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8章 我的规矩就是规矩(2/2)
李俊确实的这几条,虽然是用族长令下达的,但现在李氏地盘上的每一个村子,都有李氏族人,像后世计划生育宣传语一样,写的到处都是:
“令:
依““律:拐卖孩童者……斩;拐卖孩童且致丧命者……腰斩。
拐卖人口者,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
拐卖人口给他人做妻妾者,杖刑一百判处三年。”
“令:
依律:新婚当日,新郎娶妻,皆可穿戴九品官服;
大唐女子嫁为人妇,皆可穿戴凤冠霞帔。”
“令:
依律:凡男女婚姻,各有其时,或有指腹为婚者,并行禁止;
女方在订婚后,若已立婚书或有反悔,需双倍返还彩礼。”
“令:
依律:婚后女方,有所取无所归(已无家可归),与更三年丧(为公婆守考三年);
前贪贱后富贵(丈夫发过了),符合以上任意一条,丈夫不得休妻。”
“令:
依律:禁止包办买卖婚姻,所有婚姻皆需至公所,在官府见证下,男女双方亲见且同意,签字(按手印),公所及以上官府开具文书方合法,违者男女双方父母杖五十,流放一千里。”
“令:
依律:年及八岁者,无论男女,需入学受教,敢有隐匿不入者,罚其父兄。”
“令:
依律:凡以强力奸人妻女者,没收其作案工具后,处绞刑。
其未成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纵有和情,亦处绞刑。”
“令:
依律:凡官吏受贿,利敛于民,枭首示众,家产尽没,妻儿流放,许良善豪杰之士。”
“令:
依律:今后女子亦应有其名,可做工,可为官。”
“令:
从今往后取消所有傜役,官府欲召集工匠,必须要付其工钱,管其饭食;做工期间若发生意外,要给其家人抚恤金。”
“令:
依律:取消人头税,取消入城税,取消火耗,全面摊丁入亩,官绅一体纳粮。”
李俊这几条以李氏族长令下达的律法,顿时就让天下纷纷。
李二在皇宫里打砸了好久,杖毙太监宫女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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