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143.论功议罪(2/2)
“是!”吕振东拱手答应,便退下去做安排了。
所谓“论功议罪”,便是既要“论功”,也要“议罪”,要根据二人的功过,公平公正地做出合理的判处决定,如果功可抵过,则论功行赏;如果功不抵过,则论过议罪;如果功过相抵,便无罪释放!
所以说,姜瓖终究还是误会了朝廷,朝廷可并没有打算软禁他一辈子,或者是,朝廷也不会养着他们两个吃闲饭的,养一辈子!
因此,如果对比姜瓖所担忧的那种情况的话,他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不会被软禁在那里太长时间,朝廷很快就会商议出一个对他的处置结果来,到那时候,他就可以离开那里了!
而吴三桂显然要比他等的时间更长一些,早在一个多月前,吴三桂就被送回了南京,孤身一人住进了这座府宅之中,俨然都已经快要被憋疯了!
当然,朱胜机之所以要等到如今才下令对吴三桂“论功议罪”,倒也不是在等着姜瓖,因为当初把吴三桂软禁在这座府邸之中时,朱胜机也不知道后面还会有个姜瓖会反正复归大明,会被送到南京来。
因而朱胜机只是之前忙着对付建奴,忙着收复京师,忙着剿灭大顺,所以顾不上去处置吴三桂罢了,要处置吴三桂自然要等到所有的事情都尘埃落定之后,而现在,便是这个时候!
现如今,大明的三法司都已经被澳明的官员接管,但为了入乡随俗,仍旧按照大明律法行事,暂不改用澳明律法。
毕竟两边儿的律法差异还是很大的,虽然从文明的角度来看,澳明的律法更加先进,更具人性化,但就目前大明这边的国情,却是并不适用的,这也是朱胜机没有急于变法的原因。
律法的好坏,那是要根据律法施行的具体环境而定的,就比如眼下要对吴三桂和姜瓖二人论功议罪,使用大明律法,绝对比起澳明律法来,更能服众!
不过虽然使用的仍然是大明律法,但是被澳明官员接管的三法司自然还是与之前有着很大区别的,因为澳明官员办事儿可不像之前大明的官员们那般有诸多顾忌,而且他们也一向铁面无情,绝不徇私枉法,如此一来,这办事儿效率自然就与以往有着天壤之别了。
虽然按照律法公事公办的话,三法司可以很快得出结论,但因为朱胜机要求他们公开审理,所以流程还是要走的,要当着公众的面对二人进行问询,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大明律法来做出最终的审判。
如此一来,所需的时间自然也就要更长一些,为了保证整个流程不出差错,三法司也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因为他们深知,此事关乎朝廷威信,也关乎对其他潜在反正者的影响。
所以他们除了依据大明律法之外,也翻阅了大量卷宗,并仔细研究着每一个吴三桂和姜瓖在反复过程中的细节,力求完美。
时间不知不觉便来到了五日之后,终于做好万全准备的三法司正式在应天府衙升堂了,而吴三桂和姜瓖也提前得到了通知,被禁军带到了应天府衙,接受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