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草菅人命的贵族(2/2)
“你呢,肯定是活不成了。”
唐信闻言如遭雷击,像一团软泥摊在地上,眼神开始空洞,死意布满了身躯,一声不吭的低着头。
“你想不想亲手报仇?”
“什么?”
李承乾用手指轻敲着椅子。
“唐信这个人是不能活了,因为你杀了朝廷命官,这罪肯定是逃不掉的,因为要给上面交代,报仇的事我可以帮你。”
唐信眼中此时充满了不可置信,眼中骤然精光。
“我答应,只要能让草民报仇,我什么条件都答应!
李承乾点了点头。
”嗯,是个明白人,以后你的命就是我的了。“
“是!只要能为草民报此血仇,您怎么对我都行。”
“张虎。”
张虎出列,拱手听令。
”给他弄个刽子手的身份,编入不良人的队伍,弄一个十恶不赦的人顶替他,待他报仇完之后,潜伏起来。“
“诺!”
张虎领命之后,一刀割开捆绑住唐信的绳子。
李承乾看向正在活动的唐信。
“你的身手很好,我的人都看不出你入室的手段,今后收集长安官员的罪证,还需要你去做,唐信死了,以后就叫唐十一吧。”
唐信闻言拱手跪下施礼。
”不良人唐十一,谢殿下赐名!”
“下去吧。”
“诺!”
规矩之外的人,总是喜欢玩弄规矩之内的人,在封建社会,贵族阶级凭借特权凌驾于法律与制度之上,将底层百姓视为可以随意剥削、压迫的 “规则内鱼肉”,王承宗以私通之名强占民女,孩童鼎烹,本质上是将政治权力转化为满足私欲的暴力工具。
高坐公堂,左手执‘忠孝节义’的经卷,右手握‘屈打成招’的水火棍。百姓喊冤,说‘击鼓者先受三十杖’;权贵施暴,道‘法不加于尊者’。制定规则时宣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破坏规则时却用‘刑不上大夫’做遮羞布。
民不与官斗,在封建等级制度下,百姓的生命、财产、尊严均不属于自己, “良贱制度” 将部曲、奴婢视为贵族私有财产,唐律规定 “奴婢贱人,律比畜产”。贵族可以随意剥夺百姓的生存权。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贵族阶级对 “规则” 的双重标准,本质是私有制下阶级对立的必然产物,李承乾望着被张虎领走的唐十一心中暗想。
“规矩之内的人玩不过你们,难道规矩之外的人,也玩不过你们吗?”
李承乾自己就是规则之外的人,而且是最接近规矩制定者的人,田桑子看着李承乾的眼神,他知道,自己的王越冷静,那么就代表他越生气。
“王,您要我们怎么做?”
李承乾搓了搓手指。
“泾阳不是还剩一些铠甲吗?送给王承宗做礼物。”
田桑子闻言拱手。
“诺!”