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女生言情 > 官府发男人,绝色罪女抬我回家 > 第73章 我是官军奸细的身份要曝光了?

第73章 我是官军奸细的身份要曝光了?(1/2)

目录

夜幕降临。

山谷中燃起了巨大的篝火,火光冲天,将整个营地照得亮如白昼。

冯四娘下令举办了一场盛大的篝火晚宴。

贼匪就是这样。

有事时候就劫掠。

无事时候便开趴体。

“开宴!”

冯四娘站在高处振臂一呼,声音张扬而肆意。

“今晚,不醉不归!”

女匪们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大块的烤肉和烈酒被流水般送上。

而陈远,则被冯四娘强行按在了她身侧的主位上。

这位置,甚至比二当家柳青妍还要靠近冯四娘。

“来,小白脸,尝尝这个!”

冯四娘撕下一条油光锃亮的烤羊腿,完全不顾陈远的意愿,直接递到他嘴边。

动作亲昵,却带着不容拒绝的强势。

陈远只能无奈咬上一口。

“哈哈哈,这才乖嘛!”

冯四娘满意地大笑,随即端起一碗酒,喝了一大口,然后不由分说地将碗递到陈远唇边。

“喝!”

那碗沿上,还残留着她唇上的湿润。

陈远心中一阵古怪,面上却不敢显露分毫,只能就着她的手,将那碗烈酒一饮而尽。

辛辣的酒液划过喉咙,呛得他一阵咳嗽。

冯四娘却笑得更加开怀,伸着手肆无忌惮地抚摸着他的后背,为他“顺气”。

“哈哈哈,看我们大当家多疼这个小白脸!”

“这小子真是好福气!”

周围的匪徒们发出阵阵哄笑,气氛热烈而粗野。

这一幕幕,尽数落入不远处柳青妍的眼中。

她端坐着,面前的酒菜几乎未动。

周遭的喧嚣仿佛与她无关,只是静静地看着冯四娘对陈远做出的种种亲昵举动。

她没有出言阻止。

山寨的规矩,大当家在公开场合的权威不容挑战。

宴会过半,酒酣耳热之际。

“把那些玩意儿拖上来,给姐妹们助助兴!”

冯四娘吃得兴起,大声下令。

那只巨大的木笼被再次打开。

里面的人,比昨天更加凄惨,个个衣不蔽体,神情麻木,宛如行尸走肉。

许鹏,就在其中。

他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浑身污秽,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

当被一个女匪像扔垃圾一样扔在地上时,他却突然爆发出最后的力气。

“等等!”

他用尽全力,嘶吼出声。

“我有天大的机密!要向两位当家禀报!”

冯四娘正玩得兴起,被打断后很是不耐:“什么狗屁机密,再敢聒噪,现在就割了你的舌头!”

“是真的!是关于他的!”

许鹏猛地抬起手,用尽全身力气,指向了冯四娘身边的陈远。

“他是奸细,他是张姜派来的奸细!

“我是亲眼看到了他进了张姜军帐,商议过事情了!”

石破天惊!

喧闹的营地,骤然一静。

上百道目光,齐刷刷地从许鹏身上,猛地转向了陈远!

怀疑,审视,惊疑不定。

冯四娘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柳青妍也是眉头紧皱。

奸细?

这顶帽子要是扣实了,下场何止凄惨万倍。

不过。

陈远早有预料,这也是在他的计划之内。

只有彻底自证清白,摆脱嫌疑后,才好实施下步计划。

这是陈远多年玩狼人杀的套路。

狼装好人,先得被验过一轮,被发了银水后,地位才会高!

只见,陈远先是怔住。

随即脸上浮现出极度的震惊与不敢置信。

他缓缓站起身,看向地上如疯狗般指着自己的许鹏,身体甚至因为“悲愤”而微微颤抖。

“许兄……你……你为何要这般污我清白?

“我承认,白日你向我求救,我确实拒绝了你。

“可你怎知我心中所想?

“我身陷囹圄,与你们一样,不过是两位当家看重,才稍有体面。

“我若贸然为你求情,一旦触怒当家,非但救不了你,反而会害了你,甚至连累笼中所有同伴。

“我本想……我本想先取得两位当家的信任,徐徐图之,再为你们寻一条生路。

“却不曾想,许兄竟因一时误会,反过来胡乱攀咬,污我清白!”

一番话,说得是声泪俱下,情真意切。

最后,他痛心地看着许鹏,摇了摇头。

“罢了,想来许兄是受刑不过,神志不清,才会胡言乱语,攀咬于我,我……我不怪你便是了。”

这一番操作。

直接将许鹏打成了因酷刑而精神失常、胡乱攀咬的小人。

冯四娘本就极度厌恶许鹏,此刻听陈远这么一说,更是深信不疑。

一个废物东西的疯话,也敢诬陷老娘看上的男人?

柳青妍更是如此。

她与陈远秉烛夜谈,早已认定此人胸有丘壑,风骨不凡,绝非奸佞小人。

此刻听闻陈远的“苦心”。

看向他的眼神里,除了原有的欣赏,更添了几分怜惜。

“你胡说!你撒谎!”

许鹏见两位当家都面露不信,彻底疯狂了。

“他就是在撒谎!两位女爷,他就是奸细!你们都被他骗了!”

然而,许鹏越是嘶吼,就越显得癫狂。

“够了!”

冯四娘猛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敢污蔑老娘的人,我看你是活腻了!”

“来人!”

她厉声下令。

“把他拖下去,割了舌头,给我慢慢地炮制!老娘要让他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不!不要!大当家饶命!我说的都是真的!”

许鹏脸上血色尽褪,发出绝望的惨嚎。

但一切都晚了。

两名女匪立刻上前,用破布堵住许鹏的嘴,将他死狗一样拖了下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