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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血色春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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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白山口,越是往东向这边,草原上已经出现些明显的绿意,虽和隆武春日的桃李芬芳不同,可也能看到大地万物复苏的活力。

林春叼着一根甘草枝嚼嚼,晃晃悠悠地骑在马背上,如果不是一身麻衣装束,谁也看不出来,这还是往昔的少年军英杰。

留了须的林春有些不伦不类,开初还被自己一棒子兄弟笑话,可是随着胡须越发增长后,这小混蛋赫然就变了个样子,如果脸上再脏一点,活脱脱就是一个草原青年牧民的形象。

羯族话和西羌话基本相同,除了舌头需要上卷一点发音,本质上几无差别。

人民军专门有一批教授他们这些特种士兵的语言老师,都是走南闯北经历过各地的掌柜或者活计,现在林春都能熟练运用至少三种草原方言和土话,手下一帮兄弟里,个别天赋强的甚至都能说四五种。

人民军整编过后,少年军的编制也被裁撤了,变成了人民军特殊作战部队的序列,隶属大元帅府,是隆武最为锋利的刀剑,内部人士都对这支队伍有了个绰号“狼牙”。

跟以往一样,这支只有不到三千人的队伍,享受了隆武所有军队中最高级别的待遇,就连战马这种稀缺货,都是一人双骑配置,可见庄峤对他们的厚望之高。

当然,拿着这么高的薪资荣誉,特战部队也要相应承担最为危险和特殊的困难任务。

狼牙的主要成员,基本都是清一色的平州民卫军子弟,即使扩军,实力也是一点不减当年的风光无限。

庄峤看过了军事演练档案,现下的狼牙和原山人民军相互演练的结果,可是完虐了原山,这让接任的老封脸上都有些挂不住,上书给兴国公请罪过。

现下,兴国公大元帅一纸红隼紧急军令下,特战部队,也是作为隆武驰援西羌的第一支队伍,从黄滩镇大营,汇合了原山人民军,以最快速度赶往了白山口。

黄滩镇大营距离白山口,可是比宏梁本部近了至少五天的路程,庄峤给狼牙的命令只有一条,以最快速度清理沿线的羯族部落眼线,创造大军直驱普宁前的安全保障。

在宏梁大军本部还未达到普宁前,要让羯族百万众无从察觉,这个任务可是有些强人所难了。

毕竟草原辽阔,虽然从白山口到普宁就是一条几乎直线的行军路线,可是架不住两边部落林立,要想完全封锁信息,这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

好在林春有至少五到七天的时间,可以筹谋规划完成。

林春将狼牙分成若干小队,每百人一组,分成二十多个独立作战单位,先期对羯族部落进行侦查和剿灭,以便扫清障碍眼线。

为了掩人耳目,他们故意装成了马匪的名头四下出击,前进了接近两百公里后,已经消灭了大小七八个小型部落,现下已经越发深入后,对付大中型部落可不能掉以轻心,万一让人逃脱走漏风声,可是会让大元帅府的谋划功亏一篑。

李方圆那个混蛋,现在跟着公爷可是越发风光了,这些谋划基本都是出自那个家伙,他们这些往昔的弟兄,还得按照他制订的方案实施,下回去宏梁,必须得狠狠灌他几碗酒才可以。

林春正臆想着给李方圆灌酒,前面一个折返过来的兄弟,却是骑着马飞速奔驰过来。

“春哥,遇到大鱼了!前面那个叫黄风的大型部落,居然还有一面王旗的大愫在部落里,这回可得让兄弟们管饱了吧?”

林春眼神一凛,他娘滴,没想到自己这边还没打到普宁去,居然酒会遇到羯族的王族人麽?

“说说具体情况?”林春连忙跳下马,跟着身边的百来个兄弟一起合计。

“这个黄风部落有一千顶帐,人数也在五千以上,可不是我们之前遇到的百十人的小部落。”那个骑士努力回忆起自己的侦查,“部落前面还有条小河,牛羊无数,应该是这七十里内最强大的一座。”

“给弟兄们发信号集结,我和吴聋子,肖二狗先行去打探一趟,如果我发出信号了,你们就立即开始攻击,不然就得隐匿行踪,明白了?!”林春眸子里闪烁着兴奋得光芒,这可是不容错过的机会啊。

大元帅上回都没带他们去东海,这可真让人泄气得很,不过现在好了,得把这个羯族的王族之辈先擒获了,也算整编后牛刀初试一把。

分派任务过后,林春就带着两个弟兄,晃悠悠地骑着马向着黄风部落而来。

“停下,你们是从哪里来的?”还没到部落前,就被一队二十人的骑兵队伍截获了,首领是个穿皮甲的佰长,看这身装束,多半应该是那王族之人的卫队?

“木楞哥(大哥),我们三兄弟是麻羊部的,准备去普宁找叔叔,天色已经晚了,想到黄风部休息一晚继续赶路,能不能行个方便?”林春连忙上前笑呵呵地解释。

“麻羊部?”佰长虽不清楚羯族所有部落名号,可是看这几个家伙,无论相貌身形口音似乎也是羯族人,也就没有多想,但是却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今晚黄风部歇不成了,你们自己去别处找地方过夜。”

“木楞哥,这大晚上的野狼成群,最近的部落都在几十里外,还请行个方便。”林春说着话,却是解下了身上带着的酒囊,扔给了不远的佰长。

那家伙将信将疑地打开酒囊,里面立时透出一股沁人心脾的浓烈酒香涌出,佰长忍不住灌了一口后,眼睛似乎都有些发亮,“这是什么酒,味道如此浓烈?”

“我们麻羊部因为靠着白山口不远,时常有隆武的走商过来换东西,这酒就是用皮毛换的,喝是好喝,就是有点贵!”林春做出一副肉痛的模样,却是让那个佰长哈哈大笑起来。

“好吧,看在你这酒的份上,就允许你们暂歇一晚。”佰长挥了挥手,林春大喜连忙谢过,而后就是跟随小队一路返回了黄风部落里。

夜幕低垂,黄风部落里已经燃起了篝火,在漆黑的草原上如同摇曳的风灯一般,好歹是有人的地方,再凶猛的野兽也不会到这里涉足。

林春他们一路进来,眼睛就是滴溜溜四下观察,像极了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一般;这个部落的规模虽不是最大的,却也是中型部落里很有名头的才对。

迁延连绵的帐篷周围,都是人声鼎沸,五千多人虽然在隆武算个屁,可是在草原上就是生命聚落的象征。

那佰长跟人换班了,扔下林春他们也不管,独自找地方喝酒去了,毕竟只有三个本族到此过夜的小年轻而已,还能翻得起什么波浪麽?

林春瞅见那部落里飘扬的王旗,只觉得有些古怪,连忙抓住一个黄风部落的人询问,结果那个半百老头却是瞪眼要他们不要多问,自己去找草垛子睡觉。

林春不死心,掏出些糖果,诱惑了两个小屁孩,这才明白,这是羯族王子因为自己钟爱的马匹受伤,被迫滞留此地过夜的!

好家伙,这人不但是王族,居然还是个王子啊?这下子可是妥妥的大功一件,只不知是羯族哪位王子,要是抓了他,那功劳还跑得了麽?

“你们两个去查探下这里的护卫有多少,我得再去摸清些状况。”林春给剩下两个人吩咐了任务,这才装作喝醉酒的模样,歪歪斜斜地朝着那座大帐附近溜达。

“香玲,热水还没到麽?王女殿下要等着沐浴加水哩!”那大帐里突然闪出一个脑袋,对着林春呼喊,却不想看到一个陌生男子,立即就是要惊呼出声。

王女!?林春心中一愣,却是立时反应过来,一个箭步上前劈在那侍女脖子上将她弄晕了,而后就是拖进了大帐内。

大帐隔着纱纬,里面虽然举着灯火,却是影影绰绰地看不真切,不过水滴哗啦的声响,还是让林春明白了,这个王女此刻正在沐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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