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春猎欢谑榜前焦(1/2)
二月二十三,晨光初透。
雁鸣山脚的空地上,车马云集。
二十余辆马车、三十余匹骏马,外加随行护卫、仆从,浩浩荡荡竟有百余人。
春日朝阳洒在林间,草叶上的露珠泛着晶莹光泽,远处山峦笼在薄雾里,如黛如烟。
望舒今日穿了身便于行动的藕荷色骑装,外罩石青比甲,头发简简单单绾了个髻,用银簪固定。
她站在车旁,看着眼前这番热闹景象,心中既有几分自豪,也有几分无奈——原只想让孩子们松快松快,谁知最后竟成了这般阵仗。
郡主府的马车最为醒目,朱轮华盖,四匹骏马并辔。
罗嬷嬷亲自搀扶安平郡主下车,郡主、族长夫妇今日都换成了利落打扮:
郡主墨绿缠枝莲纹箭袖骑装,鹿皮小靴,头发高绾成髻,插着支赤金点翠短簪。
虽年过花甲,腰背却挺得笔直,眉眼间那份英气,丝毫不输年轻时候。
东平王与西南侯皆着劲装,并肩立在郡主身侧。
二人虽鬓发微霜,可往那儿一站,自有一股沙场征伐养出的肃杀气度。
身后各随八名亲卫,皆甲胄齐整,目不斜视。
尹子熙从尹府马车上跳下来,一身鹅黄骑装,衬得小脸愈发明艳。
她几步跑到望舒身边,挽住胳膊:“姑姑!我可盼着这日了!”
又压低声音,“祖母原不让我来,说姑娘家不该这般野。还是祖父说‘让她去松快松快’,才放的行。”
望舒拍拍她的手,抬眼望去,承璋、云行简等七八个少年聚在一处,皆着新制的骑装,个个精神抖擞,互相说笑着,脸上是掩不住的兴奋。
赵猛与抚剑已带着护卫先行进山探路。
按计划,众人要在山中住上两夜,二十六日晨间返程,正好赶上午时放榜。
为此望舒准备得极周全:帐篷二十顶,锅具食盒十余箱,药材伤药备了两匣,连驱虫的香囊都人手一个。
“都到齐了?”东平王环视一圈,声如洪钟。
望舒上前福身:“回王爷,都齐了。”
“那便出发。”王爷翻身上马,动作干净利落,“本王与侯爷打头,郡主居中,林夫人押后。小子们跟紧了,莫掉队!”
一声令下,队伍缓缓入山。
雁鸣山不高,却林深树密。
春日万物复苏,草木葳蕤,野花星星点点缀在绿茵间。
山道蜿蜒,马蹄踏在落叶上,发出沙沙轻响。偶有鸟雀惊起,扑棱着翅膀窜入林深处。
望舒骑马走在队伍后段,身旁是尹子熙和几个官宦人家的姑娘——原只邀了子熙,谁知其他几家听说郡主、王爷都去,便把女儿也送了来,美其名曰“见见世面”。
好在这些姑娘虽娇养,倒也不矫情,一路说说笑笑,颇为融洽。
“姑姑,”子熙指着道旁一丛淡紫野花,“那是什么花?怪好看的。”
“是二月兰。”望舒温声道,“春寒未尽时便开,最是耐寒。”
她顿了顿,忽然想起北地,“若在北地,此时山间还覆着雪,这花要等三月末才见得到。”
“北地打猎是什么样?”旁边吴夫人家的一位姑娘好奇问,“听说雪地里猎物脚印清晰,可是真的?”
望舒点头:“是。北地冬猎,雪厚及膝。獐子、鹿、狐,但凡走过,必留痕迹。
有经验的猎手看脚印深浅、间距,便能判出猎物种类、大小、去向。”
她想起去岁冬日在北地那次狩猎,煜哥儿猎狼的惊险,心中微叹。
“只是天寒地冻,人也辛苦。哪像南方,春日融融,打猎倒成了踏青。”
正说着,前头传来喧哗声。
原来已到第一处猎场——片开阔的谷地,三面环山,一条小溪蜿蜒而过。
护卫们已提前清过场,确保无大型猛兽。
众人下马安营。护卫们训练有素,不多时便扎起十数顶帐篷,又以石块垒了简易灶台。
望舒让仆妇们升起火,架上铜锅——今日午食是羊肉锅子,汤底用老母鸡、猪骨熬了一夜,鲜香扑鼻。
东平王与西南侯却不急着用饭,各持弓箭,带着亲卫往林子深处去了。
郡主倒不着急,坐在帐前铺了毡毯的矮凳上,接过罗嬷嬷奉来的热茶,慢悠悠品着。
“堂祖母不去试试?”望舒含笑问。
“急什么。”郡主眯眼望着远处山林,“让他们两个老小孩先过过瘾。待会儿他们若空手而归,我再出手,岂不更妙?”
这话说得促狭,众人都笑起来。
果然,半个时辰后,东平王与西南侯回来了。
二人马背上空空如也,脸色都不太好看。
“这南方的畜生,忒会躲!”王爷将弓扔给亲卫,气哼哼坐下,“明明看见只獐子,一转眼便钻灌木丛里不见了!”
西南侯苦笑:“林密草深,视线受阻。不比北地开阔,猎物无所遁形。”
郡主轻笑一声,起身从亲卫手中接过自己的弓——那是张精巧的反曲弓,弓身漆黑,弦是特制的牛筋。
她搭箭上弦,也不瞄准,随意朝百步外一棵老松射去。
箭如流星,“笃”一声正中树干。
众人定睛看去,却见箭尖钉着的,是只核桃大小的松果。
满场静了一瞬,随即爆出喝彩。连东平王都抚掌笑道:“小妹宝刀未老!”
郡主淡然收弓:“南狩有南狩的法子。”她转头对望舒道,“让赵猛带孩子们进去罢。记着,莫往深处去,申时前务必回来。”
赵猛领着一众少年入林。
承璋、云行简等人皆是头回真刀真枪地狩猎,兴奋中透着紧张。
每人配了两名护卫,另有三条猎犬在前开路——是赵猛特意训练过的,机警非常。
望舒与郡主留在营地。
锅子已沸,白气袅袅。
仆妇们切了薄如纸的羊肉,洗了嫩生生的青菜,摆了满满一桌。
子熙和几个姑娘围着锅子坐,说说笑笑,倒比狩猎的少年们更自在。
午后阳光暖和,林间不时传来犬吠声、少年们的呼喝声。
每次有动静,子熙便伸长脖子张望,恨不得自己也跟去。
申时初,赵猛先回来了。
马背上驮着不少猎物:两只灰兔、三只雉鸡,最显眼的是头百来斤的鹿子,鹿角峥嵘,毛色棕黄。
“好!”东平王眼睛一亮,“这鹿子肥!”
赵猛下马行礼:“运气罢了。这鹿正在溪边饮水,属下一箭射中脖颈。”
王爷拍拍他肩:“不必谦虚。猎鹿最考眼力、腕力——鹿性机敏,稍有动静便逃。你能一箭毙命,是好本事。”
说话间,少年们也陆续回来了。
个个灰头土脸,衣裳被树枝刮破了好几处,脸上却都带着兴奋的红光。
马背上或多或少都有些收获,虽都是些小物——野兔、山鸡,甚至有人拎着串蘑菇。
承璋和云行简并辔而行,二人马后各拴着只野兔,还在蹬腿挣扎。
“我们打的!”承璋跳下马,提着兔子跑到望舒跟前,眼睛亮得灼人,“姑母瞧!我和行简一人一只!”
望舒细看,兔子颈间各中一箭,伤口不深,却正巧让兔子失了行动力,又不至立时毙命——这般手法,显是生手所为,却难得未伤及皮毛。
“好箭法。”她含笑赞道,“这兔皮完整,硝制了能做暖手筒。”
承璋更得意了,转头对云行简道:“我说罢,姑母定会夸我们!”
云行简性子沉稳些,只抿唇笑着,眼中却也满是欢喜。
东平王踱步过来,看了看少年们的收获,难得露出赞许神色:“头回入山,能有斩获,不错。”
他指了指那头鹿,“待会儿让厨子烤了,今晚加餐。”
少年们齐声欢呼。
夜幕降临,营地燃起篝火。
鹿肉架在火上烤得滋滋冒油,香气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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