲,混着她们身上淡淡的汗味,比大厅的气味更让人窒息。我下意识地攥紧了手心,指甲嵌进肉里——这些女孩看着都不过二十岁,像刚从学校出来的学生,却被困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心里说不清是同情还是警惕。辛集兴的头压得更低了,怀里的账本抱得更紧,我能感觉到他的肩膀在微微发抖,显然也被这场景刺到了。
雷清荷的眼神在女孩们身上扫来扫去,像在挑一件商品,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而我后背的汗已经浸湿了工装夹克,盯着门口的方向,时刻警惕着会不会有突然的变故——这场看似放松的“享乐”,恐怕又是一场藏着刀的试探。
雷清荷往沙发背上一靠,右手食指在丝绒扶手上轻轻敲着——节奏不快,却像鼓槌敲在紧绷的神经上,“嗒、嗒、嗒”的声混着爵士乐的萨克斯声,格外扎耳。他抬了抬下巴,眼神扫过我和辛集兴,手指往我们俩方向一点,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喙的命令:“你们俩,一人挑六个。”顿了顿,他嘴角勾起抹似笑非笑的弧度,补充道,“今天好好放松,别跟我客气——跟我做事,放不开可不行。”
我和辛集兴的目光在半空中撞了一下,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明晃晃的为难。他的喉结动了动,似乎想开口,我却先抢了一步——怕他紧张说错话。我刻意搓了搓手,掌心的冷汗蹭在工装夹克上,留下两道湿痕,肩膀垮得更厉害了,几乎要贴到胸口,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夹克磨破的袖口。那袖口是上次在橡胶林追逃犯时挂破的,线头都抽了出来,在指尖绕来绕去:“雷总,我……我真没碰过这些。”声音放得又轻又哑,带着点讨好的怯懦,“从小在部队里待惯了,见不得这阵仗,还是算了吧。”
辛集兴立刻跟着点头,头压得更低了,额前的碎发垂下来,遮住了大半张脸。他怀里的假账本被胳膊勒得变了形,牛皮封皮上的纹路都挤在了一起,边角蹭着他的小臂,留下道红痕。我能看见他胳膊上的肌肉绷得像块硬石头,连手背的青筋都鼓了起来,声音带着明显的慌乱:“我也是,雷总。我天天跟账本打交道,除了数字啥都不懂,这种场面……我应付不来,别给您添乱了。”
“应付不来就学!”雷清荷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像六月的天突然转阴。没等我们再说话,他抄起旁边的拐杖,纯金龙头“啪”地砸在大理石茶几上——力道大得让茶几都颤了颤,杯里的威士忌晃出好几滴,溅在冰凉的石面上,迅速晕开一小片琥珀色的湿痕,顺着茶几的纹路往下淌。
他往前倾了倾身,眼尾的皱纹绷得紧紧的,眼神突然变得锐利,像两把刚磨过的刀子,刮得人脸上发疼:“跟我去见东南亚的买家,酒桌、风月场都是战场!连姑娘都不敢挑,人家怎么信你是自己人?”他的声音拔高了些,带着点被违逆的怒意,“怎么?是觉得我安排的姑娘入不了你们的眼,还是心里藏着别的心思,不敢在我面前放开?”
最后一句话像根针,扎得我心里一紧。我知道不能再推托了——再拒绝,就是明摆着告诉雷清荷“我们有鬼”。深吸一口气,我刻意放慢动作,抬起手,指尖因为紧张而微微发颤,随便指了指前排站得最拘谨的六个女孩:“那……那我听雷总的。”说完,我赶紧低下头,盯着自己的军靴鞋尖,不敢看雷清荷的眼睛。
辛集兴咬了咬牙,腮帮子鼓了鼓,也伸出手指,点了后排的六个女孩。他的指尖泛着青白,显然用了不小的力气,点完就立刻收回手,重新抱紧了怀里的账本,像抓住了救命稻草。
女孩们愣了一下,随即分成两拨,拘谨地走了过来。坐在我左边的女孩个子不高,留着齐耳短发,身上喷着柠檬味的香水——不是那种浓烈的工业香,带着点青涩的酸气,像刚摘下来的柠檬。她坐下时离我很近,膝盖不小心碰到了我的腿,冰凉的皮肤透过薄薄的裙料传过来,激得我浑身一僵,下意识地往旁边挪了挪。右边的女孩长发及腰,手指不停地绞着超短裙的裙摆,指甲涂着裸色的甲油,边缘已经掉了不少,露出底下泛白的指甲盖,眼神一直盯着地面,连头都不敢抬。
雷清荷看着这场景,脸色才缓和了些,嘴角勾起一抹满意的笑,伸手拍了拍茶几,大理石面发出“嘭”的轻响:“这才对嘛,年轻人就要放得开。”他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阿豹,抬了抬下巴,眼神里带着明显的暗示,语气却很平淡,“把‘货’拿上来。”
阿豹眼睛一亮,立马应了声“好嘞”,脸上的刀疤都跟着动了动。他往前凑了两步,从黑色夹克的内袋里掏出个透明的塑料袋——袋口用根黄色的橡皮筋扎得紧紧的,橡胶老化的痕迹很明显。他的手指粗糙得像老树皮,指节上全是裂口,指甲缝里嵌着黑泥,捏塑料袋时,泥点蹭在了透明的袋面上,格外扎眼。
袋子里装着白色的晶体,颗粒不大,比盐粒还细些,在水晶吊灯的光线下泛着冷白的光,像磨碎的冰块。他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包锡纸——是那种最廉价的烧烤锡纸,边缘已经卷了起来,还有个银色的打火机,外壳磨得发亮,上面的图案都看不清了。阿豹小心翼翼地把这些东西放在茶几中央,用手指推着塑料袋往雷清荷面前挪了挪,动作轻得像在递什么宝贝。
我的心脏“咚”地一下提到了嗓子眼,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胸口发闷,像堵了团浸了水的棉花,喘不过气。冷汗顺着额头往下淌,滴在工装夹克的领口上,瞬间洇湿了一小片布料。指尖冰凉得像刚从冰水里捞出来,连骨头缝里都透着寒意,下意识地攥紧了拳头,指甲嵌进肉里,疼得我稍微清醒了些。
旁边的辛集兴也僵住了,原本放在膝盖上的手悄悄攥紧,指节泛出青白,连手背的青筋都绷得像要炸开。他怀里的假账本被勒得更紧了,牛皮封皮都变了形,边角蹭得他的小臂发红。我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他一眼,看见他的喉结不停地上下滚动,显然也紧张到了极点。
我们都清楚,这是雷清荷最后的试探——吸毒,是他划分“自己人”和“外人”的最后一道坎。之前的祠堂演戏、夜总会“放松”,都只是铺垫,现在才是真正的考验。如果拒绝,我们之前所有的伪装、所有的努力都会功亏一篑,不仅抓不到雷清荷的罪证,还可能把自己的命搭进去;可如果碰了,不仅会毁了自己的身体,更对不起身上的使命——那些在边境线牺牲的战友,那些被雷清荷的毒品和军火毁掉的家庭,都在等着我们将这个恶魔绳之以法。
水晶吊灯的光落在那包白色晶体上,反射出刺眼的光,像一把架在脖子上的刀。包厢里的爵士乐突然变得模糊起来,只剩下雷清荷轻描淡写的呼吸声和阿豹讨好的笑声,空气凝重得像要凝固,每一秒都像在煎熬。我盯着那包毒品,脑子里飞速运转,却想不出任何既能蒙混过关又不碰毒品的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雷清荷拿起了那包塑料袋,指尖的冰凉透过空气传过来,让我浑身发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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