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五帐未定,刺客金腰(2/2)
这时候,一直只是旁听,不发一言的尉迟芳芳起身了。
她一开口,竟然不是拥护她父亲尉迟烈的提议,而是拥护玄川部落的主张。”
凤雏部落在草原诸部中,並不是举足轻重的大部落,但尉迟芳芳身份特殊啊。
女儿反对亲生父亲,你还敢说你的主张更加正当吗
如此一来,令尉迟烈十分难堪,拥戴黑石部落的诸部落气势也是为之一挫。
结果,一直到散会,这一下午的诸部议事便只確定了三件事。
一是达成了建立联盟的共识。
二是確立了共帐议事”制度。
三是,决定设立“五帐议事”。
杨灿问道:“哪五帐,確定了么”
尉迟芳芳轻笑摇头:“除了黑石、玄川、白崖三部必然成为五帐之一,其余两帐谁属,终究是没个定论。”
她眯了眯眼睛,看向天边的暮色:“想来明日,便要为另外两帐爭得头破血流了。”
尉迟芳芳说著,心中冷笑,等今晚禿髮部落一到,一切顺利的话,明日代表黑石部落主持会议的,就该是我了!
杨灿听了也是心中暗忖,诸部为了各自利益,爭执如此激烈,甚好啊!
正好方便我今夜动手,一旦事成,所谓木兰会盟,必定胎死腹中。
二人一路说,一路回到驻地。
尉迟芳芳对杨灿道:“你先回去歇息吧,一会儿,想必会有部落来访,我还要去接待一下。”
杨灿答应下来,便向自己的寢帐走去。
尉迟芳芳回到自己的大帐,破多罗嘟嘟正等在灯下。
“公主,您回来了。”
“嗯,这边安排的如何了”尉迟芳芳在几案后坐下,向破多罗嘟嘟问道。
“崑崙大人那边都已准备妥当了。”
破多罗嘟嘟走上前来,压低声音道:“崑崙大人那边已全部准备妥当。
他会带著几个儿子,领左厢勇士静候时机。
一旦禿髮部落失手,野离破六大人也失了手,他就会立即发难。
我们这边只需按原定计划製造混乱,为他们爭取机会就好,公主您还是隱於幕后最为妥当。”
尉迟芳芳轻轻点头,禿髮乌延是第一杀,野离破六是第二杀,尉迟崑崙是第三杀。
她还真不信,那个尉迟朗的命有那么硬,这般布局还不死。
破多罗嘟嘟略一迟疑,又道:“公主,王兄弟还不知道今夜的行动,属下要不要和他通个气儿以他的武力,说不定能发挥很大作用。”
尉迟芳芳迟疑了一下,思忖片刻,轻轻摇了摇头。
“嘟嘟啊,今夜的行动,就不必把实情告诉他了。”
“公主难道觉得,王兄弟不可信”
尉迟芳芳摇了摇头,嘆息道:“今夜的行动,连我都要儘可能地置身事外,以免引起诸部的非议。
王灿是汉人,汉人最重礼教纲常,他若知道了,会不会对我有不妥的看法”
“这————”,破多罗嘟嘟听了,也有些拿不准了。
尉迟芳芳对父亲发动兵变这件事,连对其他诸部落都想隱瞒呢,让“王灿”知道,真的合適吗
他们汉人总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似乎只要生了儿女,成了父母,对儿女便永远、天然的正確,子女若反抗,那就叫忤逆,是大逆不道。
不好说王兄弟一旦知道了,会不会因此对公主生出嫌隙啊。
尉迟芳芳道:“况且,不是由我们直接动手,我们的作用,只是在外围製造混乱。
所以,还是先不要告诉他了,事发之时,他伴隨在我左右,受我指挥,自可发挥他的作用!”
夜色渐深,草原上安静下来,只剩下风掠过草梢的轻响。
当一些部落首领们彼此的拜访也渐次结束后,木兰川上,便只有各个部落族长主帐前还有一串灯笼,以及巡夜兵士手中的火把在黑暗中明灭不定了。
晚上,杨灿叫人给他切了一盘子滷牛肉,一盘子肥羊,还送来了一罈子好酒。
他可是为凤雏城爭得了无上荣耀的人,是敕勒第一巴特尔,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想要畅饮一番,谁也不会以之为奇。
但,杨灿实际上並没有喝那么多酒,他把一部分酒洒到了地上,弄得帐中酒气熏天,然后回到榻上合衣而臥,呼呼大睡,似乎已经大醉了。
这,便是他的掩护。
虽说若有部落族长今夜遇刺,本也很难怀疑到他的头上,但是有了“大醉”为掩护,显然就更稳妥。
期间,也有侍卫进来探望过,包括今夜负责值夜的破多罗嘟嘟,杨灿一直装作睡得酣然。
他在等,等午夜之后,那时,就该是他大显身手的时候了。
——
破多罗嘟嘟全副戎装,此时正在巡视各处岗哨,吩咐心腹暗中做好准备。
他的兵,都来自他辖下的牧帐和耕户人家,整个家族都是依附於他,忠诚自然不用担心,黑石部落,一顶小型毡帐內,一灯如豆。
一刀仙正在灯下,收拾著他的行装。
一只包袱在榻上打开,里边放著三只精美的匣子,一个方形的,两个长方形的。
一刀仙打开那口最大的长方形匣子,里边放著三排胡饼金。
每枚胡饼金都是拇指大小,拇指厚度,每排二十枚,一共六十枚,在灯下金光灿烂。
一刀仙把一条长方形的青布平铺在榻上,把一枚枚胡饼金放在青布上排成一列,然后把青布一卷,便成了长长一条。
接著,他在外面又缠了一条青布,往自己腰间一系,便成了一条內裹黄金的腰带。
接著,他便从袖中摸出一枚枚用作暗器的飞石,放入匣中,再把匣子盖上,放回了包袱。
接著,他又打开第二口小一些的长方形匣子,里边铺著绒布,上面摆著十枚青金石挡。
青金石色泽深沉幽蓝,隱含剔透之质,这是草原上极贵重的一种宝石,价值还远在那六十枚胡饼金之上。
——
一刀仙取过一件短袄,那短袄的袍角早被他挑开了一个口子,他把青金石挡一枚枚塞进去。
然后他取来针线,穿针引线,缝补开口,竞比精於女红的女子手法还要嫻熟利落。
很快,那件短袄已经缝得针脚细密,结结实实了。
一刀仙把短袄穿在身上,然后又取出几枚飞石,放进匣中,再把匣子盖好,放回包袱。
最后一口正方形的小匣子打开,里边竟放著似乎是一方锦帕的东西。
他把那方“锦帕”从匣中取出,灯下一看,薄得近乎透明,流光溢彩,却又层层叠叠,儘管如此,却仍能透过锦缎看见下方指腹的肤色。
这是“高昌浮光锦”,薄如蝉翼,轻若无物,却贵逾黄金。
只一方手帕大小的一块,便可换取一座宅院,真可谓是“寸锦寸金”了。
可就是这样珍贵无比的奇锦,在他手中,竟是三匹。
三匹浮光锦全都叠成手帕大小,竟然还能看见其下的东西。
一刀仙取出三根小竹管,一一摆在榻上,然后把三块浮光锦分別捲起来,小心翼翼地塞进竹管,之后把竹管插在了他的“黄金腰带”上。
这些,便是尉迟朗付给他与沙里飞的酬劳了,极易携带。
他把第三只空匣子放回原处,打好包袱,系了一个繁复古怪、外人很难復刻的结,把包袱放回了枕边。
帐外,尉迟朗焦躁不安地来回踱著步子,也不知已经走了几个来回。
一刀仙说,他要在行动前吐纳调息,把他的状態调整到巔峰,不许任何人入內打扰。
尉迟朗只好在帐外守候。
不过,一刀仙如此作態,反而让尉迟朗觉得:这个杀手很专业。
暗杀和正面搏斗,是两码事。
如此专业的杀手,今夜一定会马到成功的吧。
尉迟朗正想著,帐帘儿一挑,一刀仙从中缓步走了出来。
短袄、束腿裤,面蒙黑巾,肋下夹刀,周身上下,仿佛有一层化不开的寒意。
那种死寂如坟的气息,令尉迟朗也不禁有了片刻的怔忡。
果然不愧是————鼎鼎大名的一刀仙啊!
尉迟朗暗暗讚嘆,他往那儿一站,便如一柄藏在鞘中的凶刃,只待出鞘,便要见血封喉。
冷酷、神秘、一言不发,正是他想像中顶尖杀手该有的模样。
尉迟朗立即迎了上去,目光一落,忽然瞥见一刀仙腰间插著的三根小竹管,不禁一奇:“这是何物”
一刀仙的声音淡淡的,像是淬了冰:“淬毒吹针,见血封喉!”
尉迟朗心头一寒,不敢再多问了。
一刀仙淡淡地扫了他一眼,问道:“我要的良马与乾粮,可备齐了”
“早已备好!”
尉迟朗连忙点头:“马是日行千里的快马,乾粮清水也足够三日之用。”
“好。”一刀仙微微頷首:“那我这便去取他性命,回来復命后,我要连夜离开。”
尉迟朗欣然道:“没问题,我部落驻营之地在木兰河最上游,你从这边走,无人能发现。”
一刀仙冷冷地“嗯”了一声,便脚下无声地走开,身形一纵,如一道轻烟般投入了沉沉的夜色,转瞬便消失不见了。
尉迟朗吁了口气,掀帘入帐,一眼便看到枕边那只捆好的包袱。
他上前看了看,包袱的结十分古怪,他从未见过,心知一旦拆开,他是无法復原的,便只提起试了试份量,这才放心地放回原处。
他走出帐门,站定,“啪啪啪!”接连击了三掌。
几道黑影立即从暗处闪出,人人手持劲弩,弦已上箭,锋芒在黑暗中泛著冷光。
尉迟朗神色一厉,沉声道:“待他回来取了包裹出来,便是他最为放鬆戒备的时候。
到时你等不必多言,立即围杀,把他干掉。”
“谨遵二部帅命令!”
尉迟朗把手一挥,几道黑影便重新潜入了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