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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 虹光法袍与戒指收藏家(4k求追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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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 虹光法袍与戒指收藏家(4k求追订!)

【遗失歷1001年1月7日,巨人丘陵。

丘陵与峡谷之间莫名开闢出了一片熔岩,热浪融化了冬日的寒风但好在喊来了咕嚕一家帮忙,得以让他们把地龙”、红龙”两具尸体捆绑在巨龟身上,从而一路拖行著返回狂野乡一这两具尸体的价值难以估量,尤其是红龙,它几乎全身都是宝藏。

龙鳞製成的护甲比钢铁更坚硬,龙骨磨成的匕首比诺德钢更锋利,龙眼比星彩宝石更珍贵,甚至就连它们的肉都能作为优质的食材————

只是为了拖行它们,而不可避免地耽误了一些赶路的时间,但兴许是因为梅林的新生”,致使混乱之潮得以稳定,我们並没有撞上什么麻烦。】

【1月16日,乌哈哈盆地。

回音仍旧繚绕在耳边,却不再是暗號般的笑声。

巨龟每经过盆地的一寸土地,拖行的每一处轨跡,都让迴荡在耳边的笑声化作惊惧。

“这是个恐怖的大傢伙,甚至能屠杀霸主。所以我们应该避开他。”

这是蜥蜴人下意识的选择。

这让我返回蜥蜴人部落时,甚至没能瞧见一个人影,只能看到那部落中心的巨大篝火架上蒸腾著黑烟,挥发著他们紧急撤离后留下的余烬一但好在我能通过回声寻找他们。

很快,短尾带著一伙蜥蜴人从部落后的山洞中走出来。

我告知了他们红龙就是喷火”的真相—

“看来我不用再担心要吃掉他的肉了。”

短尾是这么回答的。

看不到他的诧异、更没有流下眼泪。

也许蜥蜴人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他们冷血动物的事实。

可让我感到诧异的是,他竟然真的曾担心过,有一天会咽下喷火这位儿时玩伴的血肉—一就像他们曾经咽下过养育长母亲”的血肉一样。

这让我不禁猜测,感情”对於他们来说,是否便等同於身后那座高不可攀的大山。

山地没有他们居住的环境,所以他们终其一生也不会选择攀登。

可大山一直就在那里。】

【1月29日,狂野乡。

难以置信,在几乎没有停歇的前提下,返程用的时间几乎是去程的两倍。

但我们总算是抵达了狂野乡的边际。

托托哈尔即刻命令哈尔前往方尖碑中倾注源质,恢復下囚之路的生態平衡,並邀请我下榻常春藤庄园住一段时间,保证用最高规格的礼仪接待我和兽人们。

考虑到要为接下来的行程作出规划,並且將《指南》的手稿整理一番,藉助信使邮寄到龙金城去、以便出版,我决定再停留一段时间,並拜託哈尔们为我们寻找一位能工巧匠—

希瓦娜的巨斧被红龙咬碎了,她需要一把趁手的武器,如果能用上巨龙的遗骸那再好不过。

我也希望能让自己的护甲得到一定程度的加持,这能让我更安心一些。

但这件事似乎没有我想像地那么容易。】

坐在常春藤庄园的客厅里,托托哈尔为唐奇上一杯牛乳奶茶,“虽然狂野乡的领地中,也驻扎著不少工匠,更別说哈尔家族拥有著研製魔法道具的传统—

得益於梅林祖父的提携,我们是仅次於泰伦帝国、巫师塔之外,第三大出產【奇物】的地区。

但是您知道的,那毕竟是一条巨龙的遗骸,这甚至是存在於千年之前的传奇生物。

別说是製作经验,甚至很少有人拥有磨具与配方————这让大多数工匠只是来一睹巨龙的真容,而没有选择揽下活计。

但他们却说可以试著利用地龙的尸体,製作一些护甲。”

“也可以,毕竟那也足够坚硬,可以为兽人部落进行一轮武装。”

唐奇表示理解,泯了一口奶茶,口感香醇丝滑,但对於他的口味来说有些甜腻,“至於红龙,我好像也没办法搬走它————”

巨龙的尸体既显眼、又沉重,他们之后不论如何都会走下囚之路,一直让天际巨龟拖行也不是长久之计,次元袋更不具备这么宽大的空间。

“或许您可以將尸体留在这里”

托托哈尔想到个点子,“我们哈尔家族可以將您的事跡儘可能传扬出去。这样一来,整个领主联盟都会知道狂野乡中有一具巨龙遗骸一等到北地的那群矮人们收到消息,那里的传奇名匠肯定会对这具传奇生物感兴趣的。

这世上不会有比他们更擅长锻造的种族了。”

但他们听到【唐奇温伯格】的名字后,真的会愿意屈尊奔赴到狂野乡吗

考虑到自己在北地的风评,唐奇觉得很有难度。

但这甚至能將【屠龙者唐奇】的名声宣扬出去。

不会有比这更好的方法了:“从北地赶到狂野乡大概要多久”

“至少也要半年的路程。”

“该死,我可等不了这么久。更別说锻造、冶炼还需要时间————”

唐奇嘆了口气,“那就只能拜託你们帮忙照看了。”

“您是整个哈尔家族的恩人,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那麻烦帮我找来一柄具有迴旋属性的巨斧吧至少希瓦娜还需要一柄武器。”

“如果那位女士愿意的话,也许我们可以將这柄巨斧赠予她。”

托托哈尔儘可能地將一切准备周全,从书桌下抱起一个盒子,那个头显然比他还要高。

打开来看,那是一柄全身被翠绿藤蔓所包裹的巨斧,斧柄与斧刃由树枝编织般组成,让人不禁怀疑它是否真的具有杀伤性。

“这是”

“【伐木者之斧】,由於常春藤庄园被屡次炸毁,我们不得已要为重建庄园而频繁伐木苦恼。

於是夏尔緹小姐送来了这个礼物,这把斧头產自【檀木林】,她现在就住在那个地方——

作为一柄魔法武器的同时,它更锋利、也更轻便,尤其是在挥砍植物时格外有力,哪怕是我这把老骨头,砍起树来也毫不费力。

,“你们有被德鲁伊谴责过吗”唐奇忍不住问道。

“常有的事。”

“好吧,这显然比迴旋巨斧更出色,我想不出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唐奇接过斧头,感觉它只有匕首的重量,但好在重心聚集在斧刃上,只要捨得花时间適应起来不是问题。

想到这里,他紧接著取出【交流项炼】:“这是绵羊布彻一直戴在身上的————”

“也一併送给您吧,就当是纪念意义。他是您的朋友,我看得出来。”对於恩人,哈尔家族一向大方。

而唐奇只是指了指托托哈尔脖颈上的另一条项炼:“其实我是想要走另一条。他们不是能够远距离沟通么”

“哈”

托托哈尔懵懂地挠了挠头,將第二条项炼一併交予他,“您还真是不客气。不过它需要通过消耗环位来保证联繫,一个环位能维繫一个小时的时间。”

“明白的。”

“哦对了,听哈拉那孩子说,您还拥有一具连枷蜗牛的甲壳”

“对,我用它来抵挡的红龙吐息。”

“事实上,我们家族也掌握著製作【虹光法袍】的方法。如果您需要的话——

“当然需要!”

由於甲壳中的反魔法性质会隨时间而消退,距离得到它已经过去数月,再不加以利用,自己只能以廉价的价格卖给龙金城的铁匠了。

这么算下来,歷经荒原一趟旅程之后,自己还平白多了三件魔法物品

“那您记得去拜访哈拉那孩子一【虹光法袍】的技艺是从泰伦帝国那里传承过来的,也就是她的父亲。”

唐奇挠了挠头,转而明白了托托哈尔特意提及的原因。

自从黄油啤酒之后,哈拉哈尔似乎是觉得太过尷尬,以至於一路上都没再与自己搭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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